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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腔调的残障公众号
“「无障碍法」实施后,盲道的情况有变化吗?”
“遇到家暴,怎样离婚脱身?”
“视障可以买商业险吗?”
……
这些可能会涉及到法律的问题,想必是大伙儿都很关心的。
1
无障碍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实施后,盲道被占用的情况比以前多了还是少了?盲道与其他物体之间的间距是否有所改变?
又或者……其实我们并没有感觉到变化?
铭径:
呆萌姐:
「无障碍法」颁布之后,我才了解到盲道与道路两边的物体之间的距离也有一定的标准,但这个标准似乎没有被了解过。
前段时间我参与了相关的调研,发现盲道和路障或者旁边的花坛或者公交站之间的距离确实太窄,据说是在20公分之内就算是正常的,但是我觉得仍然太窄了,不够。
例子:如果这个人非常胖,右手拿着盲杖,那他的胳膊一定会撞到旁边的物体,我家旁边就有一个公交站就是离着忙到特别近,有一次我从那儿走胳膊轻轻往右边抬了一下,就撞到了站台的牌子。我还是一个普通体重,不算太胖的人。
「无障碍法」实施后没有让人感觉到前后变化的原因应该是没有惩罚措施和监管。
这两天某市有一个排查公安岗亭是否占用盲道的事情,相关部门让盲人自己拍照上传举报给盲协。然后我就说了一句,我们平常走路很少走在盲道上,是否有公安岗亭占用盲道,我不知道,除非撞上去。
我觉得有关部门应该列个清单,让我们知道哪些地方有岗亭,哪些地方没有,然后再让我们去体验和评测。
道路上的盲道有的还是破损不堪的,没有修复,公共场所室内的盲道就更不用说了,有的地方等同于没有。比如地铁内的盲道也经常被占用,另如安检机旁边的栏杆,我经常撞上去。
被占用是一部分,毕竟那些物体有些是固定的,经常走的地方记住了就会躲过去。最恐怖的是电动单车和摩托车,在盲道上来回穿梭,而且会把盲道压坏。
2
和心上人登记结婚,工作人员有没有因为视障人士无法写汉字而不给登记?
铭径:
不给登记的情况在大城市可能不太容易发生,这些地方的婚姻登记机构的工作人员通常会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也更能平等看待视障者。
签名的方式不只是写汉字这一种。
结婚证虽然不是合同,但原理都是一样的。
有视障伙伴找我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部门非要他们两个盲人学会写自己的名字再来办理结婚登记,也真是奇葩一朵,但实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问题。
不过也有些地方的婚姻登记处能够灵活变通,朋友给我分享过一个发生在她自己身上的一次很赞的结婚经历:
这是一位全盲的伙伴,她不会用汉字签名但学过盲文。她办理婚姻登记的地方并非大城市,估计有必须亲自签名之类的不成文规定,但婚姻登记部门的工作人员非常机智,他们就让这位视障女孩用盲文签名并用视频记录下了这个过程,然后她顺利的领到了结婚证。
其实这个做法的内在逻辑也非常简单,只要能够证明签字是自愿且真实的,用盲文还是汉字又有什么关系。
因为盲文不像汉字那么具有个人特色,所以他们用视频记录补强了签名的真实性。
呆萌姐:
我身边有一个朋友,他们夫妻双方就是视障人士,不会写汉字,婚姻登记处要求他们回家练习写字。
他们苦练了一星期,但他们还是没有学会写汉字,而且他们双方的父母都在农村,没有办法到现场,工作人员开始就让他们找监护人。
其实我们不需要有监护人的。
后来电视台记者曝光这个事情之后,问题才得到解决。
婚姻登记的过程中,有没有工作人员为我们朗读或播放结婚证上的内容?有没有允许代笔签字的情况?
