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载于《公安学研究》2024年第1期。为方便阅读,编辑中对部分文本进行加黑并删除了文章脚注。李辉(1984—),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学博士(北京100038);李宇晨(1998—),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警察公共关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北京100038)
【摘 要】
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是支撑公安管理学发展的“三大体系”。科学哲学的通约性为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构提供了协调处理学科融通性和独立性,捍卫学科合法性和彰显中国特色的有益视角。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应当凸显学科知识体系政治内核,厘清与亲缘学科的关系,注重学科内部资源整合与结构优化,完善学科知识承载体系;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应当遵循“中体西用,化外兴中”的研究范式,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扎根公安管理实践问题土壤,融汇亲缘学科理论方法,注重跨界前沿学科旁通创新;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话语体系建构,应当在内化原创中增强自信自觉,在时代实践下彰显社会价值,在利益表达中坚持人民立场,在国际视野下激发世界共鸣。
新中国成立以来,深厚的公安实践土壤生长出了众多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安管理经验,孕育出较为丰富的公安管理思想,这是新时代公安管理学建设的独有优势,也是公安管理学在公安工作现代化实践背景下理应彰显的中国特色。那么,何为学科的中国特色?学科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路径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历史性创造,在理论和实践中做到尊重中国实际、服务中国实践、解决中国问题、传递中国话语就是学科的中国特色所在。在实践层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的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公安管理学领域的具体呈现,也是公安管理实践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新时代生长碰撞并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在理论层面,党的二十大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一个结合”发展为“两个结合”,增加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新“结合”的加入具有重要时代意义,其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升到与中国具体实践相同的高度,体现了传承古今的历史脉络,深化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的理解和把握。因此,就公安管理学而言,其整个发展历程既深植于中国社会土壤,随中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成熟,又深受我国传统文化影响,拥有生动实践和优秀历史文化所赋予的鲜明中国特色。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努力建构一个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现代化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公安管理学作为哲学社会科学下公安学的二级学科,同样应积极探索并做好“三大体系”的建构工作,以此推动公安管理学乃至整个公安学在现代化命题下的新发展。从现有研究来看,已有学者就公安学“大问题”、公安管理学科生成与生长逻辑对公安管理学的核心问题、学科合法性、研究范式等进行了理论阐释。然而,在厘清公安管理学的生成生长逻辑之后,现在亟须我们回答的问题是:为推动公安管理学的发展,公安管理学科“三大体系”的建设应如何开展?更进一步,我们应该从何种视角出发建构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并彰显其中国特色呢?这是推动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建构首先要明确的问题。以198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首次设立公安管理本科专业和1986年首本公安管理学教材《公安管理学概论》的出版为主要标志,公安管理学科诞生至今仅有不到40年的历史。作为一门年轻学科,公安管理学所取得的成就令人欣慰,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公安管理学还是一门不成熟的学科。相较于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社会学等亲缘学科,公安管理学盎然生命力下的学科基础较为薄弱。因此,我们选择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建构视角的基本逻辑起点是:公安管理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公安管理学最为紧要的任务是快速充实学科基础,为学科持续“生长”提供充足的养分。从公安管理学当前发展的条件来看,公安管理学亲缘学科拥有全面系统的学科体系、扎实完善的学术体系和成熟有力的话语体系,这是公安管理学厚实学科基础、完备学科体系最丰富的资源和最应当充分利用的条件。借鉴吸收亲缘学科知识体系、理论体系、方法体系、话语体系已有建设成果,将使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构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在借鉴融通已有学科理论和话语成果的过程中,公安管理学自身的学科独立性如何得到保证?换言之,公安管理学在吸收亲缘学科已有建设成果,加速自身发展的同时,又该如何捍卫自身的学科合法性和独立地位?在科学哲学史上,“不可通约性”是认识科学发展、探讨不同范式间关系的重要哲学命题,其观点认为:伴随科学危机和科学革命的发生,新范式代替旧范式应运而生,而在新范式出现之后,“分辨科学答案、形而上学臆测、文字游戏或数字游戏的标准经常也会改变。科学革命中出现的新的常规科学传统,与以前的传统不仅在逻辑上不相容,而且实际上是不可通约的”。不同科学共同体的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等及其解决科学问题所采用的范例和模型是不可通约的,这就导致对同一理论、术语的内涵和意义,不同科学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也是不同而无法通约的。由此看来,即便公安管理学有意吸收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等母体学科理论成果,其不同于亲缘学科的“后来”范式,也会自然形成学科间理论、术语、方法等的不可通约性,从而塑造公安管理学本身的学科独立性。然而,按照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发展的过程必然存在着继承性,生发于旧范式的新范式必然包含着旧范式的成分,科学范式在哲学层面的不可通约性也就必然蕴含着可通约性。也正因如此,不可通约性的观点在发展过程中不断被解释和限缩,并逐渐认可和强调了不可通约性中的可通约性部分。这种可通约性则构筑了公安管理学与亲缘学科乃至跨界学科间的比较交流,进而吸收融通的哲学基础。综上,整合通约性的两个方面,以通约性的视角构建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或许可以在哲学层面较好地指导和处理公安管理学建设中的学科融通性与独立性的问题,在推动公安管理学大发展的同时保持学科的合法性,彰显学科的中国特色。
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构为何选择通约性的视角,需要结合通约性的哲学价值、核心问题和公安管理学的现实境遇来回答。
