文明的内核

文摘   育儿   2023-12-01 16:42   河北  
前言:
有网友在前文“文明之战”下面留言说:“作者不会不明白’和而不同’的道理。文明的差异是客观的,但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这种观点和西方流行的“文化相对主义”类似,喜欢用“平等”来抹杀文明之间的本质差异,关键在没有分清文明层次之间的区别。黑和白当然可以混合成不同程度的灰,这种“和”只能适用于文明的器物层面,比如你赴宴时可以“三中全会”,先喝二锅头,再喝啤酒,最后再来一杯干红。“和”的结果无非大醉一场,除了老婆没人会因此鄙视你。但是文明的内核中,部分是“针尖儿对麦芒”的根本性对立,有原则性的是非之分,根本无法调和。譬如笔者前文所说的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以及“人生而平等”与“上下尊卑”、“三从四德”,科学与迷信,诚信与欺诈,友善与凶残之间的对立,如何可以“和而不同”,兼而有之?
笔者好奇地假想,如果让那些主张“和而不同”、宽容一切的人穿越到七世纪,他们能否说服正在高举弯刀、灭国无数的阿拉伯铁骑应该“和而不同”,放弃圣战呢?当面对那些闯入家园来“抹掉”你的野蛮人时,你又如何让他们理解“和而不同”,立地成佛呢?从基地,塔利班,ISIS,再到哈马斯都明确地以“圣战”的名义去侵害别人,但从来没见哪个和事佬去规劝他们应该接受多元价值观。一个正常的社会不是应该去惩治和教化杀人犯才对吗?现在反而劝导受害者应该“和而不同”,理解万岁,这是中的什么邪?
其实很多宣扬文明相对论的人,醉翁之意是在弱势的局面下为本文明辩护,这与西方某些文化相对主义者鼓吹文明多元化还是有区别的。人家是真谦虚,这边只是死要面子而已。否则你看为什么这些好心人从来都是单方向劝诱强势一方应该“和而不同”,接受多元,没见他们勉励己方应该多向“先进文化的代表”学习,多把人家的东西“和”进来呢?
很多三观之间的差别是没办法用一个“和”字来和稀泥的,否则还需要道德和法律何用?那些滥用“和而不同”的人,不过是用貌似宽容的字眼来混淆正确和错误,正义和邪恶,来掩盖自己的落后和外强中干。套用下面老舍的话来说,中国人过去老是讲“和而不同”,“和”来“和”去就把是非善恶给“和”没影儿了。
因此笔者想对那些主“和”派再啰嗦一句,鸡和牌坊是无法兼得的。
本文将深入剖析文明内核的性质和作用,并用我们每个人都熟悉的样本做为案例分析,可能让这个问题更加具象,更容易理解。
笔者在前文“文明之战”中说到,哈以,乃至阿以之间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异质文明的内核无法兼容,背后是更宏大的“文明冲突”,并非有些朋友所理解的只是少数人的野蛮恶行。残暴与野蛮只是这种不兼容的极端表现,并不等于那些没有亲手杀人绑架的就是文明人。前天看到外媒报道,10月7日被绑架的一名25岁的俄以双国籍帅哥Roni Kriboy曾经从关押处成功逃跑并在加沙辗转躲藏了好几天,结果被加沙的“朝阳群众”捉住,将其“扭送”哈马斯。今天又看到一名巴勒斯坦妇女刚被交换回家,就上街号召用圣剑去杀光犹太人。这就是当年让反动派闻风丧胆的“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极好地说明极端主义并非空中楼阁,不过是冰山露在水面之上的尖尖而已。

此事发生在任何一个国家之内,这些“群众”都会被判定是协助绑架的同案犯。但是到了跨国纠纷中,就成了“无辜平民”。我从来不认同把暴行归咎为少数坏蛋,大多数人民是正义的说法。没有疯狂高喊“万岁”的人民支持,几个下克上的日军少壮派能发动二战吗?能独立对抗几个大国五年之久吗?上百万个家庭送郎上战场,几百万人造船造炮“支援前线”难道不都是军国主义的信徒吗?原子弹的受害者真的都那么无辜?
今天不愿意承认“文明冲突”的反而多数是西方的好心人,而他们的对手却从不讳言所发动的就是“圣战”。在哈以之战中,哈代表的是一种狭隘和暴力的文明,在很多方面拒绝现代普适原则,在二十一世纪还把消灭对方作为神圣使命。这对以宽容为基本原则的现代文明是一个巨大的挑战。卡尔波普尔的疑问今天尤为振聋发聩:我们是否要对不宽容的人宽容?

