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自邓晓芒《哲学起步》
(一)知的方面
人类精神的第一个方面就是“知”的方面。谈到人的精神,我们首先要知道,人的精神在他的知的方面与动物相比有一个巨大的飞跃。
动物也有一定的知,但是只有人的知才能称为知识或认知,动物的知只是一种知觉、感觉,不能叫知识。有了自我意识,人与动物相比就有了一个重大的提升,就上升到了意识、类意识等。而动物呢,只有一种表象、印象,也就是对事物和对象的直观表象、记忆表象,还有预期表象。而人由于有了自我意识,就能够使自己的表象上升到普遍的概念。动物的表象是一个一个的感性、知觉所留下的痕迹,包括动物的记忆、印象和预期。一头猎豹去追逐一头羚羊的时候,肯定有一个强烈的表象始终保存在它的脑子里,这是外界事物的感性知觉在头脑里留下的印象。这些印象留下来,就是记忆,所以猎豹可以通过失败的捕猎来学习,来改进自己的技能。动物的记忆也很顽固,有的好多年都不退,但它仍然是感性的,而不是知识。
人有了自我意识以后,就把自己的表象抽象化、对象化,提升为具有普遍性、抽象性的概念。概念也是一种表象,但它不是一般的表象,而是一种高层次的表象。这种表象通过命名而成了概念。我们前面多次提到语言、命名,命名就是概念的形成,命名使表象成了概念,因为它附着于语言之上,不再是沉默的,不再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不再只是在头脑里留下的一种痕迹,而是有了外界的客观对象支撑的一种共相。当然命名本身也经历了一个提升过程,对个别对象的命名还只具有时间上的普遍性,而不具有空间上的概括性。比如一个小孩子出生后,我们给他起一个名字,从此就这样叫他。他死去了,这个名字就只保存在人们的记忆中。但这已和单纯的表象有所不同,在动物中没有给单个对象起名字的。一只猎豹用某种声音呼唤它的幼仔,这不是幼仔的名字,而只是一种信号。人的名字则不仅可以被人呼叫,而且可以被人谈论,哪怕他已经不在了。但个体的名字毕竟还不是概念,而只是从表象到概念的一个过渡。概念作为命名不能只是跨时间的,还必须是跨空间的,这才是所谓的“共相”。我昨天打到了一只兔子,我把它叫作“兔子”;我今天又打到一只兔子,我说这又是一只“兔子”。虽然这只兔子已不是那只兔子,但它们都属于“兔子”。皮亚杰把儿童形成概念的发育阶段,即从六七岁开始,称为“具体运算阶段”,是有一定道理的。概念的形成基于某种计算,也就是空间上的归纳。只有这样才能把不同个体归于同一概念之下。只有当一个“单位”成了一个普遍概念,对这个概念的“运算”才有可能。
一个纯粹的概念是纯粹的共相与普遍的抽象,这种抽象水平就连某些原始部落的人群也还没有达到。人类学家到原始部落考察时发现,有些发展程度比较低的人群,只会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自己——还不会用“我”。就像小孩子三岁以前还不能使用“我”这个称呼,一些原始部落的人群也有这种现象,还没有发明用“我”字,只能用名字来称呼自己。可以说,他们走在自我意识的形成过程之中。为什么说他们已经在形成过程之中?因为他们已经知道命名了,而且这种命名已经不是个别的名字,而是有所归类的共名。但是所有这些名字最后有一个更高的层次,那就是“我”,他们还没有找到,还没有达到共相这样一个层次。他们已经找到共相了,只不过他们对共相的理解还停留在非常感性而又具体的层次。比如说原始部落的人对同一种动物的命名就达几十种,你记都记不住。人类学家发现:
从原始语言时期到语言分化时期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具体词汇的丰富和一般词类的贫乏。例如,在南非的朱鲁人那里,对于红的、白的、黑的等各种颜色的母牛都有特殊的名称,却没有一般种类的母牛的名称……在人称代词方面,他们可以个别地表示:我和你,我和他等等,却不能一般地表示“我们”。此外,像“树”、“鱼”、“鸟”、“水”、“冷”、“雪”等等,许多原始民族都有数十种甚至上百种专门的词来表示具体的区别,但却没有一般的词来表示这些事物。[9]
所以他们命名的普遍性和共相层次还是比较低的,但是知道命名且已经说出这些名字,就说明他们正在向更高的层次迈进,向更加成熟的方向过渡。对这种共相的掌握已经是一种理性,而且含有一种理性认识。
原始人已经有了初步的理性认识,他们不仅仅是感性的,即使在我们今天看来还是感性的,但是他们已经掌握了共相并能熟练运用。这种初步的理性认识使他们比任何其他动物都有更强大的生存能力。他们的活动有了预先策划、预先安排、共同合作的特点,而当他们运用共相来进行推断的时候,他们可以有预见性地把两件相隔遥远的事情联系起来。于是他们可以制造出在动物界捕捉猎物的机会,原先只能碰到什么就是什么,但是现在原始人到处都可以发现机会。比如,如果他们知道猎物的必经途径,又知道猎物在一个多么深的陷阱中会被困住,他们就会在猎物必经的地方预先挖好一个陷阱,或者说利用一个现成的陷阱(比如一个悬崖),然后把猎物赶到那个陷阱里面去,或者赶下那个悬崖。这是任何别的动物都做不出来的,只有人才能够做得出来,这也是“人是理性的动物”的最初体现。当然对于动物来说这就是欺骗了,所以有的人类学家说“人是能够做假的动物”,这也就意味着人是理性的动物。理性的一个重要作用,或者说特点,就是可以做假。特别是理性认识,一开始就是造假,用一个声音、一股气流来代表一个活生生的动物,并且在这个动物不在跟前的时候还谈论它,这不是造假是什么?但这就是人类的智慧,“真作假时假亦真”,比一般直接的真和假高一个层次。
人的智慧一开始就高于动物。动物只能运用它的本能,大自然给它规定好了某种自然物或者自然条件作为它的生存手段;而人却可以通过理性、通过全盘规划把整个自然界纳入考虑之中,用作自己的生存手段。这是人和动物的不同之处。动物也利用自然界,但它是很狭窄的,它就是按照被规定好了的方式来利用那些规定好了的对象;而人则可以把那些看起来与人无关的东西(如悬崖)都纳入全盘规划而作为自己生存的手段,这是人的特点。他甚至可以改变周围的自然状态来为自己的生存服务,比如在平地上挖一个陷阱来欺骗动物。
刚刚讲到人类可以把整个自然界都纳入策划中,来为自己的目的服务,这使人的生存水平远远高于动物。这方面有一个最明显、最典型的例子——人能够用火。
人什么时候开始用火?考古学家们众说纷纭,但是人毕竟在很早的时代就已经开始知道用火了。比如在距今五十万年以前的北京猿人的周口店遗址中就有用火的大量沉积物。1965年在云南发现的距今一百七十万年的元谋人的化石和遗址,也有用火的痕迹。古希腊神话中说普罗米修斯从天上把火偷下来给了人类,这是一个神话,但也说明能够用火是人类进化中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能够引来在自然界中蔓延的火并能够保存火种,甚至后来能够人工取火,这是一个巨大的飞跃。
这个进展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人能够把整个自然界都当作自己的工具,当作生存手段;而且说明人能够换位思考,能够把自然界的现象拟人化地设想为他自己的能力。比如,自然界的雷电使森林着火了,森林里所有的动物都在逃跑,人也不例外。但是当人看到这样的情况时,他会想到,既然自然界里所有动物都怕火,见火都在逃跑,那我是不是能掌握火呢?我掌握了火,那火不就成了我最厉害的武器了吗?那就不光是延长了我的手了,那就是将我整个地提升为万物的主宰了,火就是我本身的延长了,我就能以火的主人自居了。本来火的主人是自然界,但是人由于能够换位思考,能把自然界设想为自己,所以他就能够想象,有一天他掌握了火,那他就是自然之神,就是火神了。这样一来,所有动物都会怕他,都不敢欺侮他了。于是他就会想到,去那个大火燃烧后的灰烬里面取一根还在燃烧的木棍,引一个火苗出来,将它作为火种。
这正是人能够想到的,因为人能够把整个自然界当作自我来加以策划,整个自然界都可以用他的立场来考虑。自然界这么强大的力量,何不把它据为己有呢?现存的火摆在他面前,他就可以把它拿来为其所用。人只有把整个自然界当作整体来对待的时候,才能考虑到这些。而这样做的最根本的前提就在于,人是能够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的动物。这种能力使他形成了进行抽象的能力和建立并使用共相的能力,最终形成了自我意识,即把对象,不管是什么对象,看作与自身相同的拟人化的意识。
人对自然界各种关系的掌握要比任何动物都全面得多、都懂得多,那些动物都是凭借自己本能的一些反应发挥着某种技巧。而人呢,可以学习,可以掌握,可以探索,可以筹划。火可以伤人,那能不能被人掌握呢?只要我们想办法既避开它的伤害,同时又掌握它,那它就是我的了。这是经过长期的观察、学习和尝试才做到的。因此,他比所有的动物更有远见,更能够算计。有的动物很狡猾,它也是处处防备的,但是它算一步,人可以算两步,还可以算三步四步,人的算计原则上是无限的,所以动物总是赶不上人聪明。这也说明人已经具备了概念的能力,也就是理性的判断和推理的能力。当然他是不自觉的,没有像亚里士多德那样形成逻辑学,但是他已经有了这样一种能力,能够判断,能够推理。看到地上动物的脚印,就能知道有哪一群动物经过了、经过了多久、要多久才可以追上它们。这全是推理,这是由他们的想象力发展而来的,想象力的产生和发展应该说比理性推理更早一些。动物也有一点点想象力,有时也闪现出“灵感”,就像黑猩猩表现出来的,但人的想象力更丰富、更广阔。而一旦有了概念上的推理能力,人的想象力就极大地爆发了出来,有了理性能力的帮助,他的想象力就能够创造出一个“理想”,也就是一个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事物的表象。比如成为火的主人。这就显现了一种创造力,一种首创精神。自我意识能够把整个自然界都当作他的对象、当作他的另外一个自我,来加以全盘支配和规划,这就是他驾驭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将他提升到“万物之灵长”这样一个新的高度。
但这一切归根结底都是由于他能够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首先,他通过像支配自己的手一样支配自己的工具,而感到了自然界是他的“无机的身体”。因为工具并不是他身上长出来的,棍棒和石器本身也是自然物,但是通过人的制造和携带,这种原本是自然物的工具成了他身体的一部分。所谓延长的手,只不过是无机的而不是有机的。所以马克思说人把自然界当作自己的“无机的身体”,这里的自然界最初就体现为工具。进一步,通过这种“无机的身体”的扩展,他可以把这种关系拓展到万物上去。工具本来是万物之一,而他把它变成了身体的一部分,那么他就可以继续设想,既然工具是身体的一部分,由工具所控制的其他事物也可以当作自我的一部分,使它们受自己的支配。比如刚才讲到的火,人是携带工具的动物,现在人还成了携带火种的动物。火种是不能熄灭的,要好好保存,在山洞里有专人看守,那是人的命根子。所以火就成了人类的二阶的工具——由工具所制造的工具。珍妮·古道尔说的“工具的工具”这个时候有了应验,这是必须有更复杂的思维结构才能想得出来的,也就是只有当人能够自如地像运用自己的手一样运用一件工具时,他才能用它来制造另一件工具。但这种思维模式离人猿最初的区别已经很远了。而一旦到了这一步,人就开始把整个自然界都当作可以支配的对象、可以为其所用的潜在工具,因此他对万物都具有了好奇心和兴趣,他留意各种自然现象,努力探索和研究它们:既然火成了我身体的外在的部分,或者是我身体的延长,那么我探索万物就都和自身相关了。例如,我开始仰望星空,因为就连天上的星星,我都可以用它来确定季节,以及预测什么时候该下一场雨。
