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地利学派:开创真正的制度经济学

财富   2024-11-06 19:21   北京  



作   者:风灵

来   源:风灵


今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是达龙·阿西莫格鲁 (Daron Acemoglu),西蒙·约翰逊 (Simon Johnson),詹姆斯·罗宾逊 (James Robinson)。他们致力于研究制度如何影响国家的长期繁荣,并解释不同制度的形成与持久性,特别是揭示了包容性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这让新制度经济学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说起新制度经济学,人们想到的往往是罗纳德·科斯和道格拉斯·诺斯等名字,但实际上,早在科斯之前,奥地利学派一直就非常重视对制度的研究。这种传统从奥派的创始人门格尔开始,由米塞斯和哈耶克发扬广大,奥地利学派可以说是现代真正的制度经济学的开创者。

商业生活始终存在于一种制度框架之内。制度框架决定了个人社会活动的边际收益-边际成本计算。如果专业化生产与和平合作的边际收益超过了掠夺和没收的边际收益,那么社会将不断扩展商业和公民社会,否则就会沦为霍布斯式的丛林社会。当然,不可否认思想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经济学也要关注制度框架,这既是思想的体现,又直接决定社会的经济绩效。

如米塞斯所说:“储蓄,即资本积累,是将原始穴居人艰难寻找食物的行为逐步转变为现代化产业的力量。这一演变的主要推动者是那些创造了制度框架的思想,有了这种制度框架,才能以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原则来保障资本积累的安全。”

然而,20世纪上半叶,主流新古典经济学的形式主义兴起,不再强调制度框架的意义。现代新古典经济学追求经济学的“科学化”,认为非形式化非数学模型的文字推理是科学上不成熟的表现。而如果用数学模型替代文字推理,一切都将变得清晰无误。经济学转向形式主义需要简化假设,这会导致模型脱离现实,但主流经济学认为统计技术能够有力地区分逻辑上有效的模型哪些具有经验意义,哪些经验上无用,以此就可以弥补抽象模型的不足。

于是,受此趋势影响的主要牺牲品就是对制度框架的承认和分析。在上世纪30年代之后,好几十年间,经济推理结构的形式化表述都是在制度真空中进行,为了分析方便而假定制度框架是既定的且不变的,这种“既定性”最终导致制度框架被遗忘。甚至有经济学家认为,应试图避免任何“制度性的暗示”。

在30年代的社会主义经济计算大辩论中,主流经济学对制度的漠视就体现的相当明显。比如说,他们认识不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存在竞争机制,从而没有真正的价格。他们把非竞争的定价等同于竞争机制中的价格,使得他们甚至不能理解“经济计算”的真正含义。如哈耶克敏锐地指出:“竞争的运作不仅需要对某些制度做出合适的安排,如货币、市场和信息渠道——其中一些永远不能由私人企业充分提供,而更重要的是,它依赖于适宜的法律体系的存在,这种法律体系既要维持竞争,又要使竞争尽可能产生有益的效果……长期以来,都可悲地忽视了对保障竞争体系高效运作的法律制度形式进行系统性研究。”

而奥地利学派在却完全不同,这可以追溯到创始人门格尔。著名的哈耶克专家考德威尔评价门格尔与其他边际革命的创始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边际概念只是门格尔更大贡献中的一小部分,他的更大贡献是通过理论证明,个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催生了无人料想到的,但许多情况下是良性的社会制度。”我们也知道,门格尔曾提出著名的“门格尔之问”:“那些服务于公共福利,并对公共福利的发展极为重要的制度,如果没有共同意志致力于建立它们,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门格尔及其继承者庞巴维克和维塞尔将经济科学分为三个分支:纯理论或精确理论;应用理论或制度因变理论(institutionally contingent theory);以及经验研究(包括历史的和当代的公共政策研究)。如果认为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都是仅仅在纯理论领域从事研究,那就大错特错了。不能忽视的是,在维也纳大学,经济学系设在法学院内,经济学学生后来都被授予法学学位。因此,奥地利经济学家在其经济分析中始终非常重视财产、契约和侵权的制度框架。下一代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米塞斯和哈耶克继续沿着这条道路前进。他们在与主流经济学的几场重要的辩论中(包括社会主义计算的辩论,与凯恩斯的经济周期的辩论,以及经济学方法论的辩论)认识到了现代经济学的问题所在,这促使哈耶克转而专心致志于制度研究,写成《自由宪章》、《法律、立法与自由》等重要著作。

