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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香港科技大学金乐琦亚洲家族企业与家族办公室研究中心主任彭倩教授发表于香港经济日报2024年11月9日的文章,标题为“成功管理姻亲关系 家族企业保和谐”。
笔者上期的文章讨论了家族传承的成败,祖母的角色不容忽视,本文将聚焦家族中另一个角色——姻亲角色,剖析影响家族企业传承的另一项因素。
简单来说,姻亲指基于婚姻而产生的亲属形态,一方配偶与其另一方配偶的亲属之间,在双方缔结婚姻后,在法律上即成为姻亲。
普通人的婚姻关系已经很复杂,而家族企业成员的婚姻关系,因为再叠加了家族企业这个复杂的载体,其复杂程度成倍数增长。
我们不妨先从姻亲对家族企业发展的贡献说起。第一,家族企业在始创初期,资源有限,包括资金与人才,既然姻亲已成为家人,很多时候家族会欢迎其参与到企业的创建和发展,对家族企业作出贡献。
第二,当家族企业进入壮大发展的成熟阶段,这时候所吸纳到的姻亲成员,很多都是有能力的人才,给家族企业的发展壮大注入更多活力。
第三,可以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多样性,给原来一家人的单一性价值观或理念带来创新思维,助力企业在不同方向的发展。
第四,姻亲的社会价值。在姻亲双方门当户对的婚姻安排下,强强效应可以带来更广阔的社会人脉和资源。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如商业和政治的联结,姻亲从政,家族企业更可能受益于政府政策。不过,如果选择姻亲的标准只聚焦于姻亲的政治价值、着眼扩展家族商业版图和人脉等价值,姻亲的关系缺乏“亲属”的情感元素,就需要靠双方家族的相互制衡维持婚姻关系,一旦某一方利用价值变低或成为了“累赘”,婚姻关系极易破裂。
当然,姻亲若非直接参与家族企业的业务,也可以在家族企业的周边业务范畴,如在教育家族下一代、家族慈善事务以至家族办公室业务上出一分力。
至于风险方面也很明显。第一,姻亲之间的价值观往往不一样,原因可能出于文化差异、家庭背景不同、受教育层次不同、朋友圈不同等,最终可能成为家族矛盾和冲突的根源,为家族企业的传承带来巨大负面性影响。
第二,如果家族考虑将部分企业所有权传给姻亲,那就要承受家族股份逐步被外姓人士稀释的后果,这对很多华人家族企业来说是不可接受的。
第三,以血缘关系定义的家族关系是永远改变不了的,而姻亲关系却随时有崩盘的风险。如果家族没有提前做好风险管控,离婚可以为家族带来巨大损失。
结合上文讨论的姻亲为家族企业所带来的贡献和潜在风险,家族需要如何对待姻亲关系,而姻亲又需要在家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
一方面,家族要明确定义谁是家族成员,同时决定谁可以加入家族企业。据笔者观察,大部分和谐的家族都没有把姻亲当外人,他们把姻亲囊括为家族一份子,在家族事务上对姻亲有充分的透明度,并邀请姻亲参与家族大小事务。这样一来姻亲也没有生分的感觉,更易维持家族的稳定。
并不是所有的家族成员都适合在家族企业工作,具体的选择标准详见笔者往期关于“CCKP”标准的论述,这样的标准适用于任何家族成员,姻亲关系不应该成为加入家族企业的绊脚石。但前提是需要有一些政策安排来降低潜在风险,例如签订婚前协议、在家族企业工作的薪酬协议、企业拥有权和管理权协议、退出协议等等。
另一方面,对姻亲本人来说,需要事先了解对方家族的传统与价值观。尤其对华人家族而言,姻亲的法律关系无法与血亲的天然关系相比,把姻亲当成外人,其实是非常常见的。因此姻亲需要理解和接受这样的现实,在关系建立初始,与其向家族索要更多权力,倒不妨适当与家族保持距离,免得两边尴尬。既不妄自尊大,也不妄自菲薄,谨守自身的位置。如果将来有机会在家族企业工作,必须全力以赴,以能力来取得家族成员的信任和尊重,找到双方相处和发展之道。即使不在家族企业工作,也需自强不息,不依附于他人,建立自己的事业和创造财富,为家族做贡献。
如何定义家族,日本的做法与中国不同。日本有过五万家百年家族企业,称冠全球。日本家族企业的传承奉行长子继承权,只安排长男继承,如果只有女儿,没有儿子,则需让女婿或者养子继承。前提是要女婿或养子认同家族的传统和价值观,并把自身的姓氏改为家族的姓氏。
日本家族的女婿易姓之后,法律上的姻亲关系变成了真正的家人关系,此举不仅扩大了家族企业的人才库,而且把“自己人”和“外人”之间的潜在利益矛盾化解。这一点,相信可以给华人家族企业的传承带来一定启迪。
相关内容将会在本中心下周开设的单家办课程和传承课程中深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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