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诺莎之辱

文摘   文化   2023-04-26 20:08   河北  


公元1077年1月底的一天,大雪纷飞,北风呼号,天地间一片肃杀景象。在今天意大利北部雷焦艾米利亚附近一条通往卡诺莎城堡的崎岖山路上,走来了一群衣衫不整,赤脚裸首的男女。来到城堡紧闭的大门前,这些人便跟着领头的一位男人双手合十,低眉顺眼瑟瑟发抖地站在风雪中,祈求城堡中那位大人物的慈悲。
这就是欧洲历史上著名的“卡诺莎之辱”,也叫“卡诺莎觐见”。领头站在风雪中的男人就是当时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年仅26岁的亨利四世。而他和妻儿如此卑微地请求觐见的人,正是罗马教会的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据说教皇让这位尊贵的皇帝站了三天三夜之后才允许他进门,然后让皇帝跪在自己面前忏悔,并写下了悔罪的保证书。

这段史实的背景是欧洲中世纪的王权与教权的权力斗争。具体到1077年前后的这场争端,主要矛盾集中在教区主教的任免权上。帝国皇帝和罗马教皇都认为应该由自己任命各地教区的主教,争执不下后便撕破脸皮,公开冲突了。亨利四世召开了地方教区和领主的会议,宣布不承认格里高利七世的教皇身份,说他是个伪教士。来而不往非礼也,教皇则宣布将皇帝开除教籍,逐出教会。
在这一回合中,亨利四世败下阵来。因为最后的结果,必然取决于人心的向背。谁的支持者众,谁就能成为胜利者。神圣罗马帝国本就是一个松散的共同体,德意志各地的诸侯都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军队,有自己的行政机构和财源。帝国皇帝和诸侯们,类似大国春秋战国时周天子与各封建国的关系。各强藩共同推举一位老大并宣誓效忠,但同时拥有很大的自治权。
但西欧中世纪的这种效忠是有前提条件的,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这位老大必须是教徒,必须是教会认可的。和人们在教堂结婚时的模式一样,诸侯们宣誓效忠也不是向皇帝本人发誓,而是手按圣经向上帝发誓。而如果即位时能得到教皇亲自加冕,皇帝的位子当然就更加牢靠。
相反,如果皇帝的身份没有教会这一层面的加持,诸侯和人民则有权不予承认并推举他人选取而代之。这是让自古以来所有老大最心惊胆战的事情。亨利四世被教皇开除教籍后,德意志各诸侯便向其明确表示,如果皇帝不能在一年内得到教皇的赦免重回教会的话,大家将另立国君。正是在这样黑云压城的形势下,亨利四世才率领全家演出了一场负荆请罪、痛改前非的好戏。

对亨利四世来说,这只是暂时的忍辱负重。等在卡诺莎装惨获得赦免,度过了身份危机之后,亨利便着手平定内乱。1084年,安内之后的亨利四世进军罗马将格里高利七世逼走,为罗马教廷任命了一位听命于己的教皇。但是他这一手再次破坏了诸侯势力对他宣誓效忠的前提,也就再一次把自己扔到了孤家寡人的境地。亨利的傀儡教皇很快被赶下台,被公认的新教皇号召并集合了强大的反对势力,起兵讨伐。亨利在1105年被推翻后逃亡比利时。
此后,王权与教权的斗争又断续了很久,双方最终在1122年互相妥协,达成了《沃尔姆斯协定》。在中心矛盾,即分教区主教的任免上,双方各退一步,谁都不可拥有直接的任免权,而是要在皇帝代表监督的前提下,由各地的教士选举主教。主教的宗教权力当然由教皇授予,而行政权力则由皇帝授予。最后,各方一致认可,神圣罗马帝国的最高领袖是教皇,世俗皇帝屈居次位。
《沃尔姆斯协定》为此前的王教之争暂时画上了句号。虽然并不能彻底消除两种势力的分歧,但为后来的世俗与教权之争建立了一个基本的解决框架。此后数百年间,双方大致势均力敌,在斗争中共存。直到文艺复兴,特别是启蒙运动之后,教权渐趋式微,世俗王权逐步获得了压倒优势。等到拿破仑称帝的时候,已经根本不把教皇放在眼里。等得不耐烦的法国皇帝直接从教皇手里抓起皇冠戴上,“君权神授”便成了一个纯粹的摆设。