呆萌姐:
我结婚的时候比较早了,没有什么无障碍理念,也没有什么合理便利。当时我们就是觉得填表格可能会慢一点,而且我们写字也不好看。
我丈夫拿着放大镜是可以填写表格的,而我是完全不能填写的,我们就叫了家属陪同一起去帮忙填表格。当时工作人员也说了,这个得家属填写,他们不能帮忙代笔。
其实,我觉得帮忙代笔应该也算作合理便利才对。
当时这些工作人员可能比较无聊,他们看到两个盲人过来登记,就很好奇。其中有一个年纪比较大的工作人员站在我背后,用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问,你真的看不见我吗?然后还把我丈夫的手抓过来,放在我的头发上,说“看看你媳妇的头发有多长,特别漂亮”。然后我丈夫就说了一句,我早就摸过了,哈哈哈……
所以我觉得提供合理便利是一个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对待残障者的态度。
包括有很多婚姻登记的注意事项,都是在墙壁上贴着的一张大海报上,也没有人给我们朗读上面的内容。
所以我在想,如果这些也有人告知我们就好了。
婚姻破裂时,如一方想提出离婚,配偶把财产转移到了别处,而我们由于包括障碍在内的各种原因无法马上发觉,有没有过这样的情况?
如果结婚了,我不打算过问配偶太多,我唯一担心的问题是,我会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骗,签下什么合同?或者对方知道了一些漏洞,写在合同里,我没有发觉。
呆萌姐:
假如这事发生在我身上,对方转移了财产,我确实不能马上发觉,我可能不清楚对方有几张银行卡,也不知道银行账号和密码,因为我是那种心比较大的人。
如果是明眼人夫妻,应该看一眼就会记住,但如果对方偷偷攒小金库,那无论谁都不容易发现。
只不过我们视力障碍可能更容易被蒙蔽吧。我有一个朋友的丈夫出门经常花钱大手大脚,他可能出去做生意只住两百多块钱一晚的小宾馆,但却和我朋友说住了四百多块钱一晚的。
铭径:
个人觉得,如果转移财产,一般都会选价值高的东西下手,比如房子。假设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一方想悄悄转移不被发现是有难度的,这和是否视障无关。
转移共同共有的房屋所有权需要双方同意,办理手续时一般需要共同到场。
视障者需要警惕对方骗自己签下内容不明的书面材料,例如对方伪造或变造一个授权他处分房屋的协议,让你签下——对方一旦有了共同共有人的授权,就可以自己去卖房子了。
还有对方可能会将大宗现金转走,例如通过大额度打赏主播这样的方法转移账户资产。
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的方式之一可以是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如通过签署婚前协议的方式明确进行约定,尤其是经济状况差异悬殊的两人结合更加应当注意。
另外,如果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是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从形式上看,房子就是登记人的,他有权把房子卖了。
受让这个房子的买家如果没有和卖房的人串通,又不知道这是对方的夫妻共有财产,而且也支付了合理的价格、办理了过户登记,按照法律规定,买家就可以善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被蒙在鼓里的另一方也就是没有在产权证上登记名字的房屋共有人知道这个事情后,可能就不能把房子要回来了, 但可以让擅自卖房的人赔偿损失。
当遭遇家暴、冷暴力,我们能够想到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吗?
铭径:
我强烈建议在初次发生家暴的时候就开始悄悄的收集证据。我听说过有一些人在受到很多次家暴之后才开始想着收集证据去维权,就在找证据期间发生了恶性刑事案件。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可以通过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方式来使自己不再受到家暴行为的不法侵害,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需要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法官看过证据后,如果认为能够证明申请人已经受到或者有极大可能受到家暴伤害的,才会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收集的证据可以包括报警记录,找相关部门介入的经过,以及伤情鉴定结论等。
只要电话没被没收,我们报警还是能做到的,一旦报警就会有出警记录。
如果真的被伤害了,施暴者还可能被行政处罚,这也会留下记录,另外,找街道或者妇联、残联之类的部门也可以留下记录。
呆萌姐:
从视障女孩的角度来说,如果发生了家暴和冷暴力,不太好取证。
有一部分女孩没有什么经济生活来源,可能在寻求帮助的时候是会有顾虑的,例如到底要不要离开这个人,离开这个家自己后面怎么生存,或者是说对方如果把这女孩软禁起来了,那么想逃出去,想走出去也难。可能还要看出行能力与生存能力。
晴晴本情:
视障人士中很多时候会有包办婚姻,家里会给视障者找一个家里条件可能没有很好,但是视力没有缺失的人。
这种情况下,其实被包办的一方就处于一个非常弱势的地位。
而且被包办的一方法律意识往往比较淡薄,不了解如何收集证据,没有办法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惶论对方占据了视力优势,被欺骗了可能都不会发觉。
虽然我没有这种困境,但我会比较关注这个议题,而且如果有些视障者自己有想要维权的想法,家里可能都不会给予支持的,甚至都会帮着施暴者的一方去共同打压他,这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个方面。
我个人认为,目前国内对于家暴的法律惩罚力度是不够大的,施暴者需要付出的成本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比如施暴者刑满释放后对被施暴一方进行了更严重的伤害,如果是这种情况,我就感觉人身安全没有办法受到保障。
呆萌姐:
在视障女生中间,包办婚姻确实挺常见的,尤其是在农村。例如十年前,一个农村的视障女孩数次被父母远嫁给渣男,就为了一点彩礼。
视障女孩似乎只要能生孩子就行,就没有被尊重过,一旦发生了伤害往往也很难逃出去,最主要是她们受的教育很有限,一些法律没有普及到她们身边。
所以我觉得咱们的「婚姻法」应该改一改了,我们怎么给这些女孩一个新身份,彻底远离本来的环境?