人还是婴儿的时候就开始探索自身:我的身体是怎么样的呢?我这一部分是这样,我那一部分是那样。原始人也是,当他把万物都看作与自己切身相关时,他就有了一种好奇心,有了一种探讨的兴趣。这个兴趣是有来由的,因为他可以把自己对万物的了解用于自己对万物的规划之中。他对自己所处的环境、对周围的态势太了解了,各种事物他都有把握掌握它们的动向,能够把它们加以利用,所以他就对万物有了广泛的兴趣,哪怕暂时看不出有什么用处。比如他知道哪个地方有个水塘,哪个地方有个悬崖,好像这并没有什么用,但是如果有一群动物从这里路过,那就显示出它的用处来了,他就可以很有把握地来策划一场围猎。那么他要了解这样一些资讯,平时就要注意去观察、去掌握。比如经过一个悬崖的时候,领头的人就会去目测这个悬崖的高度,并记在心里,看似没有用,但到时候就有用了。所以他求知的兴趣超过了眼前的功利,知识带来了预见,预见激发了更广泛、更普遍的求知,这就带来了更大、更长远的功利。兴趣和好奇心可以带来更大的功利,这就比一般的动物要高明多了,使人类远远超越了其他一切动物,而成为地球上最成功的一个物种。
反过来说,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看出,求知的兴趣里面本身就隐含着一种超功利的倾向,这种超功利的倾向在一定情况下就会发展成一种完全超功利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一种惊奇感。惊奇感就是,你一看,哎呀,这个事情多么新奇啊,我想要搞清楚它是为什么。当然原始人也是有目的的,他关心一件事是为了对周围的环境更加了解,将来在与动物发生遭遇的时候,他就能预先筹划,并从中得到好处。但是在一定的情况之下,这种兴趣会发展成一种纯粹超功利的好奇心,而这种好奇心和惊奇感一旦独立出来,就会成为一种精神生活。这就是到了文明社会以后,有了阶级,有了一部分不从事生产的人,他们的好奇心就可以不只是用在生产劳动之中,而是作为一种纯粹的精神活动了。比如说一些奴隶主,他们衣食无忧,这时候他们的惊奇感就独立出来了,不是为了什么利益好处,而只是一种兴趣爱好,这就有可能形成一种最纯粹的知识,也就是爱智慧,就是哲学。
所以亚里士多德说,“哲学起源于闲暇”,同时也说“哲学起源于惊异”。也就是说,哲学是闲暇使人的好奇心彻底摆脱了功利的产物。什么人才有闲暇呢?贵族和奴隶主啊。有那些奴隶帮他做事,他就不用操心啦,他就可以仰望星空。仰望星空干什么呢?好奇嘛。古希腊第一个哲学家泰勒斯仰望星空时一不留神掉进一个坑里,别人就在旁边笑,说他对天上的事情知道得那么清楚,对脚下的事情却一无所知。泰勒斯告诉他,明天会下雨。那人只是当成笑话听,但是,第二天果真下了雨。泰勒斯还曾观察天象,预测来年的气候比较适合橄榄的生长,橄榄肯定会丰收。他事先把米利都整个地区的榨油房都租了下来,于是第二年发了大财。你说我仰望星空没有用啊?我证明它是有用的,但我不是为了要发财。发财算什么,我又不缺钱,我就是对这个感兴趣。泰勒斯有力地回击了世人对“哲学并非救贫的学问”的讥笑。当然,这是阶级社会产生以后才会有的现象。我们经常痛骂阶级社会、阶级分化,其实阶级分化在开始的时候对人类精神的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没有这种分化,没有一部分人脱离生产来从事纯粹的精神活动,人类就会一直停留在原始社会低下的生产水平和幼稚的精神水平上。
亚里士多德说哲学起源于惊异,惊异也就是对事物感到迷惑不解,对新鲜事物感到特别惊奇。小孩子都会有惊奇感的,但是呢,现在我们的小学、中学、大学把这种精神的本能都压抑住了。我们看到小孩子的惊奇感不是感到高兴,而是觉得它妨碍了小孩子学习知识,所以要拼命把小孩子的惊异感压下去,凡是与考试无关的都不要学。这是不对的,哲学起源于惊异,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有一份天赋,有惊异感。所谓惊异感,就是摆脱一切功利的考虑、不抱任何目的地对纯粹知识的一种追求,也就是爱智慧。对智慧的爱是人类的天性,压抑这种天性就是压抑人性。但是在中国不一样,我们中国人有智慧,但并不爱智慧,因为中国人始终未能达到超功利的爱智慧。所以很多西方哲学家说中国没有哲学,因为中国人的智慧只是用来达到其他功利目的的工具和手段。这是很切中要害的。爱智慧是一切智慧之源,由于中国人缺乏爱智慧的精神,所以他们的智慧一爆发出来就停滞了,停留在日常够用的水平上了。
要探讨哲学的起源,我们必须看看西方、看看古希腊的哲学是如何产生的。哲学在古希腊是最高的知识,当然它产生以后可以用于各个方面,比如说发财,但首先是用在思想上,它是“对思想的思想”。人类在产生的时候就有一种爱智慧、追求知识的倾向,这种倾向在阶级社会里被异化为统治阶级的特权,并且只有在这样的社会里才能发展起来。哲学本身就是一种追求真理和真相的纯粹精神活动,它要搞清事情的源头以及它是怎么来的、为什么会这样。哲学是一切科学的根。古希腊哲学产生时就是一种科学,讲万物的本原、自然的构造、运动的原因等,这都是后来自然科学的话题。哲学到后来研究更高级的东西,但是它一路走来留下的都是科学,而所有的科学背后都是科学精神、爱智慧。
我们要搞清楚,科学和一般的技术是有区别的,区别就在于科学的本质就是科学精神,也就是哲学,就是爱智慧。我们的学校叫“华中科技大学”,把科学技术混在一起,容易导致误解。当然,我们学校不光有工科,也有理科,还有文科,但是在我们的观念里,科学就是技术,科学技术发展了国家就发展了。人们往往忽视了科学和技术的区别,科学是有哲学根基的,技术则没有。我们的老校长杨叔子院士有一个说法很经典,他说:“没有一流的文科就没有一流的理科,没有一流的理科就没有一流的工科,而没有一流的哲学,就没有一流的文科。”为什么?哲学就是最高层次的科学,科学如果缺少哲学就是没有魂的,就不能发展。科学和技术在层次上是有区别的。不要以为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可以解决任何方面的问题,就具有科学精神了。
不仅仅是中国,西方也面临这个问题,科学精神也开始走下坡路,所以有科学理性违背人文精神一说。但其实违背人文精神的不是科学理性,而是没有哲学做基础的技术理性。毕竟西方人的表现是不同的,他们的大学要求每一个理科或者工科的大学生都具备一定的哲学素养,这种哲学素养不一定要通过上哲学课或者获得哲学的学分而取得,而是从小就要培养。比如批判性思维,他们从小就被培养要善于提出问题和自己来解决问题。我们说美国的中小学教育不如我们,因为他们的成绩不如我们好,对学生很放任,其实这就是为了保持他们的好奇心,或者说保护小孩子的哲学天性,以便他们长大了以后具有哲学精神,能够有源源不断的精神力量的支持。
哲学在科学里面就体现为一种科学精神,当然这种科学精神也只是哲学一个方面的体现。哲学除了体现在科学认知上,还体现在其他的一些精神活动中。“真、善、美”都是人的精神活动,但是人的哲学思维还是最切近地体现在认知的方面,人的理性首先成就的是真的精神——求真。在这个基础之上,理性被运用到其他两个方面:一个是意志,一个是情感。理智支撑着人其他方面的精神,比如说道德需不需要知识?道德本身需要以一定的知识为基础,审美和艺术也是这样。审美和艺术也是一门学问,道德也是一门知识,当然不一定是科学知识、自然知识,而是人文性的知识,是哲学知识。今天有人说,有的人没有知识,他反而有道德。他没有知识怎么可能有道德呢?凡是人都有一定的知识,也许他没有读过书,但他还是有一定知识的,至少有人际关系的知识。这是“知”的方面,我们要先讲。为什么要先讲?“知、意、情”、“真、善、美”,知和真都是奠定基础的。
下面我们再看“意”的方面。
(二)意的方面
“意”就是意志。有了自我意识,动物对生存的物质对象的欲望就上升到了人的自觉意志,所有的欲望就变成了人的意志。人也是动物,但是人的欲望和动物的欲望不太一样。动物也有自己的目的,但动物的目的不是自觉的,而是本能的,饿了就要寻食吃,渴了就要找水喝。而人的目的、欲望随时有意志控制着,常常与饥、渴没有直接的关系。意志和欲望的一般不同之处就在于,意志是由理性所掌控的。理性在认识方面形成了知识、科学、哲学,在行动方面形成了有意识的自觉的目的性活动,那就是意志活动。意志活动是理性在行动方面的运用,不是为了好奇心去单纯认识世界、追求知识、爱智慧,而是用理性来掌握人的行动。意志活动的重要标志就是它有自己按照理性的普遍法则所设立的目的性。动物也有目的性,动物的目的性不是它自己所设定的,而是由它的本能所决定的。狮子吃饱了以后就躺着睡大觉,旁边有羚羊经过,它也不理不睬,因为它不需要。然而人就不一样了,人在行动之前已经有自己策划出来的行动目的,并且在这种策划中,他对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已经有了一定的合理认识。人树立自己的目的不是通过感性而是通过理性,哪怕是在不饿的时候,人见到他可以捕猎的对象也会捕猎,以备不时之需。动物也有手段,比如猎豹的奔跑,但那是大自然给它规定好的。而人呢,由于他会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并且可以把整个自然界都作为他的手段来加以策划,所以他在达到目的之前已经设定好了一个手段的链条。他有一个程序,用什么样的手段来达到一定的目的,他的规划都是由理性所控制的。
因此,意志肯定是以理智为前提的。人对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有一种认知,即便有时候这种认知不太正确或者根本不正确。这个手段能否达到他这个目的,他没有自信,甚至明知不能达到他的目的也要“知其不可而为之”,但在他的设想中他是可以达到目的的。“知其不可而为之”也是有目的的,他不在乎自己实际的后果,他在乎更高的东西,比如道德。不管他的认识是否准确,也不管他是否想利用现实的手段去达到现实的目的,总之,他在自己的设想中认为自己是可以达到这个目的的,他朝一个假想中可以实现的目的去努力。当然,他有时候可能失败,也有可能适得其反,但是毕竟这样一种认识不是为认识而认识,我们不能以成败论英雄,以他的认识不正确而否定他行动的意义。前面讲哲学的精神,那是为认识而认识,为真理而真理,而现在这样一种思维手段和目的的关系,不是为认识而认识,而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认识。他的认识成了他的工具,他的认识不再是他唯一的目的,他要通过认识去达到其他的目的。