研究历史只有比较才有实际意义。“卡诺莎之辱”对于欧洲人来说算不上多么重大的事件。他们对世俗和宗教之争如同吃奶酪喝啤酒一样,早已习惯一千余年。但是对于欧洲之外的文明来说,这场戏则具有非常深刻的内涵。特别对于习惯了秦制的人群来说,这段史实让我们看清了很多本质性的问题。
一、自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天主教会脱离了罗马行政管辖,取得了独立地位,逐渐壮大成可与世俗王权分庭抗礼的平等势力。这样强大的地位,对世俗君主的统治形成了有力的制约。没有神权的加持和护佑,世俗君主的合法性就岌岌可危。有了这一点约束,当国王的就无法做到彻底的为所欲为,其“政治任性度”就无法达到顶点。这在“卡诺莎之辱”中体现得淋漓尽致。
二、由于教会的存在,至少没有让意识形态和思想权落入强大的世俗君主的手中。这在客观上阻止了世俗王权垄断一切权力的企图。在欧洲近两千年的历史中,基本上做到了“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三、另一方面,由于世俗权力的存在,教廷再神圣,也同样无法一家独大。教会虽然掌控了信仰,但是手中没有行政权,更没有一兵一卒。它的安全还要仰仗其他世俗权力的保护。耶路撒冷被抢,教皇也只能在道义上呼吁,在财力上支持,但要远征,还得靠国王们的队伍。如果没有地方豪强的庇护,马丁路德当年也恐怕难逃被烧死的命运。
四、而在欧洲之外,则很少见到这种王权和神权分治,相互竞争又相互依存的关系。在东方的秦制国家,典型的常态是世俗权一家独大。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臣。率土之滨,莫非王土”,皇帝垄断了几乎所有的社会资源,基本上是赢者通吃的架构。宗教信仰对秦制君主来说不是工具,便是玩物,从来没有构成过“卡诺莎之辱”那样的威慑,更别说分治了。
即便是事实上的国教“儒家”,也无法做到让皇帝赤脚散发跪在雪地里祈求赦免。朱重八得知孟子曾说 “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时,破口大骂说这老不死的要是活到今天,非杀不可。然后命人把《孟子》删了一半,撤了孟子配飨的资格。他的儿子朱棣夺了侄子的位,还要立牌坊,让当时大儒方孝孺写颂歌,被拒绝后屠了人家十族几百人泄愤。信仰之于他们,能用则用,不能用便杀之,真正是刀俎下的鱼肉。
而中东和西亚则走上了另一个方向:政教合一,其实是世俗权匍匐在神权之下,成了阿亚图拉们的奴仆。结局如何,当下历历在目,这里就不展开了。

因此我们看到欧洲的特质在于早在中世纪就形成了分治的社会结构。不仅仅是王权与神权的分离,就是王权在西罗马崩溃之后也再没有“大一统”的机会,欧洲版图被分割得像百衲衣。而恰恰是这种“战国”的格局,才为思想和财富发展所需要的自由留下了空间。
只有看到这样的本质区别,我们才能明确欧洲和东方在后世分道扬镳的根本所在,也就是彭慕兰所说的“大分流”的原因,也能使“李约瑟难题”的答案更加明晰。欧洲在中世纪结束后的崛起,基础原因之一便在于这种多元格局带来的竞争,只有竞争,才能让一个有机体保持最佳状态。与此相反,那种看似硕大无朋的帝国,虽然书同文,车同轨,但如果没有强力的制衡,不过是让君主割韭菜更加方便而已。而对民间而言,带来的则是活力的丧失和创造力的枯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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