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大成接受云南省弥勒市一家国有企业委托开展数据资产入表项目。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已成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企业通过数据资产入表,能有效将企业信息化建设投入成本和行业生产成本转化为数据资产,在降低企业负债率、提高利润率、提升企业信用评级和融资能力的同时,还能依托自身数据资产,拓展数据交易、投资、融资等新业务,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鼓励数据共享共用,释放价值红利,建立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在合规流通使用中激活数据价值。2023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探索数据资源多样化有偿使用方式,支持用于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的公共数据资产有条件有偿使用。云南省具有高原特色农业、文旅等极具开发价值的海量数据资源和市场,急需通过数据交易场所盘活数据资产、调动数据资源、激发数据活力,培育数据交易生态产业,赋能产业升级,助力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大成律师团队作为本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其提供了包括对企业拟入表的相关数据开展尽职调查;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辅导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协助企业相关数据达到符合数据资产入表的条件;按照数据产权登记部门的要求,协助企业准备数据资产登记所需材料和文件,协助办理数据资产登记;协助企业按照评估机构的具体要求准备各类评估所需的材料和文件,协助企业与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对接以开展数据评估工作;对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出具DAC(Data Asset Compliance数据资产合规)法律意见书;协助企业进行数据资产质押融资工作,按照要求协助企业准备数据资产质押融资相关材料,积极推进企业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进度;协助开展数字交易等工作。大成律师团队由高级合伙人闫丽萍牵头,陈福、刘青尚、周龙龙、张钰京、范睿、冯婷婷等共同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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