如果达到了目的他就给一个好的评价——这个手段是好的!我们也可以说这个手段善,但是好和善在后来开始区分开来了,善主要被提升到道德的层次上来理解,如讲“人性本善”。古时候,经常把好和善当成一个词,“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讲的就是实用性的善,也就是好。这种意义的善,就是说那个工具和这个目的恰好适合,它十分“利”于这个目的,也就是善。善最开始有这个意思,就是某种东西好,它适合一个目的。我们说这个锤子很好,这把剪刀很好,因为它适合达到我的目的,所以善和好最初就是合适的意思。合适不合适,要因人的目的而定。西文good在拉丁语里面就是“适合”的意思,适合就是善,就是好。动物只需用它的本能就能决定它的手段和目的,所以它不需要善啊好啊这种概念——这个东西好不好,这也算是一种认识、知识,这是动物所不需要的。而人呢?在他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的过程中,在他利用大自然来达到他的目的的过程中,他首先要判断这个工具是否实用,是否好,好的工具他就“爱不释手”。所以,他的目的和动物的目的不一样,动物的目的就是找些东西来吃,而人的目的通常都是间接性的,达到一个目的是为了实现另外一个目的,制造一个工具是以制造另外一个工具为目的,那么这个目的也可以当作一个手段助他达到另一个目的,那个最终的目的在手段与手段之间不断地往后推移。
这样一来,意志在实践行动中,在走向最终目的的过程中,就可以设计人的行动的程序和步骤。意志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可以体现人最终达到的目的以外,还能体现出他对这种最终目的的推延和克制。要达到那个最终的目的,首先要做一系列的准备,要设计一个程序,先干什么,再干什么……一步一步接近目的。在达到目的之前,必须克制和忍耐,以免把事情搞砸了,以免欲速而不达,这就是行动意志的特点。这个行动的意志始终在各个环节保持它的一贯性、计划性,以及它的坚韧不拔和对挫折的承受力。一个有意志的人就是这样的。如果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那他就受不了、做不到,他只有很小的承受力。他虽然也设定好了目的,但没有设定好完整的手段链条,也没有定力去走完整个链条,或者受到一点挫折就算了,前面就白费了。但是一个有意志力的人呢,他就可以坚持到底,有言有信。这需要强烈的意志,而强烈的意志则要通过理智来维持,有理智的人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他懂得隐忍不发,现在还不到时候,要养精蓄锐,步步为营,伺机而动,该出手时再出手!或者他善于在实战中吸取教训,调整他的手段设计,变失败为成功。
人一直在实践活动当中,而且不仅和事物打交道,还要和别的意识打交道。人生活在群体中,人的类意识与自我意识使得人比动物更适合在群体中分工合作。在狮群那里,可以看到一些初步的分工与合作,有的狮子去追捕,有的狮子去埋伏,彼此达成默契。但是人的类意识可以在人与人之间构成一种直接的交流,可以明确分工:你去干什么,他去干什么。而且在行动中,他们可以形成统一的共同意见,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如何更好地建立人的协同意志?那就要大家团结一致。于是,用来评价事物与人的目的相适合的那个“好”字,这个时候就提升到了人和人之间的“善”的意义。原来那个好也叫善,但是那个善呢,只是一种技术性的,我们今天通常称其为好,而不再称其为善了。我们说这个工具很好,但是不会说这个工具很善,今天讲善的时候都是指人与人的关系。好呢?好可以讲人与人的关系,“这是个好人”,也可以讲人与物的关系,多半用于人与物的关系上。这个时候我们就把这两个层次区分开了。最开始是人和自然的适合,我们称为“好”,但是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有了彼此相互适合的“善”的一面,这个时候就开始具有了道德。因此,人与人关系中的善和道德都是建立在意志的基础上的,它与每个人在同自然打交道时的“好”的意志具有相同的起源和结构,但层次更高,它是诸多个人意志相互协调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共同意志。当我们将这种共同意志转过来对付自然界的时候,人类的力量就比单个人的时候大大增强了。所以“知识就是力量”固然不错,但团结是更高层次的力量。
但是,人类的道德长期以来是靠牺牲某些人的意志来成全总体意志上的一致性的,所以在这种道德关系中,意志上的自由因子长期以来被遮蔽、被压抑了。人和自然的适合本来是由人自己的意志所设定的,这时人的自由虽然也受到外界物质条件的限制,但人毕竟是感受得到这种自由的,因为人有理性而自然物无理性。而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和善,则是由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共同意志所设定的。人所面临的不是无理性的自然物,而是另外一些同样有理性的人,人们之间不一致的意志很难由单方面的理性来消除。所以,人在道德上行使自己的意志时,这种意志的自由本质长期以来就被遮蔽了。人与人之间道德上的好、道德上的善,好像不是由我们的自由意志决定的,而是由一种强迫性的意志决定的。我们要做好一件事,先要把工具打理好,这样一个好是由我们自己决定的,但是我们与他人的关系好像不是由我们自己所能决定的,而是既定的。我们生在这样一种关系之中,这种关系从我们生下来就决定了。于是呢,道德就变成了外在的一种框架、一种伦常、一种礼。中国人讲的“天命”,就是这样一种规定好了的东西。由于生存的需要,人与人最初的道德关系并不是通过提升到自由意识上的一种自觉行为来确定的,人总是以神的命令或圣贤的楷模来要求他人,这固定为一种传统伦常的思维方式、一种风俗习惯,甚至一种宗教信仰的方式,以上帝的名义强制灌输一种思想和行为模式。实际上,人的意志仍然是自由意志,是由他自己的自由选择来决定的,但是他自己长期以来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德国古典哲学的创始人康德的贡献就在这里,他第一次明确地把道德的本质建立在每个人的自由意志的基础之上。道德的本质就是每个人的自律。自由意志不是为所欲为,而是纯粹的意志,只有自律的意志才是纯粹的意志。这样一种道德不再是我们向圣人学习的体会,也不再是神的命令,而是遵守自己纯粹理性的自律法则,为道德而道德,为意志而意志,为自由而自由。这就揭示了道德的本质。道德的本质是建立在人的自由意志的自律之上的。自律,就是自己给自己建立规律、建立法则,自己遵守自己的规律、自己的法则。如果按照自律来行动,就没有现实的功利和其他强制性的目的的束缚,就是超功利的,就是为道德而道德、为意志而意志、为自由而自由,就达到了自由意志的最高境界。这个最终达到的境界就是“目的国”。康德讲人类最终走向一个“目的王国”,也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成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的。人类未来事业的发展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每个人的自由,使得全人类都成为自由人,这就是一个目的王国。这个目标同时也是一个理想的道德目标,它体现为每一个人的道德追求,这就是人类自由发展的终极目的。这个层次显然和那个功利性的、技术性的、实用性的目的完全不同,成为人类的最高理想。
我们上次讲到了意志方面的问题,意志产生人精神上的追求。“知、意、情”,认识、意志和情感这三方面都属于精神生活的内容。意志上产生的追求,我们讲到了两个层次:一个是比较低层次的,就是为满足人的欲望服务的——所以人们通常把欲望和意志放在一起,因为它们很接近。欲望本身就是一种追求,意志就是为了欲望而建立起来的,就是为了坚持不懈地去实现某种更长远的欲望,这种坚持就被看成意志。但是意志实际上有更高的目的,有超越欲望之上的目的。意志本身超出我们日常的生物本能方面的欲望,而追求更高的精神上的目的、纯精神的目的。这种高层次的追求有时也被称为欲望、渴望,但实际上与一般的欲望不是一个层次的。
我们上次也讲到,康德的“目的国”以及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实际上都是人的精神上的追求,是对一种理想的人际关系、一种理想的社会的追求。当然,康德不认为我们可以在现实中把他的理想国、目的国实现出来的,也没有设计实现这种理想的完整的手段,他认为那只是个理想而已,只是为了提高我们的道德素质、道德修养而提出来的。作为一个有信仰、有追求的人,你可以这样去生活,那就够了,不一定也不可能把这个目的国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出来。
不可否认的是,不管他这种观点怎么样,反正人有理想总比没有理想好。哪怕是一种空想,只要它是一种合乎人性的空想,你为这种空想去有目的地生活,知其不可而为之,这对人性的提高总是非常有用的。宗教也是一种理想,它也不指望此生此世就能实现它所许诺的目的。这种道德的理想属于意志领域的精神层次,或者说纯精神层次。既然它不掺杂那些本能的欲望和感觉经验的层次,不掺杂人世间的幸福和物质上的幸福,那么这样一个理想的目的是不是就根本不可能实现了?当然,像康德那样完全把它当成抽象的理念挂在那里也是不够的。至少,我们应该为它寻求在现实中实现的途径,而且它一旦实现,我们也必须承认它将带来人类物质幸福的飞跃。在这方面,马克思的历史发展观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思路。
在人类的历史中,这样一个理想的目的,只有在人类社会已经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也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水平的提高能满足人类基本的物质需求这样一个基础上,才有条件去实现。大家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吃饱饭,然后还要多吃,要比别人多吃。多吃多占不一定是为了多长几斤肉,也不是要比别人更经得起饿——我们今天已经觉得肉太多了,要减肥,还发明了饥饿疗法。那时候多吃就是要比别人占有更多的特权,就是要追求这种不平等。所以这是个道德问题,人人都在追求不道德,个别人坚守道德就会吃亏,甚至会活不下去。这就没有道德理想的条件了,那些理想就成了幻想。所以,就连康德也讲德福一致,既有德,也有福,这才是最完善的。人们所得到的幸福能不能与他们的道德相匹配?如果能相匹配、成比例,那就是最高的完善了。康德设想这样的德福一致时,是把希望寄托于上帝的。但是一个不信上帝的人就会认为,这种寄希望于上帝的德福一致,是一种空幻的假设。这种理想的实现只能寄希望于人类自身高度发达的文明。
从长远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随着人们追求幸福的手段的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也会相应地有所提高。中国古代的管子,两千多年前就已经看出了这个道理,他有一句话叫作:“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仓库里有了粮食,人们就知道礼节了;衣食充足了,人们就知道荣辱了。人在饥饿线上挣扎的时候是没有尊严的,当他衣食富足的时候,他不再为自己起码的物质生活奔波的时候,他就开始有了人的尊严,他就想到要过一种人的生活、一种合乎人性的生活。这是有道理的,也就是说人与人的关系,必须建立在人与自然的关系达到充分的适合、提高到一定的发展水平之上,才能够真正地得到解决。在此之前,当人类的生产力很弱,人类还挣扎在饥饿线上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需要一定的规则。那个时候的道德就是吃饱肚子的道德,谁能够让大家吃饱肚子,谁就是道德的。
