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形: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当投标文件中的某些内容表述不清或对同一问题有不同的表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投标文件中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如果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的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也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
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
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以及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