通约性视角来源于“不可通约性”的哲学探讨。“不可通约性”这个术语最初来自古希腊的数学概念。在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第10卷中,“根据相同的尺度可以分割的量叫可以通约的量,而没有任何共同尺度的量叫不可通约的量”。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Thomas Kuhn)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将“不可通约性”的概念引入科学哲学领域。“不可通约性”是科学哲学领域认识科学发展的重要命题。其最初的观点在于:在新旧相继的两种理论中,当旧的科学理论被新的科学理论所取代时,所涉及的科学概念往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变化会导致相同科学术语的意义在变革前后的两个传统中完全不同。虽然“不可通约性”在最初提出时,对科学哲学中的逻辑经验主义和渐进历史主义的认识论构成了挑战,其否认科学进步的极端观点也遭到了激烈的批评,但在学界的批评和质疑声中,其观点逐渐发展完善并具有了科学性。20世纪70年代,库恩对“不可通约性”最初的观点进行了修正,认为不同研究范式之间虽不可完全通约却能“部分交流”;20世纪80年代,库恩在《可通约性、可比较性、可交流性》一文中,又重新定义“不可通约性”为“局域不可通约性”,这就意味着“不可通约性”的限缩和库恩对“可通约性”的接纳;20世纪90年代,不可通约性又被库恩赋予了新的意义:不可通约性是使各专业学科相互独立、相互分离,从而使它们之间存在没有完全共同基础的特性。综上可知,一方面,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有助于从哲学高度把公安管理学与亲缘性学科的比较研究更加深入;另一方面,“不可通约性”已由最初对不同科学共同体所使用的范式、概念、术语在科学革命前后完全无法通约的绝对性认识,发展到不可完全通约性或部分的、有限的可通约性。这些“不可完全的”“部分的”和“有限的”前置约束,意味着“不可通约性”命题的讨论已经具有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统一的科学性,体现了科学哲学研究对科学和科学发展历史认识的加深。而“通约性”一词包含了可通约性和不可通约性两个方面,应用通约性视角分析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保证了问题思考基本逻辑的科学性。
(二)通约性视角指导学科“三大体系”建构的内在契合通约性的思考源起于科学发展的现实,探讨的是科学领域的哲学问题。一门学科就是某一特定领域的科学。公安管理学亦可称之为公安管理科学。从科学演进的历史来看,与众多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类似,公安管理学的创立和发展虽然称不上对以往某一学科的革命,但仍然具有一门新学科相较于其他亲缘学科的独特性和差异性,这种独特性和差异性本质上都已带有变革的成分。而库恩对“不通约性”的研究正是源于其对科学革命的思考。同时,公安管理学术共同体所持有的世界观、价值观、方法论必然不可能与其他科学共同体完全相同,公安管理学在发展过程中也会形成其特有的学科范式。而“范式”正是“不可通约性”讨论的主体及核心问题。因此,无论是公安管理学本身所具有的变革性意义,还是探讨公安管理学的学科范式,通约性视角都对指导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具有根本适用性。从通约性本身的内涵出发,“不可通约性”指不同“范式”之间无法通约,也可以理解为彼此使用的术语和概念是不可翻译的。一方面,“范式”作为“不可通约性”之下更为基础的概念,本身包含双重含义,即某一科学共同体解答问题时使用的默会知识和该共同体所共享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特征。其中,某一科学共同体的“默会知识”对应该学科的学科体系,某一科学共同体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对应该学科学术体系;另一方面,术语、概念属于学科话语范畴,某一科学共同体所适用的“术语”和“概念”恰好又对应该学科的话语体系。由此可见,通约性所探讨的核心问题与学科“三大体系”的主要内容是一致的,以通约性视角指导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具有理论内涵上的契合性。
公安管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学科基础相对薄弱。因此,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必然需要大量采纳吸收其他学科,特别是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和政治学的思想、理论、方法、概念、术语等,在此过程中,公安管理学的学科合法性和独立性就容易受到质疑和挑战。为此,公安管理学亟须寻找合适的视角为学科发展提供指引和依托。通约性视角下,学科的可通约性是学科间交流、借鉴、合作的前提,学科的不可通约性是学科间相互独立、相互竞争、不可替代的基础。具体而言,可通约性的背后是科学理论发展的连贯性、继承性问题,强调融通;不可通约性则反映科学理论发展中思想理论、概念术语、研究方法等的不可替代性,强调区别。从通约性视角出发,公安管理学的科学共同体,在吸收、融通、继承亲缘学科乃至其他学科理论、方法、概念、术语等的过程中,必然要以自己所在的问题域制定标准、定义术语,也必然要以自己的世界观理解看待问题、解决问题。这就意味着公安管理学所继承的理论、方法、概念、术语等会被赋予新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因而已经与原来的理论、方法、概念、术语等具有了不可通约性,这种不可通约性是公安管理学构建自己独立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基础,也是在学科竞争中谋求学科合法性、进行学科合作的凭据。综上可知,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符合公安管理学发展的现实需求。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公安管理学需要在继承中厚实学科基础,更需要在继承中扩展学科的发展空间。通约性视角有利于辨明公安管理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公安管理学建设过程中加快学科发展与保持学科独立的关系,为公安管理学保持学科独立性与合法性,继承吸收其他学科成果以服务本学科的建设发展提供哲学层面的依据和指导。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是支撑公安管理学发展的“三大体系”,是公安管理学发展基础。在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中,学科体系是基础,学术体系是核心,话语体系是关键。学科是科学或知识研究的特定领域或分支。学科体系是指由科学研究的若干基本领域或分支以特定方式联系而成的,具有特定结构和功能的学科整体。就学科的起源来看,学科体系的形成是科学研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物质世界是由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事物构成的体系,不同学科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层级,采用一定的分析方法将物质世界分割成不同的领域,作为本学科的科学或知识研究的对象。横向来看,不同学科既以其研究对象的特殊性与其他学科相区别,又因其研究对象特殊性中所包含的普遍性与其他学科相联系。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是学科独立性与合法性的来源,研究对象特殊性中所蕴含的普遍性则是学科体系形成的基础。纵向来看,不同领域按照抽象程度由低到高,形成逐层上升的演绎—归纳体系,体系顶端是抽象程度最高的哲学,底端则是不同领域的经验陈述,由此形成金字塔型的学科体系。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包含管理学、公安决策学、警察公共关系、公安指挥学、警察组织行为学、公安运筹学等学科,这些抽象的学科通过公安管理学的人才培养体系、课程体系、教材体系等呈现出来。因此,公安管理学科体系也可以理解为公安管理学领域的基本知识框架或知识体系。
学术体系是在学科中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学术研究活动所形成的学术成果系统,包括思想、理论、观点、方法、工具、材料。学术体系的本质是理论与方法、学理与实践的统一。公安管理学术体系是将公安管理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并形成公安管理学体系化的理论和专门知识。具体任务包括:阐释、发展和应用公安管理学基本原理,探索凝练公安管理学研究的学术命题和应用领域,研究公安管理领域的现象问题,提出和建构公安管理学思想内涵、时代内涵和知识体系。话语体系是对学科思想理论以特定符号和言语表达方式进行反映、传播和表达的系统,其内涵包括术语、概念、范畴、命题、判断、表达逻辑、话语方式和话语权等。任何一种思想、学说、理论、知识、学术,从创立、发展到传播应用,总要通过话语来塑造、成型和表达出来。公安管理学的话语体系是以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时代精神和社会发展水平为背景,以公安管理学理思想为表达架构,总结反映公安管理学理论和实践的核心概念、话语逻辑、表达系统和思想体系。成熟的话语体系是公安管理学清晰解读公安管理实践,有力表达公安管理学研究成果,努力争取公安管理学话语权的必要条件。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中,学科体系决定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基本领域,学术体系是学科体系、话语体系的核心和支撑,话语体系是学科体系、学术体系的表达和载体。