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基蛋生物、医业观察
12月2日,基蛋生物发布公告称,2024年6月公司收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原告胡淑君等诉公司,涉案金额合计3982.76万元(不包含诉讼费)。近日公司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胡淑君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44.8万股,支付原告胡淑君股份收购款223.84万元等;案件受理费部分原告和被告分别按比例负担。本次诉讼判决为一审,尚未生效,当事人可上诉,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和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诉讼进展。1.诉讼一结果: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胡淑君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448,000 股,支付原告胡淑君股份收购款 2,238,357.86 元;2.诉讼二结果: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马全海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910,000 股,支付原告马全海股份收购款 4,546,664.4 元;3.诉讼三结果: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吴艳芳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26,000 股,支付原告吴艳芳股份收购款 629,538.15 元;4.诉讼四结果: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武汉博瑞弘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560,293.8 股,支付原告武汉博瑞弘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收购款 17,788,418.77 元;5.诉讼五结果: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关章荣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33,404 股,支付原告关章荣股份收购款 166,897.56元;6.诉讼六结果:被告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收购原告荣筱媛持有的第三人武汉景川诊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70,000 股,支付原告荣筱媛股份收购款 349,743.42 元。附公告原文:
基蛋生物介绍: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387)成立于2002年3月,总部位于南京,2017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专注体外诊断试剂与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临床需求为导向,通过持续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突破建立了 POCT、化学发光、生化检测、分子检测、血栓与止血检测、血细胞分析检测、尿液分析、质控品诊断原材料在内的八大技术平台,逐步构建起以 POCT 条线为基础,以化学发光、流水线、分子为抓手的产品体系。坚持研发驱动,公司拥有超500人的研发团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研发投入超2.6亿元,立足于“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与技术创新战略,紧密围绕临床市场需求,在创新型流水线、核酸 POCT 等领域实现创新突破,持续推出具有创新优势且满足临床市场需求的多序列产品,目前拥有多技术平台、全自动、高通量、桌面流水线,生化免疫流水线的产品序列,产品涵盖免疫、生化、分子等多个检测领域,累计获得产品注册证 1485 个,产品远销126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法规要求,并严格执行ISO 13485 质量管理体系、Directive98/79EC、Regulation(EU)2017/746 等国外标准,时刻把关业务流程质量管理。坚持“售后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时效性、专业性”的理念宗旨,配备24 小时售后免费热线、200 余名一线售后工程师、30 余名总部技术工程师、全国 28 个售后工程师驻点服务网点及多个经原厂培训、考核及认证的专业服务分包商组成的服务团队,结合CRM 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和基蛋云远程支持平台,提供主动预防式远程诊断服务,为客户提供一流的服务品质。
经过 20 多年在体外诊断领域的专注经营和持续创新,公司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研发生产经验,通过持续加大全产业链上下游的延伸与建设力度,围绕精密模块、仪器元器件、高价值耗材开发生产、核心原材料等重点布局,目前拥有精密加工中心、注塑中心、标准化动物实验室、生物原材料、自动化流水线生产基地等,逐步打造覆盖全产业链生态的平台型 IVD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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