当时我思考出的答案是给女孩一个新的身份证,起一个新的名字,远离那座城,让那个男的找不到她,但有很多施暴者会以女方家人生命为代价要挟女孩不要离开自己。
现在我能想到的最有力的保护机制是,在有第一条报警记录的时候就要给予施暴者非常严厉的处罚,千万不要给这样的婚姻设离婚冷静期。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部小说叫做《消失的父亲》,我觉得这里面写的很现实,这个母亲报警多次确实有记录,但施暴者每次被关进去没多久就放出来了,而且他每次家暴的时候都很有分寸,受害方总是被鉴定为轻伤,达不到量刑标准,像这种情况确实很难。
一期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只有半年的时间,虽然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长,但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准许也是个未知数,作为一个视障的受害人,将怎样去过下半辈子呢?是否应该有配套的机制?
这些都有待于完善。
离婚之所以这么难,还是因为我们的生活是个未知数,不管是从财产分割,还是从社会环境舆论,包括各种各样的问题都带来不了保障,才会有那么那么多支离破碎的家庭还在维持。
铭径:
如果家暴的程度没达到量刑标准,那多次家暴的记录对诉讼离婚也应该有加速的效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除非邻居帮忙报警,当事人自己可能不会产生寻求外界救济的意识,这是很无奈的一个现实。
3
金融
铭径:
个人感觉目前商业保险对视障者不太友好。就拿大家吐槽最多的意外伤害保险来说,保险合同中都会有一定的限制,即使买了,到理赔时肯定也会有很大的麻烦。
比如某公司的一款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条款中,关于被保险人的说明为:被保险人应为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住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其旅行行程开始和终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
按照这个条款,我作为视障者,本身没有什么医学层面诊断的、不适宜购买保险的疾病,那我当然就认为自己是身体健康且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的,但如果我这样和保险公司说,他们肯定不认可,在他们看来盲人就是不健康或者不能正常生活的。
这样一来,当需要理赔的时候他们有可能会以此为由拒绝赔付。如果想主张自己的权利,就很可能需要打官司。
这个条款有一定的解释空间,虽然我们还是有可能胜诉的,但过程估计会有很多波折。
值得高兴的是,目前市场上也开始出现了个别专门为视障者设计的保险,视障小伙伴们如果有需要可以选择购买。
去银行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有没有以我们无人陪同或者无法写汉字,无法书写风险提示语而拒绝我们?