具体而言,学科体系是一种知识体系,是“三大体系”建设的目标,划定了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基本范围,是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相互作用、实现统一的结果;学术体系则是一种活动体系,只有通过持续不断地专门学术研究,一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和话语体系才能得以确立和发展;话语体系是一种言说体系,只有依靠成熟的话语体系,一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和学术体系才可能被表达和交流。公安管理学通过学术研究活动,揭示公安管理领域研究对象的本质和规律,形成体系化的理论和知识,这些理论和知识要为人们所知晓和理解,需要依靠公安管理学话语体系进行表达和传播;而公安管理学话语体系只有能够准确、充分、有效地表达和传播公安管理学术体系,才是成熟的话语体系,也只有建立在完善的学科体系、扎实深厚的学术体系之上,才能获得话语权威性和认可度,从而成为有底气、有影响力的话语体系。公安管理学也正是以成体系的话语概念表达了成体系的学术理论,实现了话语体系和学术体系的统一,其学科体系才得以呈现和发展。总而言之,学科体系是一种知识体系,学术体系是以理论和方法为核心的活动体系,而话语体系是一种言说体系。公安管理学的学科设置和学术体系的最初形成是公安管理实践和学术发展的历史产物。以学科体系为分析起点,公安管理学的学科体系确定了公安管理学的基本研究领域;公安管理学的学术体系则通过学术共同体的学术活动,揭示公安管理学领域中的某些本质和规律,产出公安管理学的理论思想;公安管理学话语体系通过提炼概念、范畴、术语等,对学术活动产出的理论思想、知识观点等进行升华,以作出清晰、简明、系统地表达。而公安管理学在学科体系领域范围内的学术活动和话语构建,本身又拓展和完善了公安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并以公安管理学的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等具体表现出来。因此,公安管理学也正是在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这种闭环逻辑中,实现了螺旋式的上升和发展。通约性视角下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构要明确各体系中可通约性与不可通约性的来源及意义。可通约性体现的是公安管理学建构的实践进路和工具理性,是公安管理学资源融通的基础;不可通约性体现的是公安管理学建设的顶层指引和价值导向,是公安管理学中国特色的本源。通约性视角下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建构逻辑如下图所示。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建构要突出公安管理学知识体系中的政治内核,厘清公安管理学与亲缘学科之间的关系,辨明公安管理学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之间研究领域的差异性,以此体现公安管理学的学科独立价值和不可通约性;同时,还要注重同级学科间资源整合和下级分支学科间的结构优化,完善公安管理学的知识承载体系,从而提升公安管理学通约其他学科知识成果的能力。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建构要在通约其他学科知识体系的过程中保持学科独立性、捍卫学科合法性,最重要的是要凸显公安管理学的公安属性。公安管理学的公安属性是由其研究对象和研究领域所决定的,其本质上是一种政治属性。一方面,公安管理工作所依托的特有的中国政治基础、所涉及的特有的中国政治问题,不仅是公安管理学科体系之中国特色的来源,也塑造了公安管理学的政治内涵。另一方面,公安机关的政治属性和警察作为国家机器的阶级性,要求公安管理学必须以政治性作为学科体系建设重要落脚点,以此来保证公安管理学建构的知识体系能够为中国公安管理实践主体所接受。实际上,作为公安学下的二级学科,公安管理学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亲缘学科的知识体系之间最大的不可通约性正是其知识体系中的政治属性,这种属性是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亲缘学科知识体系所难以解释、无法竞争的。例如,公安管理体制为何要如此设计?公安政治工作应当如何开展?公安机关党的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哪里?这些问题是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法学、社会学等学科无法回答的,需要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在内容建构中进行回答。因此,为彰显学科体系的独立价值和学科研究领域的政治属性,公安管理学的学科共同体在搭建本学科基本知识框架时,首先应结合政治学的角度考察公安管理的根本目标任务,围绕公安机关的性质宗旨筛选契合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政治要素,并将这些政治要素融入公安管理学、公安政工学、公安党建、公安监督学、警察公共关系、警务保障、警察组织行为学等知识体系中,以增加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深度和厚度,凸显学科体系的政治属性。其次,要紧跟现实政治发展,根据党和国家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和公安管理工作的新使命,更新公安管理学知识体系中的政治内涵,在学科体系的内容建构中突出公安工作、公安管理工作的政治属性和政治价值导向,以此强化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中国特色,进一步明确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可通约性与不可通约性的界限。最后,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在建构过程中不仅要通约政治学的相关知识来解释公安管理背后的政治逻辑,还要聚焦公安管理的公安属性,及时将公安管理学术研究活动产出的学科知识成果分门别类归纳到现有学科体系之中,不断增强公安学科体系中各分支学科的公安特色。厘清公安管理学与母体亲缘学科的关系是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前提和应有之义。换言之,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的学科体系必须首先回答公安管理学与母体亲缘学科的可通约性与不可通约性在哪里。目前,我国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设布局仍存在一定争议,其关键原因在于公安管理学科建设多依附于母学科,缺乏清晰的边界和公安管理学科自身的独特性。因此,需要立足新时代,以大视野谋划大格局,从学科本质建设层面厘清公安管理学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母学科之间的可通约与不可通约关系,明确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研究对象、学科性质、学科范畴,突出公安管理学科的独特性、创新性和不可通约性,为构建具有公安管理学科特色的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提供基础支撑。公安管理学与管理学的可通约性体现在两者都包含对效率的追求。对管理学而言,从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到法约尔的组织管理理论,再到彼得·德鲁克的经验主义学派、卡斯特和罗森茨韦克的系统管理学派,无一不是将管理与效率联系起来,并且尽管其理论不断更新迭代,但始终都将效率作为检验管理效果的基本标准。公安管理学同样需要解决公安机关组织中人、财、物的调度配置问题,为公安机关的高效运转提供解决之道。换言之,公安管理学同样关注效率问题。然而,公安管理学是在政治学、法学和管理学之间动态平衡的综合学科。公安管理的政治性又决定了公安管理学与管理学之间价值追求的不可完全通约性。我国公安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使命,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可能完全以“成本—收益”的经济效率为目标。在关键问题、关键时刻,公安管理的经济效率必须让步于其政治属性,强调政治收益,践行人民至上。公安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具有更大的可通约性。从人、组织、活动、产出、环境等不同的角度而言,公共管理学研究的核心包括公务员、行政组织、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环境、行政效果等,这些研究核心无不涵盖公安管理学的研究核心。因此,毋庸讳言,从公共管理学科领域的内外边界来看,公共管理学是涵盖公安管理学的,公安管理学只是公共管理学为自己划定的学科领域的一个子集。