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订立之后,在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还可能会涉及运输合同、保险合同、付款合同等一系列附属合同或安排。货物的买卖通常是通过一系列合同进行的,在理想的情况下,这些合同应相互匹配。
就运输问题而言,无论是买卖合同中的运输及交货条款,还是后续的运输合同,均与所选用的贸易术语存在密切关联。若对贸易术语及买卖合同缺乏了解,则容易出现货物运输合同与之错配的问题。比如:将贸易术语用到运输合同中,甚至自创LDP等术语,却未加定义和描述其具体含义;运输合同约定的交货地及费用划分地与买卖合同不一致,出现错配,典型如FOB/CFR/CIF术语与集装箱运输。
我们先来看看Incoterms规则对买卖双方关于运输责任及费用的划分,由于实务中当事人通常委托给货代等承运人代为清关,因此将清关事宜一并列举在下表中。
根据Incoterms规则,C/D组术语下,由卖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E/F组术语下,由买方负责订立运输合同。
在买卖合同确定了贸易术语的前提下,以图表方式列举相应运输合同的部分要点如下:
此外,实务中有些货代和快递企业会用到DDU,DDP,LDP等术语。如果是援引买卖合同中的“贸易术语”,则无意义。贸易术语旨在规范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的责任,不能直接用于运输合同,换言之,Incoterms规则定义的贸易术语并不规范发货人、承运人及收货人之间的问题;如果是用来表示承运人是否需要代为清关等责任的“物流术语”,则需要在运输合同中予以明确和定义其具体含义,无法适用Incoterms规则。
下文将讨论贸易术语与货物运输保险的问题,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