几千年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人与人也要发生关系,但是那时的关系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是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服务的,是一种服务性质的。人要与自然打交道,但单个的人对抗不了大自然,所以必须联合起来。联合起来就可以对抗大自然,这是几千年来人们所相信的一个道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定胜天”。人定胜天一般的解释是,人“一定能够战胜天”,这种解释其实是不对的。人定胜天的意思应该是:人类社会如果安定团结了,就能够战胜天;天下大定了,人就可以胜天。换句话说就是“人多力量大”、“团结就是力量”。西方人讲“知识就是力量”,中国人讲“团结就是力量”,团结起来就可以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可以从大自然中获取更多满足我们需要的生活资料。几千年来我们都是为了这个才要团结。
这种团结在古代就是在一个皇帝周围搞大一统,大家都服从他一个人,皇帝就是大众的“救命恩人”。用一句说烂了的话就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解民于倒悬,就是让人们有饭吃、有衣穿。这就是儒家的理想社会了。儒家对理想的看法就是满足老百姓衣食的基本需要,认为这就能实现国泰民安。但对老百姓精神上是否有更多超越于物质利益之上的需要,好像儒家还没有来得及讲,而士大夫的精神追求又都是落实在拯救生民、维护皇权之上的。因为那个时候中国还面临吃不饱饭的问题、饿肚子的问题,这是首先要解决的。当人与自然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的时候,比如今天进入到新时期,我们能够吃饱饭了的时候,人才能从人与自然的紧张关系中超越出来,超出广大劳动人民能够吃饱饭这个最低层次的物质需求,而进入到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人与人的关系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才有可能颠倒它们的次序,人与自然的物质关系成为人与人的精神关系的一种手段。
我们现在发展生产,是为了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一个道德的、正义的社会,一个有利于人性自由发展的社会。这就具备了实现康德理想的“至善”的条件,具备了实现与道德相配的幸福的条件。你拥有幸福不错,康德也不反对,但是如果你在道德上与你的幸福不相配,那么这种幸福只会是一种腐败。比如,贫富差距那么悬殊,人与人的关系那么紧张,一些无才无德的人非法获得了巨额利益,GDP再增长也是不道德的。当我们满足了起码的生活需要的时候,就应该考虑这些问题。现在不是生产的粮食不够吃的问题,而是我们的分配不均,我们的某些官员缺德,带坏了社会风气的问题。为什么托克维尔说繁荣时期会加速革命的到来?就是这个道理。衣食足了,不但知荣辱,而且知正义、求公平。如果忽视这一点,还抱着老眼光,认为吃饱了还闹什么,那就有丢失政权的危险。所以我们现在应该倒过来,把经济的发展看作是为整个社会道德的改进、为达到一种德福一致的至善而服务的。我们要提倡一种精神生活——不是说不要物质,物质是基础,这个没错,但是不要仅仅停留在物质上。很多老百姓现在还有这种观念:我不要你讲什么理念什么道理,也不听什么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大话空话,我只有一个标准,能够给我们老百姓带来实惠的事我就拥护。愚昧啊!几千年来,中国的老百姓穷怕了,饿怕了,每次动乱带来的都是灾难,所以他们已经不相信任何道理,只相信吃到嘴里的、吞到肚里的东西。我们应该朝更高的水平发展,建立起公平正义的政治体制,保障每个人的人权和自由。
这就是人类发展的一个颠倒的过程:一开始人与人的关系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服务,发展到后来,人与人的关系开始独立出来,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当作为自己服务的手段。虽然人与人的关系一开始是为了经济、为了生产服务的,但毕竟已经蕴含了纯粹的精神,蕴含了为道德而道德的目标,蕴含了为义务而义务的因素,不要以为那个时候所有的人讲道德都只是为了吃饱肚子。在每一个历史发展阶段,尽管这个阶段的道德有一定的局限性,甚至按照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已经是不道德的了,但在当时仍然是一种道德原则。比如宋明理学中讲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失节是最大的,为了守节,饿死了都可以。抽象地讲,这相当于孟子所说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不过当时讲的具体内容却是不准寡妇改嫁,说是违背“从一而终”的贞操观。还有一些荒谬的做法,比如你的嫂子掉到了池塘里面,你去拉她一把都不行,万一没办法去拉了她一把,那就要把这只手剁掉。极端到这种地步,在今天看来是极不现实的,也是极不道德的。但是那个时候讲道德已经有这样一种倾向,就是为道德而道德,不是为了物质利益,不是为了得什么好处,甚至哪怕有极大的害处也要坚守。所以尽管这个阶段的道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仍然有一些为道德而道德、为义务而义务的仁人志士,他们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你说他是为了物质利益吗?他也不是,他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他就是为了守住那个节、那个德。尽管那个节、那个德在今天看来不值得守,但是他已经有这种精神在了,就是超越物质利益的考虑,甚至超越生命的考虑。
这种情况在人类的早期,在人类的类意识非常强烈的原始时代,反而有更多的体现。原始人自愿牺牲个人成全群体,这样的事情很多,那个时候的群体意识要远远强于个体意识。原始人是没有多少个体意识的,有的原始部落连“我”都不会说,但他们有很强的类意识和群体意识,为了“类”可以牺牲自我,所以人们普遍认为在原始时代有很高的道德水平。但这种道德是非常粗糙的,在今天的严格意义上只能算是习惯,或者说是传统、伦常。只是在今天的人类看来,原始人比文明时代的人在道德上更高尚,卢梭和马克思、恩格斯他们都有这种说法,就是人类进入到文明社会,他们的道德就堕落了,因为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导致了人类的道德水平下降。文明时代产生的过程,就是道德堕落的过程,但这个过程同时也是道德深化的过程。也就是说在文明时代道德普遍堕落的过程中,如果有人还讲道德,那这种道德就比原始部落的道德更深、更高,因为它已经建立在个体意识之上,建立在自由意志之上,而不是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一种本能的服从形式。就像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你说他们是道德的吗?他们不干坏事,也不知道干坏事,他们本来就是善的,上帝造的都是善的,你让他们干坏事他们也不会干。可是到了文明社会,如果有一个人是道德的,那么就和亚当、夏娃不一样了,因为他会干坏事但他不干,这个道德水平应该就更高。当然这些人在文明时代是个别的,而在原始时代这几乎是全体的道德习惯。从这个意义上说文明导致了道德的衰落,但同时也导致了道德的升华。
整个社会道德的发展也呈现了这样一个过程。社会道德的目的,从内容上看有一个逐渐扩大的趋势。首先是为了某个恩人,感恩、报答、知恩图报,为了某个人的有恩于己而去遵循某种道德。当然这里面最直接的恩人就是父母,生养之恩、养育之恩,这是最直接的。然后就是从某个家庭扩大到某个家族,继而扩大到某个宗族,某个同宗同姓的群体。再就是扩大到某个地区,乃至某个国家,或者说某个民族。比如我们讲中华儿女,凡是中国人我们都认同。最后扩大到为一切人类,而且是为了一般人性,如果有外星人——当然现在还没有发现——也承认他们也是人。到了这一步,就是一个根本层次的提高,因为讲到一般人性,我们就不考虑地区空间范围了,而是考虑它的性质和本质,一般的人性最终要归到我们内心理性的良知,那就是为了良心了。康德的哲学就是讲这个道理,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理性而道德,那么他就是为了人类,而且人类只是一般良知的一个例子,不只是地球上的人,也包括外星人,只要他有理性,他就会有良知。康德那时已经猜测在其他星球上也许会有理性的生物,如果有,那么道德也可以扩展到他们身上。他是跳出了地域的限制,而将其提升到了哲学层次上的普遍原则,就是个人理性的良知。
反观今天中国的道德滑坡现象,这正是从我们传统道德的内容,也就是“家国情怀”,转型或扩展到共同道德的过程中所出现的必然现象。因为我们不适应啊,我们之前所习惯了的是家和国、忠和孝的道德规范,现在要我们超越这样的道德规范,放眼于普遍理性,包括全球人类,我们旧有的道德标准就不适用了。这样的转型对旧时道德有一种解构作用。旧道德只顾及家庭或国家、民族,当然顾及民族没有错,但还有别的民族。怎么与别的民族相处?我们今天要突破这个框框,要进入到普遍理性的视野。但我们还没这个习惯,还接受不了,这就导致道德滑坡,无所适从。当然,最冲击旧框框的是我们的现实生活,现实生活已经到了这样一个全球化的时代。我们加入WTO以后,整个经济生活都全球化了,以往自然经济的那种家庭、家族血缘的封闭观念都被解构了,我们的道德就没有依凭了。旧的开始衰微,新的却还未确立。但是要看到,这是一个必然趋势,我们要把自己的道德扩展到全人类,同时又深入、深化到每个人的自由意志,这两方面是相通的。深入自由意志的普遍规律不是外来的,而是每个人内心自生的。这样一个旧道德的解构过程恰好在为新型的道德准备新的基础,所以展望未来,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其他任何民族的人,在全球化的时代最终都会形成一种共同的道德标准,这是一种不可阻挡的趋势。