晴晴本情:
因为我从小是学盲文的,所以写不好名字。现在银行普遍用电子签字的方式(也就是iPad)。这样的话,我就没有办法签字,也没有办法核验。
最坑的是没有人工通道的情况,我没有办法签字,也没有人协助我签字,更没处按手印,最后往往就卡住了,业务办不成功。
铭径:
办理普通的银行业务,比如存钱、汇款,一般还是能够顺利办理的,建议全盲的伙伴身边常备自己的姓名章,这样在面对需要签名的单据时会更加从容。
记忆中我也遇到过一次银行工作人员非要手写签名的情况,我的做法是随便拉个在那排队办业务的人帮我签一下,最终也办理了。
听说有一些伙伴在办理信用卡和贷款业务的时候遇到了不小的麻烦,但我对这方面其实并没有很多经验。记得在十多年前我陪同一个伙伴去办理网银业务,银行工作人员以盲人无法操作网络银行且有很大的风险为由拒绝办理,后来我们向该行的全国服务热线投诉,还亲自带着电脑到柜台给他们演示我是如何操作使用网银的,他们看过之后才给我的那位朋友办理了网银盾。
天雨:
2022年1月,我去中国银行办理银行卡,银行工作人员因我不能签字拒绝给我办理。
工作人员说,你回家查看你的残疾人证,如果残疾人证上写有监护人字样,即可由家长代为签字。如果没有,那你不能办理银行卡。
无奈之下排了一上午队的我只能返回家中查看残疾人证。果不其然,因为我早已成年,残疾人证上并无监护人一栏。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既然我已成年,为什么还需要监护人呢?难道残障了就不能办理银行卡了吗?
在之前我也听说过很多伙伴去银行办理银行卡被拒的问题,万万没想到这件事情轮到了我头上。
我越想越觉得银行这种要求不合理。
我翻看了许多伙伴们分享的经验文章,咨询了许多去办理银行卡的伙伴们,查看了银行业关于此类的政策、办法,最终得知,银行应该提供相应的合理便利,于是我拨打了中国银行客服进行协调沟通。
经过客服的介入,我所在地的银行大堂经理给我打来电话,表示我们城市是小地方,没有能力提供您所说的合理便利,但我们可以通过拍照录制视频等方式确认是您本人同意带签等方式开户。
我激动万分,不管怎样,能办理就好。于是第二天我花了一上午的时间,成功办理了银行卡。
遇到困难,我的办法是积极寻求有经验的前辈帮助,查询相关资料。我一直坚信不能因为残障被拒就要放弃这些权益,我们更应该相信“办法总比困难多”这句话。
呆萌姐:
有一次我去某商银行办一张借记卡,刚一进门就有三个人跑来说,导盲犬不能进,盲人不能开卡。
当时我就懵了,就说,那把你们经理叫过来吧。其中一个男士就说,我就是今天的当班大堂经理。
我就站在他们面前拨打银行的热线电话投诉,然后他们跑过去商量了一下就让我进去了,然后在书写风险提示语的时候,他们读我自己写的,这张卡就成功办理了。
还有一次,我们去另一家某商银行办事,工作人员非让我们点一个自动机器上面的一个小框框。
我们说需要他帮忙点一下,他就说,他们有规定,不能动手帮助客户。
那怎么办呢?他直接回答说,让你们回家找监护人过来。
我们说,我们成年了没有监护人,他说,那这个业务你不能办。
现在这样的事情挺多的,视障者在银行是否办得成业务,全都凭运气。
虽然有些银行已具备带盲文的输入设备,但毕竟没有普及,而且在那个电子屏上签字太难了,因为签字框太小了,出一小点格都不行。
中信银行北京大望路附近的网点还不错,我去办过业务,入口的玻璃门上贴的海报写着“欢迎导盲犬”。
4
教育
盲生是升入了中职校还是高中?
中职是否有适合视障学生学习的专业?
盲生随班就读和中考升学有没有遇到阻碍?
铭径:
据我所知,在我的老家广西地区,盲生随班就读通常是为了解决农村地区盲人上学难的一种措施。我的盲校同学有不少是曾经随班就读的,但一般也只是小学阶段而已,如果要上中学就要转去盲校了。
其实随班就读是一种很好的融合教育方式,但在城市里却好像反而不那么受重视,至少我很少听说城市里有全盲的孩子在普校就读。
我能想到的熟人之中,有两人是随班就读后转到盲校,后来考上了长春大学特教学院。作为80后的这一代老盲,我的同学之中是没有读其他专业的,都是千篇一律的针灸推拿专业。
现在有些学校好像有点过分,我知道某盲校招收盲童要求有监护人陪读,这就直接导致很多非本地的盲童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因为目前盲童上学的主要渠道还是盲校为主,而盲校并不是每个地区都有的。
呆萌姐:
我是一个视障儿童随班就读家委会的成员,我们现在有九十多个孩子在随班就读,有一小部分是全盲。
现在出现了很多问题,不光是大字课本教材、教辅的问题:
目前孩子们只是得到了一个跟其他同学坐在教室里的一个机会,但并没有体现公平,例如怎样上体育课?怎样上美术课?那些教具的无障碍和板书内容的朗读怎样实现?
