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国家证件无罪案例:未查明伪造假房产证的来源,也无法证明系本人制造无罪

文摘   2024-10-25 21:27   北京  

来源:裁判文书网

裁判要旨

本案宣告无罪的关键在于公诉机关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被告人指使他人为自己制作假房产证,也没有证据证实是被告人自己制作的假房产证。


案例索引

(2016)冀0133刑初54号


基本案情

2014年7月份,被告人李某用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做抵押向张某借款时案发。


法院认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伪造国家证件罪,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理由:“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公诉机关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被告人指使他人为自己制作假房产证,也没有证据证实是被告人自己制作的假房产证。所谓买卖,有买必有卖。公诉机提供的证据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假证是以400元买证人安某的。而证据中没有卖主。证据没有形成证据链。

判决结果

被告人李某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提交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关于“无罪网”




我们致力于收集最全面的无罪辩护成功案例,以及正在进行中的无罪辩护案件信息,致力于打造国内最细致、最及时的无罪案件信息平台。


如果您有无罪辩护成功案例;

如果您正在为您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如果您坚信您的家人或亲友无罪,

并且愿意分享您的案件信息,

请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网址:www.wuzuiwang.com

电话:136-0129-7308

微信:wuzuiwang123

邮箱:wuzuiwang@qq.com


非法经营无罪案例:买卖承兑汇票行为不属于“资金支付结算业务”,依法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抢夺无罪案例:夫妻闹离婚,丈夫当面拿走岳父的银行卡取款四万多元,因是取回自己转业费,无非法占有他人欠款目的,获无罪

“刺伤霸凌者”获判无罪少年申请国赔案开庭,法院将择期作出决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无罪案例:无法确定涉案所得到底为合法还是非法收入,不能认定为本罪

在看点这里


无罪网
致力于打造国内最全面、最细致、最及时的无罪案件信息平台。网址:wuzuiwang.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