在这个基础之上,是不是就实现了理想社会呢?那倒不一定。很可能到了那个时代,我们会发现一切并不像我们设想的那样美好。就像我们今天讲民主、法治,我们讲的好像是一个理想社会,但是反过来看,已经建立起民主、法治的那些民族、国家和地区,好像也不怎么样。他们有他们的问题,这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一个社会全都是好的,那肯定不现实,不可能有一个社会方方面面都是好的。但是他们的问题跟我们现在所面临的问题层次上有所不同。章太炎先生曾经提出过一个观点,叫作“俱分进化”,就是人类社会是进化的,但是这个进化呢,不要想得那么美好,它的善在进化,恶也同样在“进化”。哪怕我们觉得未来社会很理想了,但恶也“进化”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善和恶是不可分的,同时进化,这是很有辩证性的。但是不可否认,即使到了那个时候,善和恶这样一种矛盾关系也比当代社会善和恶的矛盾要高级,作恶也要比现在的作恶层次高一些,善就不用说了。哪怕那个时候的恶人、坏人的层次比现在高得多了,也许按现在的标准看还是善人,现在我们有时候和动物几乎没有什么区别,甚至连动物还不如。我们不能因为将来的社会也有坏事就停滞发展,甚至要回到古代去,那是违背历史潮流、违背历史必然性的。今天之所以要在道德方面建立自由意识,建立自由理想,建立精神生活的追求目标,理由就在这里。
人类从人猿相分离就进入了这样一个阶段,人类起源上的本质特点就已经蕴含了一切精神生活的种子,虽然还没有发展出来。在意志方面,也蕴含着道德的种子。道德的种子就是我们可以毕生追求的精神上的理想。
这是意志的方面,我们下面再来看情感的方面。
(三)情的方面
人类知、意、情的每一个方面,我们都要归结到人类的起源和人的本质,前面我们都是这样讲过来的。在情的方面,一旦我们有了自我意识——前面我们讲了自我意识是怎样产生的,人类从最初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类意识和自我意识,产生了把对象人化和把人本身对象化这样一种心理结构——那么,动物由外界被动引起的一种盲目的情绪就上升到人的有对象的情感。我们在情的方面就产生了一种特殊的心理结构,即从情绪上升到情感。
人们很容易混淆情绪和情感这两个概念。在西文里,这两个概念字面上没有区别,但实际上是有区别的。我在这里做出一个本质的区别:情感是有对象的,因为它建立在自我意识的基础之上——自我意识就是把自己当成对象、把对象当成自己,它里面是有对象的——而情绪是没有对象的,是不指向任何对象的,它没有区分自我和对象,是物我不分的。
在自然的条件之下,动物没有情感,只有情绪。情绪是不指向对象的一种内在的体验,是由生理刺激而产生的,比如动物都有喜怒哀乐。人也有情绪,我们有时候说今天我情绪不好,为什么情绪不好?那要回忆回忆、考虑考虑,才找得到原因。比如,昨天晚上没睡好,或者感冒了,或者今天天气不好……要想想,才能想得到。情绪是先就在那里的,不管你想不想。但是,人类除了情绪还有情感,情绪和情感在心理方面统称为感情。与情绪不同,情感是有对象、有指向性的,它必须明确意识到它所针对的对象,它本质上就是对一个对象或者他人的情感。这个对象不一定是一个人,也许是一个物,但是人们把它拟人化了,当成一个人来对待。比如,人们在爱的时候一定能够意识到所爱的对象。也就是说,你说我爱,那么人家肯定会问,你爱谁?但是,情绪呢,你说我今天情绪不好,这可能没有对象,或者没有意识到对象,它是内在的,不指向任何人,即没有指向性。人家说,你怎么脾气那么大?你就解释了,你说我不是对你的,是我今天情绪不好。但是对于情感,你不可能没有明确的爱的对象,不是对一个人,就是对一个物。而且即使对一个物,也是拟人化了的物。你不可能把对象看作一个没有情感的东西而对它发生情感,即便是一个物,也要把它拟人化,设想它是有情之物,这样才能爱它。像辛弃疾的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我看到青山多妩媚,我料想青山看到我时也应该是这样。以这样的眼光来看青山,青山就活起来了,成了有情之物。不仅爱的眼光有一种拟人化、对象化的感觉,相对的恨肯定也有一个对象。说一个人恨,却不知道恨谁,这是没有的事。羡慕、怜悯、嫉妒、嘲讽等这样一些感情也都是这样的,所有的情感都是这样的,都是有对象的,而这个对象至少是被当作人来对待的。
所以,情感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对一个人的情感,这是情感社会性的本质,表现在它是有对象性的,这个对象只能是另外一个人或者另外一个人的情感。你爱他或者你恨他,你是爱他或恨他的相应的情感。马克思讲过,“人只能用爱来交换爱,用信任来交换信任”。你的爱是要得到交换的,也要得到回报。但不光是回报,如果你的爱得到的回报是恨,那么你的爱就是失败的;如果你的爱得到的回报是爱,那么你的爱才是成功的,才能够持续下去。所以,情感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同情、一种共鸣,它需要从对方那里得到同情、得到共鸣。情感必须要以一种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方式体现出来或表现出来,最直接的就是用你的话语、表情、关爱等来表现你的爱,这都是对象性的方式。
专门做这样一种情感表现的就是艺术。人们用艺术品来表现对人的爱恨情仇,这个艺术品就是一个媒介,是用来在人与人之间进行情感交流的社会性媒介。它演变成这样一个现实的、感性的对象——艺术和艺术品。这就不光是以对象性的方式表现情感,而且是以一种对象化的方式来传达情感了。这样一种媒介首先是一种情感的语言。我们前面讲了,动物也有一种打引号的“情感语言”,比如说表情、姿态或者肢体语言,但只有人才有真正的情感语言。前面讲到人的语言是一种命题语言,它是一种叙述、一种描绘,因此它是对象化的语言。即使是抒情,也是借助叙述和客观描述对象而进行的,如中国古代讲的“赋、比、兴”。以客观描述的方式说一句情感性的话,这就具有艺术性,因为这种客观描述承载着向另一个人传达情感的使命。卡西尔曾经讲过,命题语言和情感语言的区别就是人类世界与动物世界之间真正的分界线。卡西尔看得很准,但是他的用语有一点问题,因为在西文里面情感和情绪是不分的,在英文、德文里面情感与情绪都是同一个词。卡西尔的区分要是更准确一点,或者他用汉语来表述,他应该说,具有命题性、描绘性的情感语言与不具有命题性、描绘性的情绪语言的区别才是人与动物真正的分界。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这里。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汉语的优势,汉语可以区分很多西文区分不了的微妙概念,下面我们还要讲到。
其实,人的情感语言与动物的情绪表现的不同就在于前者有命题性。什么叫命题性?也就是具有对象性。命题性也就是对一个对象加以客观描述。我们说“这是狮子”,或者说“狮子是凶猛的”,这都是对对象的描述。这是动物做不到的,动物只会叫唤、报警、示爱等。但是人可以描述,人的情感不是主观自发的(像情绪那样),而是以自我意识为基础指向一个对象,并且他要使别人能够懂。他的情感语言是为了使另外一个人能够懂,而不仅仅是让另外一个人做出反应。
比如说,母爱常常用某种肢体语言来表现,通过发出某种声音来表现。这在人和动物身上都有,很多家庭的母爱就属于这种动物层次。母亲肯定爱自己的孩子,怎么爱呢?就是关心他的衣食住行、冷暖、温饱,这就是母爱!但是这种母爱严格说起来是一种情绪而不是情感。我们今天虽然认为这是一种情感,母爱是一种崇高的情感,但是孩子长大以后就知道了,他就会对母亲说,你实际上爱的是你自己。很多母亲实际上爱的是自己,她不是爱一个对象,不是把对象当一个对象、当一个人来爱,而只是当作自己身上的骨肉来爱。母爱的概念是有歧义的,有的还停留在动物层次。这也许可以引起孩子对她的感恩,但是这个感恩和爱是两种不同的情感。她可以用母爱这种情感在孩子那里换来一种感激之情,孩子长大了觉得母亲从小就关心我、养育我,我得报答,但母爱本身并不求报答,所以这两方面是不对等的。真正的母爱应该是爱的对等的交换和传达。也就是我爱这个孩子,也让他能够爱他自己身上值得爱的地方;我对孩子的爱影响了孩子,让这个孩子形成一种自爱,也因此爱一切值得爱的人。这才是建立在自我意识之上的一种情感,而不单纯是情绪了。
当然这个界线是很难分的,有时候你说母爱是情绪,但它也有一种情感的因素,这是分不开的,但是从理论上我们可以做这样一种区分。我们有时候讲,你根本就不懂得怎么爱孩子,你一贯纵容他,那能叫爱他吗?他将来懂事了以后就会说:“你爱我就是为了爱你自己!”许多父母爱孩子,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一种虚荣心。爱中间有这样一种区别,是情绪还是情感。如果是情绪,那就是本能。符号和记号的区别也基于这一点,记号可以是个人的,但是符号必须是两个人之间确定的一个共同意义,它可以使两个人所理解的东西相符。符号和记号——单纯标记下来的东西——是不一样的。
我们继续讲刚才讲到的符号。符号是至少两个人,或者人与人之间,在对一个对象的理解上面能够达到“相符”的标志。情感的符号就是这样。母亲对孩子的爱能够换来孩子对她同样的爱,这就是情感的传达。如果换来的只是孩子对她的报恩,那就是另外一种情感,还不能说她的情感交流是成功的。一种爱的情感如果不能得到对方的回爱,那么这种情感就是失败的,因为情感的交流是未完成的。如何能够借一个对象把自己的情感传达出去,使对方引出同一种情感呢?最恰当的方法就是对象化,营造出一个艺术作品来。当然,一般的表情、语言都可以表达情感,但是传达情感则要求对象化,语言要艺术化,表情要表演化,或者造出一个东西要具有艺术性。
比如一个同事病了,或者说他的脚受伤了,你到医院看他,送他一根拐杖,他当然很感谢,这就是表达了情感。如果你在拐杖上面刻上一首诗,那他就不光是感谢了,那就是心意相通了。感谢这种感情是带有功利性的:你买这么贵的拐杖送给我,肯定有利益的考虑,至少我会掂量一下它的资费。但是刻上一首诗,那就不一样了,它能够让我真正懂得你的情感。如果这首诗是你自己写的,那就更是传达你情感的一种方式,就已经是艺术了。所以,人类很早的时候就懂得了这种情感。比如原始时代的陶工制作陶器,据说他在完成一件作品时会把它高高地举起来让其他人欣赏。他做一个精美的陶器,把全部的情感倾注在里面,然后把它举起来让别人也欣赏,这就是在把他的情感传达给别人了。所以,情感从本质上说是有共鸣性的,情感需要得到共鸣,不光是得到回报。当然情感也需要得到回报,但是如果得到的回报跟他原先的情感是不一样的,那么他的情感传达就是未完成的;如果得到的回报跟他的情感是一样的,达到了共鸣,那么他的情感传达就完成了它的整个过程。这个过程我们可以称为“艺术性的”。情感传达的程序完成的本身就是艺术性的,这就涉及艺术和美学的问题了。
