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投笔请缨
编者按: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一段史实,不但揭示了莫言作品的反动本质,也回应了莫粉所谓莫言获炸药奖前平安无事,一获炸药奖便批判如潮,认为是嫉妒使然的谬论。同时,也让我们看到,高校的思想文化斗争从来就没有停息过,何国瑞、蔡梅娟等教授以敏锐的眼光、严密的思辩、丰厚的学养、出众的胆识,抵制了反动思想与庸俗文学的肆虐,维护了中华民族历史与文化的尊严。
始于1996年批判莫言《丰乳肥臀》(以下简称《丰》)事件,并未因《丰》被查禁而停止。《丰》的出版及广泛传播,不再仅仅是一个单独的文学事件或文化事件。这件事最后会牵扯到多少学者和多少所高校,尚不可知,因为我们仍处在这个历史事件的发展进程中。笔者目前了解到,继1996-1997年关于《丰》的激烈论辩后,第二次针锋相对的激烈论辩发生在武汉大学。这场激烈论辩,始于1999年一篇三百多字的短文,结束于2006年,参与方是武汉大学四位教授,5篇文章全部发表在《武汉大学学报》。索引列于文后,读者可自行查阅。
武汉大学教授围绕《丰》的学术论辩,以笔者的学术素养观察,可用“惊心动魄”形容!这篇笔记里,笔者暂将过程和主要情况,叙录如下。
1999年,何国瑞(以下简称何或何文)在《社会主义文艺本质论》一文里,批判了莫言的《丰》,全文300多字(附后)。
2000年武汉大学教授易竹贤、陈国恩(以下简称易文或易)撰7-8千字长文为《丰》辩护,且从文学批判的观念、方法角度反驳何国瑞。
2002年何撰长文补充证据,详论:莫言《丰》通过某些情节“恶毒地攻击”“进而从更高层次上、更大范围内攻击共产党、否定和控诉土改运动”,这些内容体现着莫言的“爱憎”;何文质问莫言“哪来如此的仇恨”,并且认为《丰》这种歪曲历史真实的描写“不消说没有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就连起码的人民立场都没有”,《丰》不仅“政治上近乎反动,而且,道德上也近乎反人伦”。何文另有其他论述。
2003年,易撰文论辩。其一,在《丰》是否社会主义文学的问题上“后撤”。其二,将立场、观念方法作为论辩重点。其三,在《丰》道德上是否“近乎反人伦”的问题上,易文出现后语颠覆前言的错误。
2003年,陆耀东加入易的阵营,反驳何文。其反驳所论未直接涉及《丰》的内容,重点则在文学批评的“立场、观念”上。但陆耀东有将《丰》比作《离骚》的意图(何国瑞同志推论)。陆文中掺入很多《丰》以外的历史往事,包括1959年与王任重同志有关的一件史事。
2006年,何国瑞撰长文反驳易竹贤、陈国恩和陆耀东。
笔者未查阅到2006年后,易、陈和陆三位教授的回应文章。
笔者说:
(1)把《丰》仅仅视作色情小说的爱国人士,远未意识到《丰》问题的严重。莫言自称“最厚重的作品”所涉问题绝不简单。高密县地方史上的贤人郑玄说过,“解一卷而众篇明”,弄清楚《丰》的问题,莫言内心隐藏的思想及续后作品的“主旨”也就清楚了。
(2)几位教授写文章与莫言“写小说”不同,文章从起意、搜集论据,到行文、立论,再到核对、定稿,均需较长的时间;因为论辩所涉内容重大、持续时间长、关注者应该较多,所以将其说成是武汉大学一场“大论辨”,应符合事实。论辩文章的学理和内容均较为复杂,撮要有一定难度,笔者续后会再做介绍,让更多学人和读者知道这段不应被湮没的历史。
(3)笔者研读何教授的学术论文受益良多,认为何教授学术水平高于易、陆两位教授。
附:何国瑞文中批判《丰》的300多字
莫言的《丰》颠倒黑白,对革命极尽丑化之能事。共产党人(鲁立人等)、贫农革命功臣(哑巴孙不言等)、人民政府的干部(上官盼弟等)被描写得极端残忍、丑陋。土改时县长鲁立人在坐着轿子下乡搞土改的“大人物”的示意下,竟把司马库的两个不满十岁的儿子枪杀了。而地主维持会长(司马亭)、地主国民党反动军官(司马库)等则成了仁爱、正直、果敢、英俊的男子汉。哑巴兄弟宰吃了司马家一头大骡子,司马库反倒奖给五块大洋。同一母亲所生,投奔了革命的五姐的乳房是“凶悍霸蛮”的“宛若两座坟墓”,“头发粗得像马鬃”;而先与土匪汉奸沙和尚私奔,后与司马库私通的大姐的乳房则是“清秀伶俐”的上等品,“闪烁着玉一样的滋润光泽”。这样近乎反动的作品居然得到一些教授、评论家的极力称赞,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仪式奖给10万元。这真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咄咄怪事!
参考文献:
[1] 何国瑞:《社会主义文艺本质论之二》,《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6期。
[2]易竹贤、陈国恩:《<丰>是一部‘近乎反动的作品’吗》,《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9期。
[3]何国瑞:《评论<丰>的立场、观点、方法之争--答易竹贤、陈国恩教授》,《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2年第2期。
[4]易竹贤、陈国恩:《再评何国瑞先生文学批评中的观念与方法》,《武汉大学学报》2003年第2期。
[5]陆耀东:《关于<丰>论争的我见》,《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3年第2期。
[6]何国瑞:《学术争鸣应遵守学术规范--答易竹贤、陆耀东教授为<丰>的辩护》,《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