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安管理学完全可以通约公共管理学的知识体系。然而,一门学科的界域到底在哪里,不仅要看其理论上为自己划定的边界,更取决于这门学科实际探索的范围在哪里。目前来看,公共管理学本身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其学科外围虽然也涉及教育管理、社会保障管理、体育卫生管理等政府具体职能部门的组织及其管理问题,但主要精力尚集中于“政府行政”这一核心问题,并且即便是公共管理学科研究的外围,也鲜有涉足公安领域。有关警察、公安组织等领域的研究似乎被公共管理科学共同体所遗忘,公安组织与警察行为等领域的大量问题是公共管理学所没有涉猎和深度探索过的领地,这就为公安管理学的发展提供了空间和机会。公安管理学术共同体在公安管理领域进行学术研究,提出原创性的公安管理学理论观点,形成自己的知识体系,从而形成公安管理学不可通约的独有资源。此外,公共管理学结合了管理学的效率内核与行政学的公平外延,从价值追求上也更加接近公安管理学。但是,“公平”与“公安”两个概念内涵之间的不可通约性同样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回归到价值层面的术语意义,“公平”与“公安”之间虽然都具有表层的公共性和深层的政治性,但“公安”的内涵和外延具有鲜明的阶级对立性。例如,公安机关的任务之一是维护国家安全,公安机关与破坏国家安全的敌对势力进行斗争则包含着阶级上的对立性,而仅从公平角度难以涵盖这种阶级上的不可调和性。由此可见,当“公平”和“公安”的政治性被进一步细化和聚焦之后,公共管理学与公安管理学之间的不可通约性也得以呈现。无论是突出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内容建构的政治内核,还是厘清公安管理学与亲缘学科的关系,两者对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的讨论,所围绕的都是公安管理学与公安学外部学科之间在内容上的通约性关系。然而,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建构不仅需要处理好外部、内容上的关系,而且公安学内部各级学科之间的资源整合与公安管理学下级各分支学科之间的结构优化同样值得重视。处理好公安管理学这两个层级中各学科之间的关系,可以为公安管理学在公安学一级学科之外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学科体系提供强有力的内部支撑。在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两个学科层级中不同学科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处理好公安管理学与公安学下其他二级学科之间的关系,实现公安管理学对同级学科资源的通约整合和有效利用。除公安管理学外,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还包括治安学、侦查学、犯罪学、公安情报学等其他二级学科。尽管这些学科的细分研究内容不同,但仍同属公安领域,其研究成果也具有公安学的共性。因此,公安学下的其他二级学科也必然具有公安管理学建构学科体系可通约使用的知识资源。公安管理学在建构学科体系时,既要彰显公安管理学的学科个性与学科气质,有“敢为公安学先”的学科追求与志气,大胆探索公安学前沿问题,又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学下其他二级学科进行交流,在学科互鉴中扩宽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的眼界与思路,获取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的资源和启发,凸显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公安底色。其次,要处理好公安管理学科体系之下各分支学科之间的关系,实现公安管理学科体系的结构优化。一方面,要充分揭示公安管理学各分支学科间的关系,进一步厘清各分支学科的研究对象与性质,防止分支学科间界限模糊。为此,公安管理学科共同体在构建学科体系的过程中,要加强内部研究探讨,深化对各分支学科研究领域、研究对象的认识,建构结构层次分明的学科体系,促进公安管理学各分支学科有序发展。另一方面,要树立起学科发展的学科群意识,加强不同分支学科间的相互支持、相互滋养,自觉建成各分支学科相互促进提升的公安管理学科群。为此,公安管理学科共同体要加强各分支学科知识体系和制度体系的交流协同,形成具有较强内生力和竞争力的学科体系,增强公安管理学通约其他学科知识成果的底气。学科是知识的分门别类,学科体系从本质上来讲是某一研究领域相对独立且稳定的知识体系。公安管理学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知识,既需要有形的载体予以呈现,也需要无形的载体予以传承。因此,公安管理学知识承载体系的建设水平和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公安管理学通约其他学科研究成果的能力和水平,是公安管理学通约其他学科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科体系同教材体系密不可分。学科体系建设上不去,教材体系就上不去;反过来,教材体系上不去,学科体系就没有后劲。”公安管理学术研究活动将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公安管理领域的现象规律总结上升为公安管理的理论知识,这些理论知识需要通过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予以系统化地承载和呈现。同时,除教材体系这一有形的知识承载体系之外,公安管理学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在发挥知识传承作用的过程中同样具有知识承载的功能,且这三种承载体系之间有着密切的关联。公安管理学通过教材体系建设,适时将取得的学科知识成果汲取到教材中,将抽象化的学科知识体系具象化地呈现出来并转化为教学内容,再通过人才培养体系和课程体系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知识有计划、分阶段地传授给培养对象或学科继任者,最终实现公安管理学知识的教材承载、课程承载和人才承载的统一,推动公安管理学知识体系的多维度完善和动态式发展。在公安管理学知识承载体系中,教材体系发挥着知识承载的主要作用,完善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是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的重要任务。目前,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的建设滞后于公安管理实践,教材体系的时代性和实践性不足。从发现公安管理实践中的某一现象问题到开展学术研究活动,再到总结经验、产出知识,公安管理学知识的生成本身就需要一个过程。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作为知识的承载体系,自然不可避免地会与当前公安管理实践存在一定的差距。然而,当前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所承载的知识与公安管理实践之间的差距已经超出合理范围而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其次,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建设滞后于公安管理学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教材体系的系统性不足。教材体系需要服务于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教材体系的完善程度制约着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质量,也间接影响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知识承载作用的发挥。当前,公安管理学科的部分课程所用的教材编写时间较早,内容老旧;一些课程只能暂时使用管理学等亲缘学科的教材,公安管理学的学科属性和行业特色体现不足;还有若干课程尚无教材可用。可见,为推动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设,增强公安管理学通约其他学科知识成果的能力,必须完善公安管理学知识承载体系,加快公安管理学教材体系建设。具体而言,要科学把握公安类教材编研的工作规律,顺应教材体系建设的时代潮流,全面梳理公安管理学相关教材,明确教材体系建设的重点方向、重点内容和薄弱环节,尽快更新老旧教材,及时补充新课程教材,集中力量编研一批具有新时代公安特征、承载公安管理学核心知识成果的经典教材、基础教材。
