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九月的一天,元世祖忽必烈听说一个汉人杀了一个蒙古人,太府监属卢甲偷剪了一块官布,勃然大怒,诏令速将两人处死,以儆众人。时任签书枢密院事的董文忠进言道:“刑官对于该判死罪的囚犯,还会详细审理,哪能因为一个人的一句话,就对嫌疑人处以重刑!请你将这两个案件交给有关部门仔细核实后再说。”元世祖于是派董文忠和他另外一些近臣分别调查核实,结果证实,这两桩案子都是冤案。
事情过后,元世祖责备他身边的臣子说:“当我震怒之时,你们一个个都不敢说话,如果不是董文忠提醒我,让我顿悟,那么,真就可能杀死两个无辜之人了。而这样做,一定会招致朝廷内外的非议。”于是,他赏给董文忠一只金杯,对他说:“我这是奖励你的正直。”(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宋纪》)
蒙古人得了天下之后,把所有人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第三等是汉人(非南宋境内的汉人),第四等为南人(原来南宋境内的汉人)。而一个居于蒙古人之下的汉人,居然杀了一个蒙古人,这在元世祖看来无疑属于不可容忍之事。当然,做官的监守自盗,同样是元世祖所不能接受的,因为假如不能严加惩治必将可能导致官场风气的恶化。然而,仅仅就凭某一个人的举报,在尚未核实或者说澄清是非的情况下,就打算将他们处死,无疑有些鲁莽、有些粗糙,可能酿成冤案与悲剧。
有些奇怪的是,满朝文武,在元世祖冲动之下打算草菅人命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人说话——对元世祖善意地加以提醒;拿旧时代官场上的语言来说,则是对元世祖进行谏言。最后,竟然只有董文忠一个人站出来表示了严重质疑。这是为什么?答案无疑又是肯定的,那是因为元世祖作为皇帝居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身边的那些近臣为了自身的安全,有意选择了沉默——“伴君如伴虎”的俗语告诉我们,封建时代尽管有些皇帝愿意也能够听取臣下的谏言,但谁也保不准他们什么时候可能翻脸不认人,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既然谏言存在一定的甚至相当的风险,那么,出于自保的考虑,那些为臣之人,自然一个个装聋作哑了。在这样的情况下,难能可贵的是,董文忠按耐不住地站出来了,说了上述那番话,强调案件的审理需要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而确保结果的客观与公正,也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最终是他这番话,让元世祖冷静下来了。而他冷静的结果就是保住了两个无辜之人的脑袋。
人死不能复生,对于这样的道理很多人都明白。但是,冲动之下,还能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意气用事的,只能是少数。对于帝王之人来说,假如在这样的时刻,没有人提醒或者说进谏,那么,更改已经下达的诏令更是无法想象之事——做皇帝的,往往非常顾惜自己的颜面或者说尊严,所以,哪怕是下错了诏令,如果没有人适时的谏言,给他冷静下来的机会以及转弯的台阶,那么,将错就错无疑是大概率的事件。因此,董文忠们的谏言,真的很重要。
董文忠们的谏言很重要,然而,现实生活中,能够像董文忠这样,在关键时刻站出来说话的,只能是少数,甚至是个别。因为只要是人,那么,说不说与说什么与怎么说,都会掂量再三——自家的脑袋更重要,是他们非常清楚的事儿。因此,董文忠 “请付有司阅实以俟后命”的谏言,让我们看到了董文忠忠君爱国的一颗拳拳之心。而如果作为国君身边能够更多这样的臣子,将会是十分幸福之事——因为有董文忠的存在,他们会少犯很多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