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离婚官司冲上热搜。小张和小程是一对年轻夫妻,婚后因缺乏足够的经济收入,经常获得公婆的经济资助。公婆为二人出资购房、购车,帮助他们在大城市中扎根立足。这些资金被分别备注了“车款”“房款”“家用”或“还贷”等信息。
然而,结婚五年后,因性格不合,小程提出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公婆突然拿出了一张由小张签下的900多万元欠条,要求小张和小程共同偿还欠款、利息、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1000万余元。
对此,法院判决,小张出具的借条是其个人出具的,小程事后对此未予追认,也不认可小张的主张。因此,这笔钱并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小张归还老张900多万的本金及利息。
对于这个案例,评论区主要持两类观点,一部分人觉得男方出资买房买车,结果5年后就要亏一半;另一部分人觉得男方算盘叮当响,偷鸡不成蚀把米。
事实上,近些年来因离婚产生的财产分割纠纷案件与日俱增,这些纠纷又往往涉及房产分割,因此动辄百万以上的纠纷屡现报端。对此,为了预防赠与子女的财产外流,不少家长会选择各种方法来保护财产。
如果选择婚后赠与的方式,即使写明单方赠与,也存在被分割的风险。比如父母在子女婚后赠与其现金,子女在婚姻生活中使用,将很难界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子女婚后赠与其房产,子女售出后置换房产,也可能会被分割。因此,如果真的想为子女做好婚姻财产规划,还是在婚前规划为宜。
当然,婚前规划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不同类别的资产,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
对于房产,为了避免子女轻易卖掉,可以在过户给子女时,保留一小部分的产权,这样子女在卖房时,就需要所有产权人到场才能办理二手房交易过户。另外提前立下遗嘱,部分产权归子女个人所有,避免将来继承时出现纠纷。
对于现金类资产,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与,都可能会混同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选择通过配置增额终身寿险或年金险的方式交给子女。子女婚前交清保费,投保人设置为父母一方,被保险人设置为子女,这样即使子女婚姻出现变动,也不会分割这张保单的现金价值。年金险可以给子女提供定时定额的现金流,而增额终身寿险可以部分减保,用于日常生活所需。
对于财富种类多、身价高的父母而言,则可以选择家族信托的方式来为子女规划,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皆可。家族信托支持的财富种类多,家长们可以设置个性化条款来约束,同时也可以变更受益人,掌握财富的主动权,避免财富外流风险。
最后提醒一句,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为了避免婚后出现各类纠纷,还是要在婚前做好规划,这样总比将来对簿公堂体面得多!
- End -
图片来源 | 贝塔数据
作者 | 小保君
整理编辑 | 贝塔研究院
风险提示: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敬请您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必要时应咨询第三方专业顾问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