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研究范式统领其可通约性和不可通约性。公安管理学扎根的实践土壤、鲜明的马克思主义旗帜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不可通约性的根本,是公安管理学术研究之中国特色的来源;公安管理学融汇亲缘学科理论方法、进行跨学科领域旁通创新,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过程中可通约性的实践表现和要求。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应遵循“中体西用,化外兴中”的研究范式,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基于中国实践挖掘公安管理原创性理论观点,注重亲缘学科理论方法的融会贯通和跨学科领域的旁通创新。在一门学科学术体系的建构中,研究范式是核心问题。公安管理学需要确定自己的研究范式来统领整个学术体系建设、开展学术研究活动。“范式”和“不可通约性”问题的研究源于美国学者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库恩范式论的整体概括性解释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最上层有关本体假设的价值承诺;二是中间层有关公理和定理的理论学说;三是底层有关问题解析的研究模式和方法论。与不可通约性的论点一样,研究范式问题从提出之日起,虽几经学界讨论,但至今仍未对其有清晰的界定并形成明确共识。有关范式理论研究的争论会因不同学者的学术立场、学术背景、学术影响力而变得难以整合与统一,大部分有影响力的学者多是基于哲学层面对其加以界定和论证,这就导致不同研究范式的学者只能部分理解与其相竞争的其他范式。在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过程中,公安管理学应遵循“中体西用,化外兴中”的研究范式。所谓“中体”就是指公安管理学科建设和发展过程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的典型事实、特有实践来找寻公安管理学的哲学逻辑,其类似于科学研究的纲领中,要求公安管理学的学术研究必须围绕“中国特色”这一稳定的核心本源命题展开。所有扎根中国大地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都是“以中国做中心”“以中国为方法”的结果。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实践映射在哲学层面的核心理念、价值观和方法论就是研究公安管理学的立足之本,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构建的逻辑起点和根本性构成要件,也是该门学科发展的可持续之基。因此,将公安管理学研究范式之“中体”视为探索公安管理中国特色命题的稳定哲学话语逻辑,是从公安管理学术发展实践出发的必然选择。公安管理学研究范式中的“西用”主要是指在“中体”顶层理念、价值和方法论的统领下,以科学理论的通约性逻辑借鉴吸收亲缘学科先进理论、研究工具、研究方法等进行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这涉及库恩科学共同体中的中层和底层模式。“西用”是支撑公安管理学研究范式得以生成的来源要件,“西用”的关键在于以通约性的态度立场,积极探索利用西方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来建构和完备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同时彰显“中体”的底层逻辑价值,并维护“中体”顶层范式的稳定性。“中体西用”是范式选择,“化外兴中”则是范式目标和范式进路。无论是西方学术体系还是中国学术体系,都应是“体用”合一的,不以西体而论的西方理论方法体系是偏颇和不完善的,不以中体而兴的中国理论方法体系亦难以满足中国社会的现实需要。因此,不能以简单的“拿来主义”对待“西用”,而是要努力将其转化成能够适应并服务于“中体”的“中用”,削减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方法体系。这就要求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研究范式在借鉴西方成熟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来辅助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构之外,还应以“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化外兴中”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推动“中体”之兴、“中用”之兴。在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中体西用,化外兴中”研究范式的基本要求在于:通约“西用”的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设要坚持“中体”的本质本色,“西用”过程中的通约性不是简单的机械照搬,学科建构的主动性和自为性是公安管理学应有的学科自觉。换言之,可通约的是“西用”外在之理论方法,不可通约的是“中体”内在之特色底蕴;“化外”是方法论上的实现进路,“兴中”是价值观上的目标追求。“中体西用,化外兴中”的研究范式不仅保证了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中国特色,增强了公安管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的独立性和合法性,也实现了公安管理学研究范式价值观与方法论的统一。“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区别于其他哲学社会科学的根本标志,必须旗帜鲜明加以坚持。”公安管理学术体系要形成自己的中国特色,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公安管理学术活动的哲学根基,这是公安管理学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体系下进行学术活动、建构体系的根本指引。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公安工作必须加快走向现代化。因此,对公安管理学的学术共同体而言,有一个问题就显得特别重要,即我们必须要理解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之下,公安管理学的学科使命、目标和建设任务应被赋予哪些新的时代内涵,需要面对哪些历史性的变革。这些时代内涵、历史变革不是说某一个领域知识的增长所能够获得的,而一定是要从整个世界观、认识论的角度,从整个哲学的角度来获得。马克思主义的资源“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主体内容,也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最大增量”。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构需要整合和突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学科体系建构中的指导地位,特别是要突出“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理论体系,其经典的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认识论和唯物史观及在21世纪中国化进程中形成的一系列理论结晶,是指导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最根本的哲学指导,是拓展公安管理学术研究宽度和厚度的主要依据和逻辑基础,也是本文通约性视角之科学性的根本来源。学术体系是学科发展的立身之本和核心所在。公安管理学术共同体既需要研究公安管理领域中的问题和困惑,也需要形成对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及其活动变化规律的科学认识。对于任何一门学科而言,真正把握并解决问题都需要从哲学高度对现实问题进行反思和批判,并付诸具体实践。因此,公安管理学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建构学术体系的根基,充分结合和多层面激活“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作用,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公安管理学术研究深度和广度,提高学术原创能力,提出符合科学规律和社会发展要求的创新性理论学说,以此保证建构之后的学术体系具有生命力和权威性,能够站在哲学高度回应公安工作和学科发展的现代化要求。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构必须扎根公安管理实践土壤,以公安管理问题为导向。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是捕捉与解答现实问题的精要所在。任何一门学科都是因问题而生,只有通过运用科学知识对某一问题进行持续不断的研究,才能形成具有本学科特色的学术体系。同样,公安管理的实践问题和实践土壤,是公安管理学生长发展的根基所在,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彰显中国特色、保证其不可通约性的现实基础。公安管理之“学”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公安管理实践具象的高度凝练,是公安管理实践中具有普遍意义的基本规律。