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害孩子,天理不容
不得不说,我们的孩子处在一个极不安全的生活情境中。
这个“极不安全的生活情境”,主要由下面一些要素构成——
一是校园霸凌。当今校园霸凌比例极高。据调查,我国中小学生校园欺凌发生率为32.4%。其中我国中部地区学生的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率最高,占46.23%。
二是郁抑侵袭。据《2023年国民抑郁症蓝皮书》披露,我国抑郁症患者达9500万人,其中18岁以下患者占30%。中小学生抑郁症侵袭比例呈不断上升趋势,小学生抑郁检出率约10%,初中生检出率约15%,高中生检出率约19%。
三是成人加害。近年来,成人加害孩子的事件频发。成人加害有的来自父母加害,有的来自社会加害。
“社会加害”,这里主要是指一些人将自己心头的怨愤、憎恨之气倾泄在孩子身上,如持刀砍向孩子、开车撞向孩子等。这样的加害,仅9月份就发生了多起。
9月18日上午8时许,深圳日本人学校一名10岁学生遭遇成人钟某持刀伤害,因伤势过重于9月19日凌晨1时36分宣告不治。
9月17日是中秋节,广西桂林永福县苏桥镇一村庄一男子持刀砍一女童,9月18日下午女童不幸离世。
9月5日,浙江省瑞安市一母亲砍伤9岁儿子。
加害孩子,天理不容。
孩子,无论自家孩子,还是别家孩子,永远都是孩子,永远都是成人的保护对象。
成人世界的怨愤、憎恨,无论是家庭的,还是社会的;无论是本国的,还是他国的,都是成人世界的事,都应当由成人自身来承当,绝对与孩子们无关。
任何加害于孩子的行为,都是逆天的,都是天理不容的。
面对当下孩子所处的“极不安全的生活情境”,每一个成人都应当反省,并积极行动起来,制止校园霸凌,防止郁抑侵袭,阻止社会加害,尽最大努力改善孩子的生活情境,形成良性的孩子成长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