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研究院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法与经济学系列讲座第112讲·大成金融法菁英实训营系列沙龙第2期——公司法理论与实务前沿对话”于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顺利召开。法与经济学研究院副院长徐文鸣主持,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刘昊、合伙人宋湘平主讲,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院长助理楼秋然,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商法界论集》副主编唐林垚,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岳万兵,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冀放出席活动并评议,实训营营员和其他同学参加此次活动。
图/会议现场
图/刘昊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顾问刘昊结合上市集团之间涉及多家境内下属公司的并购案例,通过梳理并购交易结构及时间线,阐明港股上市公司、境内股份公司、有限公司等不同主体在并购中的决策程序和关注要点,系统阐释了并购交易中上市公司合规与审批、员工利益保护、股东优先购买权等问题,并就实务中的股权继承、新设公司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张力进行探讨。
图/宋湘平律师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湘平围绕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东间未披露的对赌协议效力问题,以控制权争夺的对赌协议为切入点,系统梳理上市公司和新三板相关法律规章并进行类比分析,强调了新三板公司对赌协议中的信息披露要求,并就司法机关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进行整理和评价。
随后,几位与会嘉宾就主讲内容依次进行了专业评议。
图/唐林垚主编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商法界论集》副主编唐林垚首先从利益相关人保护视角对公司并购案例进行评价,通过“资源编排”理论阐述公司并购的决策视角与要点,同时结合对赌协议的股东在破产中的清偿顺序认定,探讨了对赌协议的签订瑕疵问题。
图/岳万兵教授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岳万兵结合公司并购案对利益相关者及对应的公司法功能定位问题、公司并购过渡期治理问题进行阐述,同时探讨了对赌协议的效力评价与商法中运用公序良俗原则的问题,阐释了公司股权回购及相关的实际控制人对赌协议的定性和信息披露难题。
图/楼秋然教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院长助理、《经贸法律评论》商法学科责任编辑楼秋然针对法律规定与商事实践中的张力,探讨了公司法程序性规定供给不足问题和公司治理的股权集中问题,同时结合公司并购交易实践,强调部门法思维联动、明确职工董事定位、商事实践自发形成企业家精神的观点。
图/冀放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冀放将并购案例与公司营业转让联系,并阐明了营业转让的复杂性和法律适用问题,同时强调明股实债问题是投资者难以判断风险和收益情况下的投资组合,应当由商业实践和融资需求判断行为效力。
讲座结束后,与会嘉宾与实训营营员、参会同学就学术、求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本次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大成金融法菁英实训营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金融法律后备人才队伍为核心目标,旨在帮助参训学员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内外金融法的最新发展趋势,从理论的高度和实践的广度诠释新时代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本逻辑。此前,大成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设立“大成金融法优秀论文奖”,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两届北京大学金融法全国博士生论坛暨“大成金融法优秀论文奖”颁奖仪式,取得积极反响,第三届论坛拟于2024年底在北京举行。大成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与高校的多领域、深层次、全方位交流合作,致力于共同推进法学教育实践与法律服务行业的深度融合,并期待和欢迎更多优秀的学子加入大成,同积跬步,共铸大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