第一,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构必须立足公安管理实践,这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之中国特色的现实来源。公安管理实践是中国特色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得以生成之根本。扎根公安管理实践、问计公安管理实践,并据此回应公安管理的历史之问、时代之问和未来之问,是决定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现代化发展航向的基础,也是公安管理学理论体系之中国特色的起源和根基。以“枫桥经验”为例,“枫桥经验”是“中国公安故事”最生动的蓝本,是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国公安智慧和中国公安解决方案,为推动中国特色公安学理论发展提供了绝佳的素材。第二,公安管理实践是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的作用域。公安管理学以“公安机关组织、民众对警察认知行为以及警察个人、群体行为等利益相关者”为主要研究对象。公安管理学独具本学科特色的研究对象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不可通约性和学科合法性的基本来源。研究对象及其相互作用所产生的现实问题,是公安管理学术体系不断发展的现实动力。解决公安管理实践中遇到的现实问题,是公安管理学彰显学科价值的现实舞台。特别是近年来推进公安改革中所涉及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一系列中观层面的体制机制问题,无不考验公安管理学的理论深度和方法效用。第三,尽管公安管理学目前尚缺少标志性的理论,也未发现公安管理领域有别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的特殊规律,但公安管理之“学”追求的仍然应该是通过对公安管理实践中的问题进行充分调查研究、对公安管理实践中的经验规律进行科学归纳总结来产出自己理论、思想和观点,这是公安管理学的学科尊严所在。这就要求公安管理之“学”的研究者下沉,深入公安管理实践,通过系统的调查研究,详尽地占有材料,以问题为导向,在公安管理实践中凝练和检验公安管理学原理,进而指导公安管理实践,逐步形成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学术体系中的理论方法体现学科的学理性。作为一门年轻学科,公安管理学的发展需要融汇公安管理亲缘学科理论方法之精髓,借助其成熟的理论、方法和工具增强学术活动的科学性和学术成果的说服力,并以此建立起本学科原创性的理论体系。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公安管理学母体学科拥有大量成熟的理论方法,由于学科之间的亲缘性,这些理论方法对公安管理学的研究对象也具有极强的适用性,是公安管理学快速建构本学科学术体系极其重要的资源。因此,理论方法的融汇是以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主要任务。相较于政治学、法学、管理学等,公安管理学是一门崭新的、尚处于起步阶段的学科。如果不采用亲缘学科已有的成熟理论建构自己的学术体系,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设发展恐难以形成理论体系基础并发展延续。一方面,政治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公安管理学亲缘学科已在自己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归纳概括出许多具有极强解释力的经典理论,学科之间的通约性为公安管理学借鉴应用这些成熟理论提供了基础。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融通这些理论成果为公安管理学进行学术研究乃至提出自己的创新性理论提供了“巨人的肩膀”,将极大加速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的进程。另一方面,倘若公安管理学采取不可通约性的视角对待亲缘学科的理论,则会徒增公安管理学发展的阻力,使公安管理学本就不成熟的学术体系变得孤立而更加脆弱。学术体系的无力会使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失去给养,从而导致整个学科发展的停滞。此外,从公安学整体建设的角度出发,公安管理学亲缘学科的强大理论支持能够为其学术体系建构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托,并为公安管理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对话交流提供理论平台,这也将带动整个公安学学术体系的发展。事实上,简单回顾公安管理学的发展不难发现,公安管理学的理论体系与西方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等学科理论体系之间早已呈现出极强的通约性。例如,实践中公安管理学术研究中应用泰勒的科学管理理论、法约尔的管理职能学说等理论框架来解释公安工作标准化建设、公安改革创新等现实问题。因此,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构应以最为开阔的视野和最具包容的胸襟去接纳和吸收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经典理论,通约公安管理学亲缘学科理论之精华。研究方法早已突破学科之间的分野。学术研究中研究方法的选择需要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为准绳。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迁移到社会科学研究中,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之间方法界限的模糊便反映了学术研究方法的融通性。从公安管理学术研究的现状来看,支撑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建构的方法论体系仍不成熟。特别是在管理学、公共管理学这些母体学科学术理论争鸣繁荣、研究方法日益精进的形势下,公安管理学研究方法体系确实亟待追赶完善。从可通约性的视角,方法的价值在于保证研究的客观性,以力求认识和把握研究对象所具有的本质和发展规律为目的。公安管理学亲缘学科拥有完备的研究方法体系,必须梳理亲缘学科中经典研究方法和前沿研究思路,为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构提供基本完备的方法体系支撑,并紧跟学术研究发展的趋势。从不可通约性视角,公安管理学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研究现象的复杂性以及学科本身浓厚的意识形态特征和政治属性,一定程度上塑造了公安管理学与相关学科研究方法应用范围和程度的不可完全通约性。因此,公安管理学必须积极主动将亲缘学科的工具、方法拿过来“为我所用”,并在学术活动和学术体系建构的过程中将这些工具、方法投入公安管理研究实践当中,从实践中检验、筛选、“打磨”适合公安管理研究的工具和方法,为公安管理学研究的后继者提供较为丰富的研究手段,以充实公安管理学术研究的技术力量,提升公安管理学术研究的能力。
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迅猛,数字技术、人工智能等推动社会快速变迁,不同学科交叉融合的发展趋势日益加快,这就要求公安管理学必须注重跨学科触类旁通,并在与跨界前沿学科的关联中寻找发现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创造创新的条件,紧跟公安工作发展的前沿。科技兴警背景下,科学技术对公安工作的巨大促进作用早已从理论层面落地到公安实践层面。数字公安、智慧公安在杭州、深圳等地的建设已经初具规模,并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仅就数字公安一项,当前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发展已经落后于公安实践。为此,公安管理学术体系的建设必须积极探索与相关学科,特别是反映社会发展变迁趋势的前沿学科之间理论概念的可通约性。例如,社会管理研究借鉴物理学中热力学理论的基本概念“燃点”和相关理论,构建了“社会燃烧理论”,量子力学与管理学融会贯通,产生了量子管理;神经学与经济学结合,产生了神经经济学等。实际上,学科之间的可通约性远超过我们的一般认识,这种学科之间不可思议的融通交叉,不仅带来学术体系的创新,而且在推动相关学科跨越式发展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正如学术体系可创新的潜力那样,这种学科间的可通约性需要我们以巨大的包容性和敏锐的时代洞察力去主动探索。当前,公安实践中应用现代技术的现实需要已经产生了许多公安管理的新问题,公安管理学建构的理论体系、研究方法体系能否回应现实之问呢?仍然以数字公安建设为例,公安管理学现有学术体系难以完全回应解答地方公安机关在数字公安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信息伦理、技术机制融合、人才引育留用等问题。