在最早的生产劳动中,艺术性已成为生产劳动的本质性因素。但这个艺术性在其中究竟起什么作用呢?首先,它具有一种实用的、工艺性的作用。所以,我们把那时的艺术称为“实用艺术”,把那时的劳动产品称为“工艺品”。最早的艺术性活动在原始人那里有一个特点,就是实用性和工艺性。比如一把刀具的形制,既要适合某种使用的要求,也要具有优美的形式。又如人们在划船的时候一起唱歌,这样就能保持节奏一致,就不累。艺术就有这样的一种技术作用。工艺性的艺术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社会性。社会性可以促进大家一起用力,这样就能节约体力,而在步调一致的过程中,人们之间又传递了一种情感。最早的节奏、用力时的号子、和声等都是传达情感的。除了步调一致,更重要的作用是增进感情、增进了解。在原始生产中,艺术性因素最根本的作用不在于技术性的作用,而在于通过情感的传达,把社会团结成一个整体。情感这样一种精神上的影响,对物质生产也有一种间接的反作用。以往的原始艺术研究者们经常只看到艺术性在生产效率、技术上的促进作用,而忽视了它在社会情感方面、在形成统一的社会性方面的更高层次的作用。
艺术性因素在原始社会的劳动中就有这样一种作用,而随着生产劳动的发展和整个历史的发展,随着人类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一部分人独立了出来,比如一个部落里的酋长、祭师,他们就可以不用劳动了。于是,他们的巫师就专门创作他们部落的史诗、歌谣及祭祀的仪式,这就形成了从原始时代进入文明时代的一个分化。从此,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有了分工,一部分人不用从事体力劳动,而是从事脑力劳动,这样精神劳动就从物质劳动中分化了出来。这时,艺术性的因素就开始独立出来,出现了一些行家。比如,有一些人成年累月地在洞穴中画壁画。那些形象很逼真,现代人没有受过专门训练也不可能画得那么像。这样,艺术性的因素就从生产劳动中独立出来了,它不再为了技术,而是为了美。当然,刚开始也不是为了美,而是为了巫术和宗教。进一步分化后,就仅仅是为了美,这就产生了真正的艺术家了。
古希腊的古典时代、中国的先秦时代,就开始有了专门的艺术,有了美的艺术,就是纯粹的艺术。中国古代的 “艺”,最初是劳动生产的一个概念,即“种植”的意思。如同今天的园艺、农艺,就是种地的技巧。而古希腊的“艺术”,techne就是技术、工匠的技巧,后来发展成为一种专门为了美的艺术了。但从近代以来,人们才意识到,艺术和技术是有区别的。技术也叫艺术,但是艺术有一个更好的名称,叫“美的艺术”。美的艺术与其他艺术、技术的区别,就在于它是撇开实用性而专门用来传达情感的。传达情感不同于单纯的交换情感或激发情感。当他人感受到你的情感并与之产生共鸣时,这才是传达情感。比如一篇讲话,如果它具有传达情感的意思,那它就包含了一定的艺术性因素;如果它干巴巴的,仅仅是一些概念,那就没有艺术性,只是一篇讲话而已;如果它通过一些形象、隐喻的方式能够激起听众同样的情感,那这个讲话就具有艺术性了。这就是艺术与非艺术的区别。
我在阐述我的美学观点的时候,提出了艺术与美的一个定义系统。现在的艺术学和美学都不讲定义了。什么是美,什么是艺术,人们都不讨论了,但我还是要给它下一个定义。这个定义是一种哲学上的、经过严格推敲的定义。我的定义是:艺术就是情感的对象化;美就是对象化的情感。所以,美与艺术是一回事,但表述是不同的。两种不同的表述恰好构成自我意识的内部结构,即把自我当对象和把对象当自我的结构。艺术就是把情感对象化,把自己的情感移入对象,这种对象化就是为了引起对方或欣赏者的共鸣。而美就是对象化的情感,把情感对象化了以后,在对象上看到了自己的情感,那就是美了。在对象上看到了美、看到了传达出来的情感,我就对这个情感产生了共鸣,因为那就是我自己的情感,或者是我自己能够认同的情感,那就是美。而美感呢,就是通过一个对象在人与人之间产生的这种情感共鸣。总体来看,审美活动就是借助一个对象在人与人之间传达情感的活动。它在现实性上就是美感。传达情感有现实性的和非现实性的,有成功的和不成功的。如果成功地传达了情感,那就引起了美感,我们就把这个引起美感的对象称为美的。为什么称为美的呢?因为它里面蕴含着情感,它看起来是一个对象,实际上是对象化了的情感。
这里是一个定义的体系,我把这个体系称为“传情论的美学”——这是我20世纪 80 年代末提出的一个体系。“传情论”的本质就是情感的对象化。情感与情绪的区别就是刚刚我所讲的,看它有没有对象的内容。那么为什么要对象化呢?就是为了传情,在人和人之间、在自己和另一个自己之间传情。艺术的情感对象化就是为了把自己的情感传递给对方、传递给别人,使其成为另一个自己。而对象化的情感和美呢?就是传情的中介。美就是传达情感的中介,对象化的情感就是传达情感的中介。情感是内在的,人与人是有差别的,怎么才能知道别人的情感呢?只有一个办法来沟通,就是把自己的情感对象化出来,引起别人的共鸣。通过这个对象化的情感,实现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传达,而整个过程的完成就表示获得了美感。这就是艺术、美和美感,它们的关系是这样的。这里面最直观地呈现了人的自我意识的结构(即黑格尔讲的“我就是我们,我们就是我”),以及我和对象之间既有区别又没有区别的结构、自我的对象化和对象的自我化结构。
但是,正如自我意识本身包含一种自相矛盾性一样,审美活动本身也有一个矛盾。艺术、美、美感都有一个矛盾,就是个人情感的对象化是否成功,是否能够得到他人的共鸣。这并不像做数学题一样一下子就能得到确认,而是有一个反复互动的过程。个人的情感是个人的,情感的共鸣是社会普遍的。个人的情感如果能成功地传递,就会形成共通感,大家就会认为你这个艺术品很美,就会产生共鸣。但是时间久了就成了老生常谈,成了陈旧的模式。很多成语在古代刚产生的时候一鸣惊人,当时很新鲜,但是成了套话以后就不新鲜了。甚至有人讲,第一个人说是天才,第二个人说就是蠢材啦!说的人多了就成了老掉牙的东西,就需要寻找新的表达方式,或者把旧的方式用到意想不到的地方,或者创造另一个新的意向、新的对象化的情感出来。情感是有生命的,而且是有生命周期的。它的对象化作品创造出来以后,经过一段时间,就老化了、僵化了,就不足为奇了,有的甚至被慢慢忘记了。等过了几百年,大家忘得差不多了,有人又提出来,就又会是一个新东西,它又复活了。新文化运动以来,我们的文言文有将近一百年时间被压抑了,很多年轻人都不会用文言文了。现在有人把它拿出来显摆一下,哎,大家觉得很不错,很有感觉。那是因为它还没有变成套话,是个“新”东西。你要是生活在20世纪初,这些个老生常谈谁不会啊,谁都能来两句,那就没啥意思了。这就说明情感会老化。很多艺术品你不断地欣赏,它会使你厌烦;再好听的乐曲,每天听每天听,你试试看,你会厌烦得不得了!为什么呢?因为情感这个东西是活的,不是固定的、僵化的。因此,这里面有一个矛盾:一方面艺术作品要求普遍传达,产生共鸣的人越多越好,否则它就没有完成自己的使命;另一方面一旦达到这种普遍性,它就成了老套,又要呼唤创新的作品、个性十足的作品出来。
当然,也有一些了不起的、不朽的艺术品。比如《红楼梦》,几百年了人们还在读它,还觉得新鲜。这是因为它的情感底蕴的确深厚,可以跨越各个时代,与各种人性相通。鲁迅说贾府的焦大不会爱林妹妹,当然焦大式的人物也不会去读《红楼梦》,但这不足以否定林妹妹的情感具有人类的共通性,只说明焦大之流缺乏文化修养和丰富的内心生活。但是我们也可以设想,时代在发展,再过几百年,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也许会发生巨大的变化,有更多新的情感方式有待人们去传达,那时《红楼梦》的情感模式也许就会成为一种束缚,会被人们重新定位。艺术就个体的情感方面而言永远要创新,个体的情感和总体的、共通的情感必须要达到和谐的一致。但这只是一种暂时的情况,这种和谐是不能封闭的,总是要不断翻新。
又比如西方人欣赏古典音乐,欣赏了几百年也烦了,他们现在就开始篡改古典音乐,把它变得通俗化或者摇滚化,采取各种形式来改变、来出奇。艺术总要追求新奇——标新立异,才有生命力。当然也不能太标新立异,要让更多的人认同、引起共鸣,这就是一个矛盾。总体来看,当代艺术应该是处于走向衰落的过程,它体现在太强调个人的个别性、特异性、发散性,几乎没有一种东西是大多数人都欣赏的,都成了小众艺术。当然小众艺术还在探索,不能说它就没有价值,应该说既然它存在,就有它的价值,它的价值有待于人类整体的欣赏来确认。即使人类现在一时还适应不了,过几百年回头再看,也许突然就发现它的价值了。很多艺术品都是这样的,在作者死了几百年以后,人们才发现它的价值。当时是小众的,但是过了几百年就成了大众的、风靡一时的东西。
艺术品、精神产品,一直处于一种既要和谐又要开放的过程之中——它不是从逻辑上、从概念上被定义的一种永恒的东西,而是一个有生命的东西,或者说整个人类的精神生活都是一个有生命的领域,处于不断的开放中。在认识方面、伦理道德等方面,都没有绝对的终点。而最开放的就是审美艺术,因为它特别强调个人的突发情感。越是个别的,越能够得到普遍的欣赏。我们经常讲“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对于艺术来说也是这样,“越是个人的,就越是世界的”。你有个人独特的风格,不是模仿谁,人家一看就是有个性的东西,这才能得到认同、共鸣。如果仅仅是师承某人,甚至惟妙惟肖,人家也懒得看。大师的作品我已经看过了,这小徒弟的作品我就不看了。要独立、独特,就要自立门户,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大家的赞赏。可见,作品不是作者一个人的作品,而是作者和大众共同的作品。当然,现代作者都非常有个性,但是还要得到读者、观众的承认才行。观众要不承认,你就自生自灭了;观众若是承认,你的艺术就成立了。所以它有开放的和谐这样一个结构,艺术的前景也应该从这个方面来看。
这是我们所讲的三个方面,“知、意、情”或者“真、善、美”。这三个方面都属于人类的精神生活,其中每一个方面都值得我们为之献身。我们生而为人,至少要在三者之中选择一个。或者追求真理和知识,不是追求科学技术,而是追求科学精神;或者追求正义、追求道德和善,为了建立一个正义的理想社会或者为了全人类的慈善事业而献身;或者追求艺术和美,为之殚精竭虑。在这三者里面能够成就一种,那就死而无憾了,这一生作为人就没有白过。当然三者兼备更好,像达·芬奇那样。
这些都是精神性的工作,是人的精神生活,它包含在人的本质之中。人类从产生开始,就蕴含着这样一种本质,即蕴含着人的精神生活。但是当你饭都吃不饱的时候,那自然另当别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你先要赚钱、求食、糊口,才能谈别的。你先要把生活的问题解决了,才能考虑精神的问题。当然这也不矛盾,你要从事精神活动、精神生产,那肯定是要有一定的物质基础的;而当你已经有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再从事精神创作的时候,你就可以把这种关系倒过来——原来你从事精神生产是为了糊口,“著书皆为稻粱谋”,或者先糊口再著书;当你发现你已经能够糊口的时候,你的糊口就只是为了精神生产的延续了,这时候你做的都是为你所设定的精神目标、精神生产服务,至于是不是能在你的物质生活上锦上添花,或者是不是能使你一夜暴富,那不是你应该考虑的。当然有些人那样追求也未尝不可,但那个层次是不够的,如果他们那样选择,那他们的精神生活恐怕也到头了。
现在有很多有天分的企业家赚了大钱以后回过头来补精神生活这一课,但是他们最好的年华已经过去了,就我来说我觉得这是划不来的。如果要我来选择的话,我就选择温饱,这是我起码的生活标准;有了温饱以后,我就要选一个我自己感兴趣的方向来从事精神生活。其实,西方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在物质需求方面没有很多的要求。别看那些富翁那么有钱,在物质方面其实温饱就够了,然后他们就追求别的方面,比如慈善。慈善就是善,为了慈善献出自己的一切,在道德方面成就自己的理想,像比尔·盖茨这些大慈善家那样。