你当然还可以将其解释成某个群体思想和意识还停留在落后的中世纪。可是这仍然无法解释为什么有些人群进步了,文明了,发达了,而某些却总是难以摆脱暗黑和野蛮的泥沼呢?
这个问题不只适用于理解阿以之间的差异,也适用于有关西方与所有其他文明差异的探讨,比如著名的“李约瑟难题”。虽然我们今天的世界是西方文明主导的世界,像毛子那样停留在中世纪的人群似乎越来越少,但事实上,西方在人类文明史上才是特例。在它发生异变之前,这个星球上的所有人群基本上都是中世纪以前的那个状态。西方在中世纪后能够异军突起,当世公认的根源在所谓的两希文明,即希腊和希伯来。有关这个话题笔者在之前的“德国通信”系列中有专门的探讨,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到前面翻看。
提及“文明冲突”,就必然会涉及到对文明内核的剖析。笔者在前文说过,一个文明的内核不是衣食住行这些器物层面的表象,而是信仰、宗教、思维模式等形而上的意识形态。器物层面的文明形态对文明的演化和走向几乎没有影响,只有内核才会塑造一个民族的性格,决定一个文明的未来。这和个人的命运其实是一样的。爱吃辣的还是甜的,喜欢跑步还是游泳都可以自由选择而无伤大雅,但是一个人所受的教育,品德,志向和三观,则必然决定他成为怎样的人。
所谓的“现代化”,并非仅仅是科技,工农业和国防的现代化,这些都是器物层面。而真正的“现代化”更首先应该是文明内核的现代化。今天的佤族和苗族人民尽可以穿裙子或者牛仔裤,也可以吃面包再起个汉人的名字,这些都不会与其传统冲突。但是他们不能再靠猎头去祈求丰收,也不能再靠抢婚去找媳妇,必须遵循现代社会的准则,接受现代文明的内核。
唯其如此,人才算进入了现代文明;也唯有籍此,才能实现“现代化”。论及现代文明的内核,其实我们做为后来者也并不陌生,它们早在2006年就已写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可否实现暂且不论,能喊出来已算是一种态度和进步。

如果说西方文明的内核来自希腊科学、理性的世界观以及来自希伯来的价值观,那么我们所处东方大国的文明内核当然是儒教。儒家塑造了中国人的精神,这个论断应该没有什么异议。如果想了解中国人之所以成为中国人,读几遍“论语”是免不了的。
那么儒家的本质又是什么?五四以来中国人对儒家的解剖和批判不可谓不彻底,不可谓不全面。鲁迅、胡适以降,批儒几乎成为知识阶层的共识,连伟大领袖也反儒,骂孔儒学说不过是“秕糠”而已,可惜他却只懂“秦政法”。
晚清以来的部分精英们已经看到儒家思想是中国走向现代化最大的障碍,不破除儒家对人的教化,中国无以开启进入现代化的大门。这些反思主要集中在如下几点:
1、在家庭内,儒家推崇以父权为绝对权威的等级观,并用“三从四德”、“孝”和“顺”这样的道德律和宗法体系来维护这种等级秩序,严重抑制了个性的发展,也不符合现代化社会的平等观念;
2、在社会层面,儒家将上述家庭关系放大并移植到国家和社会层面,发明了所谓“家国”观念。在家庭内对父母的“孝顺”被复制成对皇帝的“忠”,并借助道家的阴阳理论建立了一个所谓“上下尊卑”,“贵贱有序”的宇宙观,把“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天命”的理念合法化,给为害数千年的专制皇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3、在政治上,儒家主张维护统治者的权威和秩序,用所谓的“礼”来巩固皇权,固化社会等级,压制异见,与现代文明的民主原则格格不入;
这些问题基本可以归纳为对人性的束缚和奴化,因此五四以来“打倒孔家店”的矛头主要集中于对“封建礼教”的批判。从“狂人日记”到“家·春·秋”,都不脱这个方向。然而笔者认为这仍未击中核心本质。

