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商务条件、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方法、评标标准以及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4)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及投标人须提供的证明材料;(5)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6)采购项目预算,有最高限价的,还应公开最高限价;(7)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8)拟签订的合同文本;(9)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10)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1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12)投标有效期;(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4)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5)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是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标明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三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指标列为资格要求,也不得将除进口货物外的生产厂家授权作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是除仅有书面描述不能穷尽采购需求的要求,以及需要主观判断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中提供样品。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采购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并支付样品制作费或者给予合理补偿。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邀请:明确邀请投标人参与招标活动。
2.投标人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3.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确保投标人具备参与投标的资格和信誉。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包括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等。
5.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公开最高限价。
6.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
7.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明确合同条款和条件。
8.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确保投标人了解交付细节。
9.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确保资金流转的透明和及时。
10.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11.投标有效期:确保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
1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明确投标和开标的具体时间地点。
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确保代理费用的合理和透明。
14.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确保信用信息的准确和及时获取。
15.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根据具体要求增加其他必要内容。
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了招标文件的完整框架,确保了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