现在全国各地很多盲校也都实行了普校的那种学区制度,我觉得不合理。
有的地方是一个城市一个盲校,甚至有的省只有一个盲校,学区房、积分这些获得学位的方式用在盲校上就不合理了,因为盲校并不是每一个街道都有,这就导致外地来务工的人群没有当地户口就没有办法上学。
我身边就认识这样的朋友,夫妻双方都在这边按摩店打工,因为没有户口,所以孩子不能在这边入学,盲校不收,还有很多地区,一至三年级年龄较小的孩子必须陪读,所以家长有一方只能辞职。
说实话,在30年前虽然没有什么合理便利,也没有各种支持,但凭着老师的耐心,我硬是一步步走了下来,现在科技发达了,政策也有了,但解决问题反而有了难度。
随班就读一定要有一个专门的老师来管理,就类似资源教师、影子老师那样帮忙整理书本,扩印卷子或者是直接录有声资料。但目前普通学校并没有做接纳视障学生的这些准备。
铭径:
同感,我上盲校那会儿,晚上还能偷偷地跑出去吃宵夜。当社会啥都给不了的时候,有一个可以野蛮生长的环境也是很好的,现在盲校的孩子肯定没有那样的环境了。
晴晴本情:
从小都是上盲校,所以我对受排斥的感觉不是很深刻,但我们学校当时没有高中,我就想去大城市考高中。本来想的是上海,但是当时他们不招收外地学生,后来没办法就去考青岛盲校了。
很多小城市没有适合的学校,我们就只能去大城市。但大城市需要当地户口,就算有些学校招收外地学生,也会有很多问题,比如说学费价格比较昂贵,或者是没有办法融入本地圈子。
呆萌姐:
现在咱们国家有几所盲校高中是可以向全国招生的,第一青岛盲校,第二重庆盲校,第三淄博盲校,第四四平盲校,但淄博给的是职高的毕业证。
好的学校现在也很内卷,而且对学生异常严格,例如以前的盲校高中中的老大哥,女生都不被允许在床上放一个毛绒玩具。听一个小朋友说,有次正在上化学课,正要考试,老师就把她从教室里拎出来了,要求回宿舍去收拾床铺。
至于视障人士上学的各种补贴,有的城市有,有的城市则没有。
盲生进了普通高中,学校有没有提供盲文版或大字版教材和教辅?
如果在盲校高中,教学是否和普高同步?学校会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帮助视障学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吗?
铭径:
据一位2019年参加高考的视障考生说,她是在高中阶段视力急剧下降的,校方并没有提供更多的支持,以至于她选择了休学。
或许校方也是不知道应当如何支持一位视障考生吧。这位同学当时还有很微弱的残余视力,她说高考的报名条件之一是需要有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高考前学校还是通知她前去参加了测试,这样她就符合了报考条件,后来她就申请了合理便利顺利参加了高考。
呆萌姐:
现在考试确实可以提供合理便利,这个是有正规文件的。利用盲文考试的伙伴可以拥有在原来基础上延长二分之一的答卷时间。
但短期看不见的,还没有学会盲文的小伙伴就尴尬了,所以我们什么时候才能申请到机考?
“老师说平时练习卷也要扩印的,扩印会给复印试卷的老师增加工作量。”这是我们一个家长反映的情况,也就是说,中考和高考这种大的考试有合理便利,但学校的月考或者是其他考试老师就会以这样的理由推辞。
这全看老师人品或者好不好说话有没有爱心。高中不是九年义务教育,所以被拒绝的也比较多,如果上盲校高中的话,选择性就比较少了,一个孩子想考盲校得跑小半个中国。
盲生中考之痛。
铭径:
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呆萌姐:
高中该如何与盲校有利地结合?