窃以为儒家最“硬”、最内层的核心,也是与现代文明最为相异的特质,就是人治。
这里的“人治”,并非百度上解释的“贤人政治”和“德治主义”,而是指以人际关系代替法律做为社会活动的主要依据,与现代化所必需的“法治”完美相斥。众所周知,大国是一个“人情社会”。国人喜欢攀老乡、讲关系,都是“人情社会”的典型特征,历两千年而不衰的腐败传统就是建立在“人情”之上,而初到欧美经历过“文化冲击”的人普遍感觉洋人“不近人情”。
东方大国何以成为“人情社会”,而泰西之国则为“法治社会”呢?追根溯源,孔二先生是始作俑者。《论语·子路》 中记述:一位叶姓老者对孔先生说:“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回答说:“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就是说叶公告诉孔子,他的乡里有一位非常正直坦诚的人,老爸偷了别人的羊,他便指证了父亲。孔子很不以为然地说,我们那的正直坦诚有所不同。我们认为父亲应该为儿子隐瞒,儿子应该为父亲隐瞒,才是正直之道。 儒家的精髓其实就在这四个字:“子为父隐”。
( 作者注:对这段公案的解释历代都大同小异,但当代有些仍想“独尊儒术”的人“为尊者讳”,学了孔二先生的春秋笔法,将其漂白成各种美好解读,好像他们比朱熹和钱穆更懂儒学一样,实在不值一哂。)
这四个字的本质就是血缘至上,是儒家文明真正的内核。随着儒家统治地位的形成,此种意识逐渐渗透到国人的基因中,成为国人的三观和行为准则,后来进一步按血缘的亲疏远近发展成一种社会关系优先层级。直系亲属最高,旁系亲属次之,老乡第三,普通熟人又次之,陌生人最低。现代社会有了新关系出现,也都按这个原则排行。血缘至上扩展为关系至上。比如同学、战友的优先级就很高,即所谓“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当然还有“一起分过脏,一起。。。”的狱友和P友这样的铁哥们儿。

基于血缘和个人关系的社会形态,是动物界的普遍特征,塞伦盖蒂的狮群或者黄石的狼群都按这个法则生存。当一个成员与外界生物发生冲突时,其他成员会本能地站在本群成员一边,而绝不会先用道德和法律去辨析一下是非曲直,也就是“子为父隐”的精神。相反,像叶公的乡人那样“大义灭亲”,倒是有违天理的。用朱熹的话说:“父子相隐,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为直,而直在其中…”。就是说父子关系至高无上,其他一切都要屈从于这个天理,所以这时候反而不要去顾及什么道义才是正道。如此你就会明了,为什么“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大国历史上就是一句漂亮的口号而已,从来没有真正实现过。
这种形态的社会中,除了血缘之外不存在一个超越个体关系之上、均等适用于任何成员的抽象规则。不要说孔子时代,就是今天又有多少人认可存在普世价值呢?这种社会就是“人治”型共同体,本质上依旧停留在动物层面,停留在丛林社会。
“人治”社会也并非绝对错误。当人类像狮群那样处于松散分布的自耕农状态,家庭或者宗族已经是最大的组织的时候,以血缘为先的“人治”当然是合理的模式。因此西周甚至更早那种田园牧歌和“老死不相往来”的自然状态下,“人治”足矣。而一旦进入了春秋和战国的争霸时代,“富国强兵”成为首要任务时,“人治”就成了“阻挡历史车轮”的“负能量”,而“法治”显然更先进有效。法家因此应运而生,主张“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就是对“子为父隐”的否定,才是“强国”的秘诀。秦国依靠法家崛起就是明证。
有限资源与人口增长带来的竞争,使人类组成更大的共同体是自然,也是必然的趋势,也是国家产生的基本动因。韩非对此认识很到位:“是以古之易财,非仁也,财多也;今之争夺,非鄙也,财寡也。” 国家这类共同体以争取更多成员的加入为要务,不可能再以血缘的远近做为准入的标准。此时就需要一个超越个体血缘关系的、“普适”的规则来维持共同体的存在和效率。这是法律产生的基本动因。有国必有法,无法不成国。

“法治”同样是西欧崛起、引领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之一。没有“法治”,共同体就无法有效地组织和使用资源,特别是人力资源。共同体越庞大,内部机构越复杂,就越需要“法治”来协调个体和局部的合作;没有“法治”也无法保障财产权这样的个体权利,也无法解决个体之间的利益冲突。
“子为父隐”的人治与此完全相反。由于将血缘和人际关系置于首位,个体成员在共同体内总会出现“水土不服”的排异反应。每当个体与共同体出现利益冲突的时候,他们总是自然而然地显现出狮群那样的动物特征,总是习惯以血缘和关系为基准选边。从历史来看,这种文明底层的不兼容会导致很多问题:
一、“子为父隐”对共同体起到的是解构而非聚合的作用,使共同体内的成员大部分时间处于散沙化、原子化的状态。相对于公共空间,他们更注重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和老婆孩子热炕头,表现出对公共事务的漠视和疏离。只要事不关己便没有更多的正义感。那些爱占公家便宜,哄抢车祸物资的行为,其实都于此有关。相反,只要是熟人,事情就好办,公事公办反而是不够意思,不讲义气。刘-仲/敬说大国人的特点是对陌生人不负责任,梁漱溟认为中国人缺少集团生活的意识,都是这个意思。

