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认亲”,宗庆后弟弟再次侵权“娃哈哈”商标,被罚80万!

文摘   2024-12-12 17:05   江苏  

近期,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被安顺市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0万元。

一、处罚理由

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自2023年8月25日起,在未取得娃哈哈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捏造其具有授权资格并虚假授权宗盛和道及其分公司在开展商业活动宣传过程中使用“娃哈哈 宗盛商业”图形标识,并在微信视频号上发布含有娃哈哈标识的商业宣传视频。其通过与宗盛和道签订委托书和合作协议的方式为宗盛和道代签产品销售合同,参与销售刺梨汁、刺梨原液、刺梨酒等产品,对其销售的产品作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二、涉事公司背景

公开资料显示,贵州宗盛刺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2月,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为宗庆后弟弟宗泽后,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由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珍峰酒业有限公司、贵州云上刺梨花科技有限公司、杨国屏共同持股。

据悉,宗泽后是宗庆后的弟弟,娃哈哈早期创始人之一。据北京商报,宗泽后在宗庆后五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四。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娃哈哈”,1987年由宗庆后创办,是一家食品饮料生产企业,经营范围包括娃哈哈系列产品的生产、销售。

在“宗庆后”逝世后,女儿宗馥莉接任娃哈哈集团执行董事,随后不久,宗馥莉辞职,这个时候作为叔叔的宗泽后却在朋友圈公开表示:“是件好事。”

但好在宗馥莉仿佛并没有让人失望,随后为了集团平稳发展继续履行娃哈哈集团的相关管理职责,并且在今年11月,宗馥莉交出了接棒娃哈哈后的第一份成绩单:娃哈哈业绩重回巅峰。

11月7日,杭州娃哈哈集团在浙江绍兴举办2024年全国销售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馥莉在大会汇报中总结时表示,成功拉齐了十年前的业绩规模。此外,今年娃哈哈针对业绩增长表现突出的经销商合计发放奖励近亿元,娃哈哈销售人员整体收入增长30%。

此外,今年10月底,胡润研究院发布《2024衡昌烧坊·胡润百富榜》,42岁的娃哈哈接班人宗馥莉成为中国女首富,财富810亿元。由此可见,宗馥莉的努力是不可忽视的,

三、已不是首次纠纷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被罚80万元,并非宗泽后与娃哈哈的首次纠纷。

2022年9月,一款名为“娃茅酒”的产品引发关注,根据其宣传海报,该款白酒外形酷似茅台酒,圆柱形白瓷瓶身,瓶口红色飘带,加上瓶身红底金边标签上从左下向右上排列的产品名——乍一看到“贵州娃茅酒”,不少人误以为其是茅台和娃哈哈推出的联名酒。

随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声明澄清,其未参与“娃茅酒”的任何活动。娃茅酒业也发布声明解释称“公司从未使用‘娃哈哈’名义宣传推广‘娃茅酒’。”

尽管双方否认,但根据穿透公司股权发现,娃茅酒业大股东是大理宗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宗盛智能股东之一浙江娃哈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分别是宗泽后和宗庆后。

除了“娃茅酒”以外,今年9月,娃茅酒业新成立的娃窖酒业公司还因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被处以30 万余元的罚款。

根据处罚内容,当事人使用某品牌字样、宗某某形象以及某品牌公司相关文字内容用于当事人企业及商品宣传,引人误认为是某品牌商品或者与某品牌集团存在特定联系。

企业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侵犯他人商标权益不仅会面临巨大的风险,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还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费用”,故在广告宣传中尽量避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即使在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时一定要考虑是否得到权利人的授权,并且该名称是否注册为商标,是否与自身企业为同行业竞争关系而混淆、误导,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而“宗泽后”屡次被罚,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希望所有商家能够引以为戒,合法经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综上所述,娃哈哈商标侵权案再次为企业和社会敲响了警钟。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代表着企业的声誉和品牌价值。保护商标不仅是企业的责任,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必要举措。任何侵犯商标权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最后也提醒广大电商经营者,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提高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诚信经营,切勿为了引流而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品牌关键词或标识,否则将可能涉嫌侵权而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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