因此,公安管理学亟须根据时代变迁趋势,吸纳相关学科的专业理论方法,创新并充实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值得注意的是,在明确公安管理学术体系创新发展方向之后,创新的速度和成效关键在于人才支撑。公安管理学在学科建设过程,要大胆引进学术体系创新所需要的跨学科专门人才,以专门人才为载体,利用其他学科的原理方法,充实公安管理学术体系,以学术体系创新适应公安管理实践,甚至预见公安管理未来的建设方向,进而能够“早做打算”“先做准备”。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学话语的原创自觉、社会价值和人民立场是公安管理话语体系不可通约性的根本,是公安管理话语体系之中国特色的来源;吸收内化外部学科话语、响亮公安管理中国之声是公安管理话语体系建构过程中可通约性的实践表现和要求。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中,话语是关键。任何学科,只有通过话语表达,才能让人们学习、接受、理解,并产生具有引导性、规范性的影响。通约性视角下公安管理话语体系的建构要在内化原创中体现自信自觉,在时代实践中彰显社会价值,在利益表达上坚持人民立场,在共情共鸣中增强国际影响。话语体系的建构是学科话语发挥影响力的基础。公安管理学要通过吸收内化外部学科话语和创造创新本领域话语来建构自己的话语体系。首先,与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建构中的通约性问题一致,公安管理学需要吸收亲缘学科的概念术语来进行学科话语体系的建构。但亲缘学科的概念术语要想适应中国公安实践的土壤,在中国公安实践中发出“字正腔圆”的公安管理之声,需要在话语通约过程中对亲缘学科或外部学科的话语表达进行内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大步走向世界,并从世界吸收了大量的概念术语,在这一吸收过程中,注意转换和内化,赋予了这些概念术语更多的中国意义。以政治学为例,“国家治理”“国家认同”“国家建构”的原始概念就来自国外,但在中国政治实践中实现了创造性转化,成为当代中国政治研究乃至普通大众所熟悉和广泛接受的重要概念。同理,公安管理学在吸收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话语建构自己话语体系的过程中,应继承和发扬我国学界这一优良传统,对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亲缘学科的概念话语进行内化,赋予其中国公安意义。其次,聚焦原创话语是建构话语体系的关键核心。公安管理学在吸收内化外部学科话语表达的同时,应注重话语表达的原创内生。公安管理学话语是公安管理学思想、理论、观点的表达,而公安管理学的思想、理论和观点来源于公安管理实践。因此,公安管理实践是公安管理学原创话语的基础。一方面,随着对中国公安管理问题研究的逐渐深入,特别是中国公安管理经验的日益丰富,既有的理论无法充分合理地解释中国公安管理的实际和经验,需要提炼新的概念加以概括。另一方面,新时代背景下,公安工作出现了许多不同以往的新问题,特别是在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新时代背景下,原有话语体系可能无法对新出现的问题作出切题的回答,新旧话语体系之间由时代变革所带来的不可通约性要求重构、创新原有的话语体系,形成独具特色的新时代中国公安管理话语表达,以更好地回应公安管理领域的新问题。最后,在公安管理学话语体系建构中,自发自觉的内化原创需要树立坚定的话语自信。具体而言,公安管理学的话语自信来源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中国特色公安管理话语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基于中国文化和公安事业发展实际进行言说和表达的结果。公安管理学的政治内核、文化传承、研究范式、实践领域、研究对象等决定了其不可通约性。这种不可通约性意味着公安管理学有其不可替代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公安管理学有发声表达的场域空间。第二,植根中华大地的公安管理学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强大基因,在吸收源自国外的政治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概念话语时,具有足够的包容性、吸纳性和融合性,有能力赋予其中国意义。第三,现代化的公安管理实践之土壤能够生长出具有新的时代内涵的公安管理学原创性话语。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成为全国公安机关的主题主线,也为公安管理话语概念的创造创新提供了现实基础。中国特色的公安管理话语体系建构需要以解答公安管理实践问题为目标,不断充实学科话语的时代内涵,牢记服务于党和人民公安事业的神圣使命,努力彰显学科话语经世致用的社会价值。公安管理话语体系要能够解决公安管理工作本身遇到的问题,彰显学科话语的实践价值。公安管理话语是公安管理学术研究成果的形式表达,而公安管理学术研究成果以及由此形成的理论方法体系均来源于公安管理实践,由此形成的话语体系必然应首先服务和“反哺”公安管理实践,解决公安组织、警察个人和群体行为中的公安管理现实问题。公安管理话语体系只有能够有效回答公安管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才有可能对公安部门的管理实践产生影响,并为公安部门所重视。倘若公安管理学所构建的话语体系不能为公安管理实践的主体所理解、认可和接受,其学科体系和学术体系不可通约性所解释的学科独立性、学科价值最终也将失去现实依托而变得毫无意义。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今天,公安事业现代化面临的困境、挑战和机遇有哪些?如何解决公安改革与管理转型的冲突?这些问题既需要公安管理学去研究探索,也需要公安管理学去发声回答。这是公安管理话语体系之中国特色和不可通约性的现实来源、基本体现。因此,公安管理话语体系的建构必须立足于当下,促进话语体系理论性和实践性的统一,以务实、生动的公安管理学话语答好公安管理的实践之问。公安管理话语体系要能够反映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时代内涵,彰显学科话语的时代价值。任何一门学科的话语体系都有其历史作用和经验品质,学科话语体系如果不能跟随时代发展积极充实调整自己的符号表意和术语意义,就可能落后于特定历史条件而失去其经验价值。“枫桥经验”作为公安学领域范围内极具影响力的话语之一,缘起于20世纪60年代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社会治安管理的实践,经过不断发展,已经从社会治安治理、平安建设的经验,推广拓展到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经验,其适用性也从致力于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拓展到解决基层社会矛盾。“枫桥经验”并未随着时代变迁和形式变化而消失在历史长河之中,究其原因,“枫桥经验”的有效供给匹配了不同历史时期治国理政的内在需求,而有效的供给则必然是符合时代需要并具有时代内涵的。同理,公安管理话语体系的建构要倾听时代发展的声音,把握时代发展的方向,紧跟时代发展的脚步,在时代发展中汲取养分,不断充实学科话语的内涵,推动学科话语的创新,以此适应和满足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时代需要,为公安机关健全政治安全保障体系、社会稳定维护体系、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以及加强法治公安建设、智慧公安建设、基层基础建设、过硬队伍建设提供有效话语供给。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民立场是公安管理话语体系建构的基本原则。任何话语体系都是特定意识形态的表达,都有其政治立场,公安管理学也不例外。公安管理学的发展始终是服务于人民公安事业的,“说什么”“怎么说”首先要考虑的就是“为谁说”的立场问题。话语体系表面上是指“如何说”“怎么说”的表达形式和技巧,但其本质是意识形态与实践过程交互的外化载体,内含着言说主体的思维方式、价值立场和民族观念等意识形态内容,决定着话语体系有多大的吸引力和多强的说服力。因此,公安管理学生成的学术话语不仅要具有理论性,更要具有鲜明的人民立场,使公安管理学能够在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接受和拥护中转化为社会话语、上升为政治话语,从而能够更加有力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公安管理学话语坚持人民立场,首先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管理工作的期待。人们之所以认同一种话语,就是希望话语所蕴含和表达的价值、理想和目标能够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从严治警”等与公安管理紧密相关的政治话语,在发挥指导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作用的同时,也蕴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安队伍建设的期待。公安管理学要将这些反映人民群众期待的政治性语言转化成学理性话语,构建起具有学术影响力、现实引导力的话语体系。