这一切都属于人的精神的内容。它们在人和猿分别开来的时候已经包含在人类起源的符号模式中,并且在人的历史、人性的历史中发展起来。符号模式也就是社会化模式,这种模式是从人最初制造、使用和携带工具,从最初的人猿之别中形成起来的。我们设想一下一群原始人携带他们笨重的工具时的心理状态。前面我特意强调“携带”的重要意义,这些工具在石器时代是很笨重的,当携带这些笨重的工具从一个地方迁往另一个地方的时候,他们必须付出更多的体力,而且暂时得不到补偿。他饿着肚子还要把他笨重的工具带上,为什么呢?因为他和他的工具的这种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建立在一种精神关系之上的。
首先,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基于人对自己的行为在自然界中具有的影响以及自然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的认识。他知道使用工具,就已经知道了工具与自然物的相互关系,因为工具本身就是自然物啊!这个石头,把它打制成石刀,用来切割动物的皮肉,这就是两种自然物的相互关系——他对此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认识。这个认识很重要。他当然要携带工具了,他不会傻到把自己的工具随手扔掉,不然他到了另一个地方,就不得不重新制造工具,有的石器要花很长时间才做得出来。我们发现,哪怕是旧石器时代,有些工具也做得很精美,是经过精心打制的。所以这个是不能丢的,是对他有用的。其次,他对他的劳动有强烈的目的意识,并从中训练出了一种坚韧不拔的意志。他还挨着饿,为什么还要把这么重的东西带在身上?因为有强烈的目的意识,他用意志把想要轻松一点的念头给控制住,因为工具是他吃饭的家伙,是他安身立命的基础,他的意志要靠它来贯彻实行,所以他非要把它保留在身边不可。再就是他对他制造和使用的工具饱含着一种爱惜的情感,将它看作自己身体的一部分,把它纳入自爱的范围。从自我意识的结构来看,工具就是他的第二个自我,他打制它花了那么长的时间,他使用它很顺手,他对它有了感情,他把它看作另外一个自我,就像他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前面讲了,它就相当于人类延长的手,我们怎么能把自己的手丢掉呢?我们对自己的手是有感情的,是很爱护的。所以这三个方面,一个是认识,一个是意志,一个是情感,就构成了早期劳动过程的精神方面。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三方面,就是“劳动意识”。
我们在劳动中是有意识的,是自觉的。什么叫自觉的?就是包含这三个方面,所以我们说劳动是有意识的、自觉的生命活动。劳动意识表面上看起来是人和物的关系——在劳动中我要携带我的工具,这个工具当然是物——是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实际上,我和我制造的工具已经升级为人和人的关系了。因为我的工具就是另外一个“我”,是我的好朋友,死了还要和我埋在一起,我对它有了情感。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有的老人对他骑惯的自行车、用惯的家具,哪怕现在不用了,也舍不得丢,因为那上面凝聚了他整个的生活、生命。他的经历、记忆,都会睹物思情地重现出来。这实际上已经是人和人的关系了,虽然表现为今天的他和昨天的他的关系,他自己和自己的关系,但在自我意识结构中,这都是同构的。
人和人的关系,我们今天叫作“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ity),在主体之间有一种“主体间性”。现代哲学特别强调这个,现象学把它看得很重,要分析主体间怎么能够有一种“主体间性”。而上述三者都是“主体间性”,都是在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关系。比如认识,我们以为是主客体之间的关系,其实最终还是归结为自我认识。比如目的性,我们也看作主体和客体的关系,主体有一个目的,他把那个目的当一个对象来追求,但是目的性最终归结为人是目的——最后都是为了人的生存。而情感归结为传情,传情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主体间性”,但是它隐藏在主客体关系之中。这种隐藏很普遍,总之是看不见的东西隐藏在看得见的东西中,精神隐藏在物质中,必须用精神的眼光,或者用精神和物质统一的眼光,才能看出来。比如科学隐藏在技术中,最初的科学就是一种技术或者巫术。比如道德隐藏在技巧中,最初的道德就是一种人生技巧,所谓“实践智慧”或者“明智”。常听老人说,你若是能够做到某个道德原则,那你就能在这个社会上谋生。或者对一个将要进入社会的年轻人说,“你记住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无论你走到哪里都可以安身立命、左右逢源。这就把道德变成了一种生存技巧,这是康德极力批判的,他认为这不是真正的道德,而他所做的就是把道德行为中隐藏着的真正的道德原则、为道德而道德的纯粹实践理性揭示出来。再比如我们刚才所讲的,艺术隐藏于技艺之中。技术、技巧和技艺,在西文中没有区分,在英语和德语中都是一个词,art或者Kunst,而汉语中可以分出这么多。
所以,人和人的关系隐藏在人和物的关系中,形而上之道隐藏在形而下之器中,精神关系隐藏在物质关系中,劳动意识隐藏在劳动活动中。最初的劳动意识就体现在人们策划劳动、传授技能、约定劳动信号,以及在劳动前互相激励,在劳动过程中保持注意力和意志力的一致,在劳动以后庆祝收获、沟通感情,为下一次劳动做好精神上的准备之中。劳动并不像某些教科书上讲的,仅仅是用物质的手段对物质的自然界发生作用而满足人类物质的需要那么简单。这种观点只看到劳动生产的表面,看不到物质过程中隐藏着的精神过程。劳动意识的一系列活动都是精神活动,只不过最初的精神局限于劳动意识,局限在劳动过程本身,被封闭、被埋藏在里面,那时实用压倒一切。最初的劳动当然是为了实用,人类首先要活命,精神上的目的基本上是不考虑的,虽然已经有了,但它只以实用的成功与否为转移。就像以前我们崇拜一个神,现在我们不崇拜了,因为它多次让我们失望,我们就可以转而崇拜另一个神。最初带有巫术性质的祭祀行为都是以最基本的需要为目的的。现在考古学家发现,在西班牙阿尔塔米拉山洞里面有一些壁画是被放弃了的,为什么?因为它不奏效啊!壁画是为了祭祀,祭祀达不到目的,人们就把它放弃了。不论它画得多么好、多么感人,他们也得另外画一些别的东西作为自己的崇拜对象。
随着劳动的发展,随着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分化,精神劳动才从物质劳动中脱离开来,形成独立的哲学、艺术和宗教道德的活动,人类才进入文明社会,人类的精神生活才单纯、自由而又不受束缚地发展起来。当然文明社会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是阶级的分化。文明社会的道德堕落、阶级分化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但是人性的异化使精神以一种纯粹的方式体现出来,这本身又是文明的一大功劳。人类历史最后要通过异化的扬弃,才能获得精神上更强的生命力和进一步发展的动力。纯粹的精神最终还是要立足于人们的生命活动和生产生活之中,否则它就被架空了。异化产生的精神一般来说都是比较抽象的、纯粹的,但它是被架空的,要从底层汲取它的精神养料。我们今天讲的高雅艺术啊、纯粹艺术啊,最开始都是从底层来的。比如京剧,最开始它也是下里巴人的,今天我们已经把它当作高雅艺术,因为它从老百姓那里吸取营养,升华了。
我们上次讲到人类的精神生活,从“真、善、美”这三个方面来加以探讨,今天我们涉及这样一个问题:精神生活,它是属于人类本质的一种最高层的生活。
我们知道,凡是人,都有两种生活,一种是物质生活,基本的物质需要,那么另一方面呢?他还有思想、情感、意志,他要追求自己的精神自由。在最开始的时候,他的精神需求是逃不脱他的物质生活需要的,是包含在物质条件里面,并且为基本物质生活服务的。随着人类物质生活的发展,特别是进入文明社会,就是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由于劳动的异化和分工,一部分脑力劳动者分化出来,专门从事精神生产,这就使得精神生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几千年的文明史中,异化出哲学、科学、文学、艺术和宗教道德这样一些活动,它们独立起来,并且走向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不是说它们与物质生活没有关系,而是它们与物质生活之间有了间隔,有了相对独立的领域,它们形成一个“界”,一个“象牙之塔”。这个时候人类的文明程度就大大提高了。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如果停留在数千年前的原始社会中,没有异化和社会的分化,要建立如此繁盛多样的文明是不可能的。只有在这样一个相当程度上二元分化的环境中,人类的精神生活才能找到自己相对独立的地盘,以不受束缚的、单纯而又自由的形式发展起来。
精神的异化,在我们今天看来是全人类一个充满痛苦和艰辛的过程。但是从历史上看,它还是有必要的。精神能够以一种纯粹的方式单独发展自身,全面划定自身的领地,这是它的必经之路。当然这种方式是有自身的限制的,但是从精神本身的发展来说,它确实需要一定的自由活动的空间。也只有通过这种异化养成一批专业人士,才能单纯地把它独立出来,形成它自己的“象牙之塔”。话又说回来,在此之后,也只有通过这种异化的扬弃,精神才能从实质上充实自己、丰富自己,成为活生生的、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精神。异化毕竟是人类不能长期忍受的,人类已经忍受了两千多年,到今天只有通过异化的扬弃,精神才会赋予自己新的生命。