20世纪50年代后,以产权经济学、公共选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包括法与经济学为代表的重新关注制度框架的潮流,可以说是由米塞斯和哈耶克在这几场辩论期间及之后的研究所引发的。正如米塞斯常常强调的,他关于行为学(praxeology)的主张没什么新思想,而是所有过去和现在主要经济学家所遵循的方法论。除了对纯粹选择逻辑的强调之外,米塞斯的行为学分析还要求经济学家考虑经济活动所处的制度框架。这是他对无阻碍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干预主义进行比较制度分析的基础,也是他研究官僚主义、战时经济和全能国家的基础。在这些制度环境中,选择的纯逻辑不会改变,但选择的表现形式和后果会因制度背景的不同而变化。

而哈耶克的制度研究建立在他的认识论基础上,制度不仅构建了行为者做出决策时面临的激励,也影响了信息质量,影响了决策者所掌握的新知识的流动。许多必须利用的最重要知识本质上具有情境性,如果脱离了特定的制度背景,这些知识将不复存在。

如哈耶克在批判主流经济学时所指出的:“当我们假设每个人都知道一切时,问题并没有解决。相反,真正的问题是如何能让尽可能多的现有知识被使用。这为竞争性社会提出了一个问题,不是我们如何‘找到’那些拥有最佳知识的人,而是找到什么样的制度安排是必需的,以便让那些不为人知但拥有适合特定任务知识的人,最有可能被吸引去从事那些任务。”

因此,哈耶克在后来的著作中探讨了不同的制度安排如何影响经济力量发挥作用,以及如何运用经济推理来分析规则变化的制度逻辑。

在此期间,哈耶克对法与经济学的重要人物如亚伦·戴雷科特(Aaron Director)及罗纳德·科斯都产生了相当的影响。戴雷科特在1930年代是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学生,将哈耶克视为他的老师。戴雷科特利用他的关系推动芝加哥大学出版了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并在《美国经济评论》上给予了极高的评价。后来,哈耶克推荐戴雷科特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创办了一个研究项目,重点是分析促进或阻碍竞争体系运作的不同法律制度。而罗纳德·科斯在1929-1932年期间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攻读商业学学士学位,随后又在该学院任教,是哈耶克的学生和同事。后来科斯的研究刚刚开始在芝加哥大学获得关注时,哈耶克对他有过重要的支持,特别是推动了科斯的关键论文《社会成本问题》的接受和传播。

但奥地利学派特别是哈耶克,对于有利于经济增长的制度环境的演变问题,提出了更广泛的观点。这贯穿于哈耶克的一系列著作之中,如《通往奴役之路》、《自由宪章》和《法律、立法与自由》,并不断得到发展。奥地利学派不仅强调个人在约束条件下的选择,更强调个人是在无知和不确定环境下的选择。

在哈耶克之后的现代奥地利学派,进一步拓展了这一制度研究的传统。著名经济学家当今奥派的领军人物彼得·贝奇(Peter J. Boettke )就是其杰出代表。贝奇将个人与规则的互动作为研究的核心。他的经典之作《鲜活的经济学》(风灵译)非常清楚地体现了这种思想。一方面,贝奇将奥派经济学的原则(如企业家精神、市场过程和自发秩序)与制度分析相结合。他认为,理解经济系统需要认识到市场的动态性,以及制度如何随着人类行动而不断演变。另一方面,贝奇也立足于实际,详细分析了苏联东欧在转型中遇到的制度困境,以及在发展中国家和战后地区,政治与经济制度的相互作用。

贝奇致力于将奥地利学派与制度经济学融合为一个更为广泛坚实的新传统。这方面的研究基地是设在乔治·梅森大学的梅卡图斯中心(Mercatus Center),他虽然不是中心的创始人,但在该中心的发展中起到了极为关键作用,特别是决定学术研究方向方面。他担任 “哈耶克高级研究计划”的主任,推动了该中心在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公共选择理论和制度经济学领域的研究,他也凭借自己努力,成功地扩大了梅卡图斯中心在学术界和政策界的影响。

贝奇提出了主线经济学(mainline)的概念,当代的主线经济学以奥地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和新制度经济学为主体,延续自亚当·斯密以来的思想传统,强调社会秩序的基本命题,特别是制度的作用、自发秩序的形成以及市场过程在协调人类行为、促进繁荣中的重要性。这与忽视个人行为、忽视制度,忽视市场动态过程的主流经济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历史最悠久,贡献最突出的当然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可以说,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开创并发展了现代真正的制度经济学。

最后说几句诺奖,每年诺贝尔经济学奖揭晓,很多奥派爱好者就愤愤不平,因为总等不到奥派经济学家得奖。各种评论,要么说得奖的都是伪经济学,要么说评奖委员会评选不公,其实不用如此。现在奥地利学派的发展势头很好,人才济济,与半个世纪前哈耶克获奖时不可同日而语,只要奥派在学术界的影响力持续扩大,以后再获诺奖也是顺理成章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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