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党支部、团支部,各位教师、同学:
为奖励在公共事务与社会公益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展现新时代大学生风采,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甘肃光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哲学社会学院设立兰州大学“光讯”优秀学生奖。根据《兰州大学“光讯”优秀学生奖评定办法(试行)》,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详见《兰州大学“光讯”优秀学生奖评定办法(试行)》(附件1)。
二、评定原则
1.采用提名方式推荐候选人。可由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个人提名推荐,班级、党支部、团支部等集体提名推荐,或由学生个人3人以上联名推荐;
2.坚持宁缺毋滥原则。年度内表彰人数未达到总量要求时,节余资金滚动到下一年度统筹使用;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奖励类别
1.奖励在公共事务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在团体、班级、学院、学校等机构的公共事务方面取得显著或特别贡献;
2.奖励在公益志愿方面获得良好效果者: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中不计个人得失,热心公益志愿服务,所做工作获得服务对象、有关机构或部门的认可。
四、评选程序
请提名人务必认真负责地填写推荐表中的推荐理由,并且提名人须亲笔签名。
1.提名人或团体于2024年11月21日前将《兰州大学“光讯”优秀学生奖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至城关校区齐云楼421办公室或榆中校区将军苑11栋团学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lvmf@lzu.edu.cn,联系电话5292710。
2.工作小组受理审核提名材料,提出初步建议人选;
3.工作小组对建议人选进行核实,确定入围名单;
4.提交学院党委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获奖名单。
兰州大学“光讯”优秀学生奖
评定工作小组
2024年11月15日
排版 | 孙依梵
编辑 | 吕孟凡
审核 | 李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