其次,公安管理学话语坚持人民立场,要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现实需要。公安管理学话语要想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认同,就必须关注人民群众现实生活需要,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做到科学理性与人本价值的统一。新时代公安工作取得了许多历史性的成就和变革,例如,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健全快速反应警务机制、推行一系列“跨省通办”“全国通办”“全国统考”等便民利民措施等,这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工作改革创新,都可以形成公安管理学的话语表达,以体现公安管理学话语体系建构过程中的人民立场。最后,公安管理学话语坚持人民立场,还要聚焦人民公安立场。我国公安机关的属性决定了人民公安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但人民公安的立场更为聚焦。一方面,公安管理学话语不仅要通过其研究主体来发挥影响力,还要依靠公安工作的实践来扩大影响力,公安管理学话语只有先聚焦人民公安立场,才可能通过人民公安的实践获得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共情;另一方面,公安管理学话语需要有足够的公安管理现实关怀,为公安管理中的人民警察主体发声,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争取到更多人民群众的真心认同、支持和拥护。中国式现代化创造了人类文明的新形态。在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公安管理学,理应随着中国式现代化在国际社会上的叙事传播,建构起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风格的公安管理国际话语体系。为了在世界更广泛传播公安管理学话语的中国声音,必须让这些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术语和表述能够被国际警学界理解和接受,引发国际警学界的共情共鸣,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和认同,争取中国公安管理学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站在对外传播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新高度,公安管理学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公安管理学共同体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在国际上传递中国公安管理学的声音,贡献中国公安管理学的智慧,争取中国公安管理学在国际上的话语权。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培养储备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公安管理学人才,为中国公安管理学话语体系的建构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学者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发表国际性学术文章,以学术成果的形式展现我国公安管理学面貌;重视并切实推动高质量公安管理学中文和英文学术期刊的建设;鼓励公安管理学科设立国际性学术组织,建立国内外公安(警察)管理学术研究中心。按照托马斯·库恩所提出的不可通约性的观点,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不可通约性”也表现为不同文化背景下科学话语的“不可完全翻译性”。由此,为了尽可能消除文化差异对话语理解的影响,我国公安管理学研究者必须了解国际学术话语的建构规则,通过学习借鉴国外警察管理学术话语建构的方式、规则和经验,内化吸收其话语应用范式,合理运用到公安管理话语体系的建构中,这是中国特色公安管理话语体系建构必须展现出可通约性的地方。诚然,中国特色公安管理话语体系要立足和服务于中国公安实践,但若要为世界警察管理提供中国公安方案,贡献中国公安智慧,提升中国公安管理学在国际警学界的话语权,公安管理学的话语体系应当能够为国际社会理解。为此,从中国公安管理实践生长出来的公安管理学要想在国际上争取到话语权,需要在国际交流和国际传播中把握好话语灵活性,将中国公安管理话语翻译成国际性话语;基于交流对象的文化语境和语言形式,尽可能对公安管理相关话语进行系统、精准、生动、传神的翻译工作,特别是对中国公安管理相关抽象性概念进行具象化转译,实现政治、政策理论话语的现实转化,确保表层含义与深层内涵的有机统一;契合交流对象的认知逻辑和思维方式,消除公安管理话语走向世界的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障碍,在国际社会上形成讲得通、听得懂的中国公安管理学话语表达体系。不同学科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学科建设的目标和进路自然也不尽一致。相同学科所处的实践土壤和文化背景不同,学科发展的顶层价值追求也各不相同。因此,对任何一门学科而言,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都应该统筹考虑学科所处的发展阶段、实践场域和文化背景,根据学科发展的资源条件,选择合适的实践进路。公安管理学是植根于中国公安管理实践土壤生长起来的一门年轻学科,其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尚处于建构初期。因此,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设目标是在保持学科特色基础上实现尽可能快的发展。政治学、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公安管理学亲缘学科拥有较为长久的发展历史和丰厚的学科积淀。亲缘学科已有的知识、理论、方法、工具、概念、术语等是公安管理学充实学科基础、加快学科发展的宝贵资源。然而,公安管理学在吸收借鉴亲缘学科和外部学科已有成果的过程中,如何彰显学科特色、维护学科独立性和合法性,需要从哲学高度选择合适的视角进行分析。本文基于通约性视角建构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强调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建构中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和政治属性、学术体系建构中的实践问题和文化传统、话语体系建构中的人民立场和社会价值是学科的不可通约性体现,是学科中国特色的本源;主张以可通约的态度和方法,在学科体系建构中厘清学科来源并健全学科结构要素,在学术体系建构中融汇亲缘学科理论方法并进行跨学科旁通创新,在话语体系建构中做好话语转化并增强世界影响。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纵向来看,本文在已有研究厘清公安管理学生成生长逻辑的基础上,为公安管理学的进一步发展,即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设提供了符合学科发展阶段、发展目标,契合学科发展要求的哲学视角,保证了对公安管理学科研究的延续性;同时,本文指出了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构的实践进路,回答了公安管理学应该如何进行“三大体系”建设并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现实问题;此外,本文结合当前公安工作现代化的现实背景对公安管理学“三大体系”的建设进行思考,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公安管理学在现代化背景下的长远发展提供方向参考。横向来看,本文为公安管理学正确认识和处理与管理学、公共管理学等亲缘学科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有益视角,回答了公安管理学在加快学科发展的同时如何保持自身独立性的问题;同时,本文提供的通约性视角和基于该视角设计的建设路径,能够为其他类似公安管理学发展阶段和发展条件的学科提供建构“三大体系”的理论启发,对促进其他学科的发展也具有积极意义。公安管理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构的视角不是一成不变的。本文所采用的通约性视角,仅是较为符合当前公安管理学发展实际的选择。未来,随着公安管理学的逐渐成长成熟,还需要以新的视角思考公安管理学的发展进路。同时,本文对公安管理学建构过程中可通约性与不可通约性的思考并不是绝对的,可通约的进路中不可避免地还有不可通约的“坑洼”,不可通约的属性中也必然存在可通约的“缝隙”,但本文从整体上定义和把握通约性的两个方面,更有助于解决当前公安管理学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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