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0
2
4
《元和王氏义庄执帖碑》
【时间】道光十八年(1838)二月初三日
【地点】江苏苏州碑刻博物馆
【评述】
碑分上下截,下部有断裂痕,左下残缺。碑上部为圭首形格式化《执帖》,双栏边框内饰蝙蝠祥云纹。上方横题“执帖”2字。框右部外侧有一行“苏抚部院挂发藩字第伍拾肆号”半字,框右部内侧刻“藩字第伍拾肆号”,并钤半印。框内文字25行。尾刻“右帖给王有庆,准此”及“都图坵圩斗则细计备造存司”,落款时间为“道光十八年二月初三日”,责任单位署“户总科承布政使司行”。文中14行尾“帖”及落款处“初三”“行”均大字草书。左上处钤“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官印。碑文第15至21行载王氏义庄创建缘由、经过,以及义田坐落、亩数、契价、管理等情况。碑下半刻《义庄平面图》。
元和县王氏义庄,系王有庆承继其父亲王仁遗志而创建。王有庆(1782-1844),字誉敦,号云士,擅长经营。嘉庆十七年(1812)唯亭遭遇水灾,王有庆首倡捐资平粜,巡抚汪志伊给予“泽被维桑”匾额嘉奖。王有庆于道光三年(1823)、十一年(1831)、十三年(1833)多次周济灾民,另捐资修缮苏州府学,善行义举不一而足。
在日历中考古丨在时光中惊喜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二十一日 · 清 ·《财神堂公议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二十日 · 清 ·《羽马氏敬送房产碑记》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十八日 · 清 ·《平定州严禁砍伐祠树告示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十六日 · 清 ·《苏州府申禁放生官河网捕碑》
法制文物日历 | 十二月十五日 · 清 ·《重建忠烈庙牌坊记》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
获取更多学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