例如随班就读的孩子在学校里得不到支持,老师也不会盲文,这个孩子想学习也没人教他,那么这时盲校就可以站出来作为这个孩子的支持,盲校老师可以和班主任及其他老师共同辅助这个孩子学习。
当然这是理想状态,现在并没有实现。
举一个具体点的例子吧,我认识一个女孩儿,是个低视力,上高中一年级开始是在普通的公立学校上学,但是一直跟不上,老师、同学都很排斥她。
后来她爸爸就花了高价钱给孩子进入了一所国际私立高中,那里有一个老师想让这个孩子能够充分参与体育课。
别人都打羽毛球,但是球太小了,这个女孩看不见,老师就做了一个很大很大的羽毛球,又把羽毛染成了五颜六色,这样这个女生就能看见球了。
怎样让视障学生上体育课?按照他们自己身体的标准进行适合自己的运动。
包括美术课,其他人都在画画,那么是否可以让这个孩子用橡皮泥、太空泥或者其他的手工能触摸的教具参与美术课?
总结一句话,就是目前随班就读的视障孩子没有任何的支持,也没有人愿意开动脑筋思考这件事。
还有就是资源练习真的特别少。普通学校老师通常对视障学生不抱希望,可能不会给太多的支持,全靠家长在外面补课。
包括在学校里遇见欺凌,老师如何处理,往往都会觉得,这个残疾学生自己有问题,甚至孩子已经很大了,也还要求家长陪读,老师想免责。
盲校呢,心有余而力不足,想给孩子更多的知识,让大家参加普通高考,但是又有升学率的压力,所以他们会尽量劝说孩子们单考单招。
以前被认为是比较好的盲校,例如刚才提到的盲校高中中的老大哥,已经有连续3年没让学生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了,因为他们要保证升学率,而且还要劝说成绩不好的孩子复读,不参加今年的考试,这也是一个痛处。
我认识一个孩子,老师一直说他学习差,没资格,所以他就连单考单招都没参加,后来这孩子是自己考的学校。所以说现在那所盲校为了百分百的升学率就会限制孩子参加全国高考。
5
刑事
我们和人发生肢体冲突,自我防卫时伤害到了对方,甚至导致对方重伤或死亡,我们会被定什么罪?是否有量刑?
我们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铭径:
这个问题可能需要从几个方面来看。
第一个层次,这种防卫行为如果能够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并且没有超过必要防卫限度的,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如果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他人重伤的,可能需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法律责任;导致他人死亡的,可能就是故意杀人罪。
但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也就是说,在构成正当防卫的前提下,对于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或者说防卫过当的时候,一般是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防卫过当只是一种量刑的考虑因素,并不是一个罪名,认定防卫过当之后,还要按照相关罪名定罪,比如故意伤害、故意杀人之类的。
关于量刑的一个例子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回到刚才的问题,如果防卫过当导致对方重伤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可能会在三年以下这个幅度量刑。而故意杀人的最低刑期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防卫过当减轻处罚的情况下,可能是在十年以下判处刑罚。
另外,《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还规定了特殊正当防卫。原文内容是:
这一款内容的意思是,如果正当防卫针对的是正在进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恶性犯罪的犯罪分子,那就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造成犯罪人重伤或死亡的也无需负刑事责任。
话又说回来,如果双方肢体冲突的行为被认定为互殴,那就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了。
第二个层次,在不加入正当防卫情节的前提下,盲人犯罪有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这需要根据案件的情节具体判断,情节轻微的可能可以免除,较重的可能就是从轻或者减轻。
具体条文规定在《刑法》第十九条:
大家要注意,这里说的是“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应当”。也就是说在具体案件中,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如果犯罪情节恶劣的,也可能不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个层次,如果盲人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属于应当法律援助的对象。
“应当法律援助”是指犯罪嫌疑人是盲人的,如果他自己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案机关就需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他的辩护人。
如果盲人是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虽然不属于应当法律援助的范围,但如果经济困难的,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并且如果视障的被害人属于无固定生活来源的人,不需要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就可以得到法律援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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