这种国民最大的问题就是公德和规则意识淡薄,他们总是想利用“关系”来钻法律的空子,甚至替代法律,让自己和亲友成为超越规则的例外。那些经常用“规矩是人定的”来开导你的聪明人就是典型。这种成员组成的共同体会经常因为个体寻求法外特殊化而发生故障,这和齿轮和手表的关系一样。这种共同体运营成本极高而又效率低下,维持运转非更强的粘合剂不可,通常必须借助高压和洗脑。
二、公域和私域的界限模糊,公域常被私域侵占却难以管理私域。大国人总是把家作为完全的私域领地,不允许公权力进入。过去的家长有权对家庭成员实施私刑而不怕县太爷干预。现代很多人仍然把家暴归为私人事务,连警察都不愿意介入。不少地方的村民面对解救被拐妇女、儿童的外地警察时常常显示出狮群那样的团结对外,对抗公法。初到欧美生活的国人无法理解打骂孩子和因为工作把孩子独自留在家中,洋人竟然会报警这样的事,认为他们纯粹是狗捉老鼠。
这种“私域”的问题在于用“家”的名义剥夺其他成员的“私域”。这样的环境很难为个人界定清晰的权利边界,再与传统集体主义的观念叠加,更加难以建立保障个体所需要的法治环境。
三、人治型共同体不通晓或者不尊重更高的普适原则,总是陷入“帮亲”还是“帮理”的撕裂之中。由于“亲”被置于最高地位,因此真相、真理常常让位于立场。人们判断事物不是以真、假而是以你、我作为标准。凡是我们家的都是好且正确的;凡是反对我们的都是别有用心的阴谋。连知识也常被人为地分为中、西两个性别。这样的社会不可能具备科学产生的基础。老舍对此总结说:“以前,中国人讲究’子为父隐,父为子隐’,于是隐来隐去,就把真理正义全隐得没有影儿了。”
四、“子为父隐”是一种相对标准,无法脱离丛林社会。由于共同体之间尚不存在共同体内部那样的共识和强制性约束力,人治型共同体没有更好的办法处理共同体之间的矛盾,只能沿用“子为父隐”的丛林法则。“爱国”是人治型共同体借以保证一致对外的法宝。然而“爱国”只能激化而不是消除矛盾。你爱国,别人也可以爱国,何以判断二者的对错?丘吉尔爱国是对的,希T 勒爱国就错吗?以“子为父隐”的原则衡量,必然得出二者无是无非的结论。没有一个超然的绝对标准来判断是非,结果只能回归最原始的暴力方式,永远在丛林里循环。

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文明的多个层面中,越是表层的衣食住行越容易改变,越是靠近核心的秉性越难以撼动。“子为父隐”的人治已经写入国民的DNA,是膏肓之疾,五四以来改变甚微。连十年那种疾风暴雨式的灵魂改造都只能伤及皮毛,一旦高压消失,民族性里的“人治”基因立即复活。二十世纪末开始席卷神州,波澜壮阔、无远弗届的腐败大潮,没有“子为父隐”的人情社会做土壤是不可能的。此外,国民常被诟病的“一盘散沙”,“窝里斗”,“法律意识淡薄”,“看客”的冷漠等等问题,都可以溯源和归因于此。
当代普遍认为,法治,平等,对个体权利的保障,对客观真理的探寻和尊重,都是“现代化”不可缺少的必要条件。而儒家的“人治”内核无一不与这些要素相抵触,且无可以调和、兼容的余地。窃以为这是东方大国现代化转型如此艰难的根源所在。
如果大国人不能跳出“子为父隐”的丛林思维,就永远无法理解和接受普适规则,永远用“总有刁民要害朕”、“遏制我国”这样的阴暗心理去看待和处理与他人的矛盾,也永远无法让自己真正文明起来。


战史评论
与军事爱好者一起回顾和分析世界历史上的重大战争、战役以及武器装备信息。由多位资深战史专家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