我们今天的精神生活已经发展到如此高度,却又如此脱离底层社会,精神的分化使精神和物质相分离,并且已经分离得太久了。今天要获得自己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就必须对异化的现象加以克服。其实原来一直有这种融合的倾向,但是呢,被遮蔽了。比如说,文学艺术来自日常生活的土壤,科学发明也来自实践活动中的一些灵感——当然不一定在物质生产劳动中,可以在科学实验活动中,但是科学实验本身也可以看作一种虚拟的生产劳动过程,只是用科学的问题取代了实用的目的而已。今天,生产劳动和科学艺术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明显,但不是把科学艺术拉回到粗陋的物质生产,如同中国几十年前奉行的所谓“知识分子劳动化”、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与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那样,而是反过来,把物质生产提升到精神生产的层次。在今天的发达国家,最大的产业就是精神生产,人数最多的从业人员不是搬运工之类的体力劳动者,而是坐在电脑面前的白领阶层,他们亲眼看到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生产出大量物美价廉的物质产品。我们国家也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个口号。象牙之塔已经下降到人间,而人间也正在提升到更高的精神层次,这是今天面临的一个国际趋势。今天讲的“后现代”思潮,在学理方面表现得很清楚,就是在西方高度发达的科技文明之下,人性开始转向他们生存的根基,从上面返回到底层。这个倾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总体倾向。
但是,从人类数百万年特别是最近两千多年的历史发展来看,精神生活不光是人类进化和发展的最高花朵,还是自然界整个进化和发展的最高花朵。人类的精神生活代表了自然界的本质和精髓,形成了用来衡量宇宙发展水平的最高标准,体现了自然界最深刻的本质。因为精神是由物质中产生出来的,反过来我们可以说,在物质的本质里面就蕴含着精神,从精神里面我们就可以看出这个物质世界能产生出什么、蕴含着一些什么样的能量。比如,思维、情感、意志、对自由的追求等,在日常的自然界好像没有这些东西,于是很多人就认为这些功能都来自上帝。实际上,作为无神论者,我们不能够简单地把这些功能归于上帝,它们就是自然界本身的属性。自然界看起来很简单,但包含着无限的可能性。像从外面河滩上随便捡来一块石头,你当然看不出什么,你认为它就是一块石头而已,放在那里一万年,它也只是一块石头。其实它里面包含着思维的可能性,在某个时候、某种条件下,它组成了你的血肉、你的神经、你的大脑,并具有了大脑的一切功能。从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来看,这一切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以,要谈人的本质的话,不能仅仅停留于机械理解的物质,而要看到物质中包含的潜在的精神属性。谈到人类的社会本质,我们也不能仅仅谈论社会的物质生产劳动,而必须深入这种生产劳动中的劳动意识和从中发展起来的人类的精神生活。我们以前所理解的唯物主义往往缺少了这个方面,以为谈唯物主义只要谈物质生产劳动、物质需要就够了。其实,人的本质要比这个丰富复杂得多。谈论物质基础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必须从中引出向精神发展的必然性,从物质里必然会生长发展出精神这一方面。真正的唯物主义者会想到这一点。不是简单地把精神因素排除掉,单从物质的角度来看问题,而是从物质和精神统一的观点上来看人类、看整个自然界,这才是真正的唯物主义。
无论看待自然界还是人类历史,必须有一个历史目的论的眼光,要看出自然中隐含的历史的目的性,也就是从物质中发展出来的精神目的性。历史是有目的的,但也有人认为历史是毫无目的的,走到哪里算哪里,走一步看一步。这是一种毫无作为的历史观,把历史的本质因素抛弃了。真正的历史观是要从历史中看出某种终极目的,这是超越于任何主观目的之上的客观目的,是超越于物质需要的目的之上的精神需要的目的。所有的主观目的、物质目的都不足以构成人类发展的终极目的。我们有很多主观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物质需要,比如赚钱啊、温饱啊、小康啊……这都是目的,但它们都不是人类发展的终极目的。什么才是终极目的呢?只有精神的目的,或者说只有精神与物质相统一的目的,才是终极目的,才是历史的客观目的。在精神与物质的统一中,物质是基础,精神是物质基础所建立起来的目的;或者说,物质是存在,精神是存在的本质。只有在这样一种统一关系中,才能看出整个自然界的最终目的何在。
我们讲精神目的,很多人一般都会同意,但是通常都会理解为精神生产的发展是服务于物质生产的发展的,最终把精神生产还原为物质劳动或者等同于物质需要,以为这就是终极目的,精神只是实现物质的手段,这就把历史目的的关系搞颠倒了。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只是暂时的目的。21世纪要达到什么样的物质生活水平,这是暂时的目的。历史的终极目的则要考虑到这样一种生活水平最终在何种程度上提高了我们的精神生活和精神素养。当然,要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但是,历史的最终目的毕竟是精神的而不是物质的。马克思所提出的,人类社会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就是这个意思。自由王国离不开必然王国的物质基础,但它本身毕竟是立足于人的精神创造力之上的。什么是必然王国?必然王国是以物质条件为基础的,精神没有自己的活动余地,它只能服从于物质需要。而自由王国就要把这一点颠倒过来,就是物质必须服从精神的需要,人不仅获得支配物质世界的自由,而且尤其在精神领域获得自由,其他的物质条件则可以为此奠定基础,但只是被拿来作为手段。
在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中,由于生产力低下,人类始终没有最大程度地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所以导致阶级分化。统治阶级利用自己的特权,养尊处优,凌驾于被统治阶级之上。只有上层人士才有机会发展自己纯粹的精神生活,实现自身精神上的追求。几千年间基本上都是这样,当然也有例外。但通常来说,底层的人要奋斗到上层是很难很难的。你在底层,你要当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那是非常难的,那都是有权有钱的人的专利。所以几千年来精神生活的异化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刚才讲,这种异化也有它的成果,这也是不可否认的。人类的异化、阶级的分化,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是必要的,还不能马上取消。一取消,社会就倒退了。这种分化在当时也具有统一整个社会意识的作用,从而能够引领人们的精神生活,提升人们的精神生活水平。
长期以来,我们的精神生活都被那些有一定条件的上层人士所领导;底下那些大众呢,就是下里巴人,他们创造的民间文化、民间文学,现在我们也开始重视起来,但当时是比较粗糙的,是无足轻重的。几千年来我们都是靠高雅文化来创建并引领我们的精神生活的,当然这种引领是带有阶级意识的局限性和偏见的,这方面我们以前讲得很多。另一方面,它还是有统一的作用的,不光是分裂的作用。它在一个民族中能够提升每个人的精神生活水平和精神素养,并且惠及每个平民。比如科学的发展,它不仅使一部分人得到利益,而且使全人类都受益。比如文学艺术,它由某些艺术家创作出来,老百姓也许一时不欣赏,但是它放在那里就是瑰宝,它有它本身的价值,它提升了整个民族的精神水平。这你没有办法否认。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观念的进步,在我们已经解决或者将要解决全人类生存温饱需要的问题之后——当然现在还没有,但是有这样一种趋势,大部分国家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还有一些中东的难民、非洲的饥民,他们还没有解决——那么,我们将要到来的时代,就是一个异化日益被扬弃的时代。阶级分化还会有,但是它会越来越被淡化,而且人们越来越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世界一些顶尖级的大富翁都意识到,他们的财富都来自人类,最后都要回归给人类。按照这个趋势的发展,在异化日益被扬弃的时代,阶级也许不会一下子消灭,但是每个人自由的精神追求都有机会得到最好的发展。以往这种追求都会受到经济条件的局限,比如下层的老百姓一天到晚忙于温饱,没有时间和精力进行精神上的创造,那么以后这方面的条件就宽松多了。科学研究当然还需要一些科学仪器,要靠国家拨款置备大规模的设备,但是艺术创造不需要很高的成本,只要你有才,哪怕不能一鸣惊人,也可以创造,不用再像以前总要为了温饱而天天劳动。在西方发达国家,有些青年就是靠乞讨、靠救济生活,然后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有些人年纪轻轻不去工作,就在街上讨钱,当然这养了很多懒汉,但是也有一些不是懒汉,他们就是为了自己的兴趣,他们不愿意把精力花在赚钱方面。这是人类发展的一个方面,我们已经看到这样一个苗头,这跟以前是不可比的。当然,在这样一种趋势中,还需要我们不断的努力,这不是能等得来的,包括经济的发展和政治的调整等,都需要我们不懈的努力。
这三个方面,“知、意、情”,或者“真、善、美”,都是关于人的精神的展开。关于人,总的来说我们讲了三个方面:人的起源、人的历史、人的精神。那么下面我们要讲的是第二部分:自我意识的本质。
[1]以上是第一堂课的上半部分,中间休息。下面凡是两堂课之间或是中间休息,都以中间加花纹的形式隔开。
[2]参看张浩:《思维发生学——从动物思维到人的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89、204页。
[3]这个视频后来被证明是伪造的。
[4]参看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9页。
[5]参看高觉敷主编:《西方近代心理学史》,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42页。
[6]有些现代语言学者可能不同意我的这种“转换”,认为这是一种“还原论”的做法,把原始民族很多丰富细腻的内容丢掉了,但这是另一个问题。这里主要讨论的不是哪种语言更好、更丰富,而是语言是怎么产生出来的。
[7]参看康德:《实用人类学》,邓晓芒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0页。
[8]参看《德意志意识形态》,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34页。
[9]参看张浩:《思维发生学——从动物思维到人的思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60页。不过,说原始人已经能够说“我”却不能说“我们”,对这点我有点怀疑。从儿童心理来看,有的幼儿甚至是先学会说“我们”、“我们家”,然后才学会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