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急替孩子办转校!离开“没欺凌”的Tomsett

文摘   2024-12-29 04:08   加拿大  


小孩子在学校是否受欺凌,谁来定义?学生?家长?校方?





按列治文市Tomsett小学的做法是,校方说没有就是没有,不管学生是否受了伤、不管家长是否投诉。


过去三、四星期,有超过一名学生家长为自己的子女转校,离开这间“没有欺凌事件”的学校。其中一位转校的是6年班的一个女学生,在学校里,小女孩称经常被杯葛、被人竖中指,最近还被足球打到面上,眼镜碎了,面上划出伤痕。


但据称,Tomsett小学的副校长在公开场合表示,该校并无欺凌事件。校方向家长的解释是:这是挑战,可助孩子成长。成功安排女儿离开每天要面对“挑战”来“成长”的Tomsett小学后,这家长还发起网上联署,呼吁列治文校区正视此问题,进行改革完善系统。


网上联署至上周末已经获得超过2000人签名支持。



家长网上联署的目的,是要求卑诗省在每个校区内建立明确、透明的欺凌事件处理系统,包括清晰的上诉流程。


附上的请愿信详细描述女孩A在列治文Tomsett小学的遭遇,一同公开的,还有她脸部受伤的照片。


A及其父母周氏夫妇坚称,女儿脸上的伤,是同学故意用球砸的,是对她长期欺凌行为的升级,也是之后数次变本加厉事件的开端。


而表示亲眼见到事发过程的老师,获知情况的副校长,与家长开过会的校监办公室,在提及此事时,只用碰撞、意外、互动等中性词汇。


老师、学校、校区并不认为A遭遇欺凌,所以也就无需按照列治文校区遵循的,省府制定并公布的针对欺凌事件的程序进行处理。


家长们联署要求采取的行动也就无从谈起。


周氏夫妇在热心市民帮助下发起的联署至今获得超过2000人签名支持。


列治文校区上周一就请愿联署做出公开回应,指当欺凌事件发生时,将根据“校区行为守则”(District Code of Conduct)处理,准则中明确规定行为规范(sets clear expectations for behaviour)。


查阅“行为守则”发现,其中并没有给出欺凌的定义,也没有明确处理欺凌事件的具体流程,只在末尾提到:“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干预措施或纪律处分。”(Any violation will warrant intervention and/or disciplinary action)


对此校区发言人回应时说,守则“概述了行为规范”。接着表示,列治文校区以卑诗省儿童保育厅(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Child Care)制定的“Erase Initiative”为依据,维护学校安全、包容和尊重的学习环境。


儿童保育厅对欺凌的定义是:“在权力不平衡的环境中,反复发生的故意伤害行为。欺凌的具体形式可包括口头、身体、社交或网络欺凌等多种方式。”(Acts of intentional harm, repeated over time, in a relationship where an imbalance of power exists. Bullying can take many forms: verbal, physical, social, or electronic (cyberbullying)


定义如此。但解释定义,决定一宗事件是否涉及欺凌的,并非家长,也不是被欺凌者,而是学校管理人员。


按照校区的说法,“当得到报告发生欺凌事件,学校管理人员会展开调查,以确定是否违反了校区的行为守则……管理人员还会酌情与学校辅导员和校区工作人员合作,解决事件、帮助学生、令其家庭感到安全和支持。”


所以,想学校、校区严肃处理欺凌事件,第一步是先要学校确认那是欺凌。


据周氏夫妇所述,当觉得A是受欺凌后,先向老师和副校长报告,但两人都不认为是欺凌,只反复强调A很敏感,又说挫折对孩子成长有利,如:“孩子们会做错事,我们希望他们会从错误中学习,进步”;“我们鼓励所有学生从面对的挑战中进步”;孩子们会成长并改变。”


对此,周氏全家完全不同意。



周太回忆,A在2年级到Tomsett小学时可能已经遭遇欺凌,只是当时孩子小不懂讲,家人便以为是新环境人际关系带来的挑战令她不适应。


“同班有一个男生,对她比出Loser的手势、还竖中指,同学、老师也都看到。之前我们只知道她经常哭,哪知道她是因为受到欺负又没法说出来?!4年级时老师说她经常在学校哭,我就建议是不是可以将两个人分到不同班。”


5年级A被分到其他班级,之后周太发现女儿整个人都好了起来,上课也正常。但在下课的时候同一名男生仍会走进A的教室比出不雅手势,或在休息期间挑衅,或跟朋友讲她的坏话。


“这些情况女儿回家之后都跟我讲。当时学校的态度是,克服挑战可以帮助孩子坚强,于是我就告诉孩子:不要理。”


今年九月升入6年班,周太发现两人又同班。于是当天跟副校长说明情况,认为基于之前发生的种种,最好将两人分开,结果被拒绝,理由是学校没有位子,没办法。


“她说小孩子会成长,应该给他们机会成长。作为家长,我也只能说那就试一试。结果开学没多久,女儿告诉我:那个男生开始跟班上其他男生一起针对她。比如言语攻击:‘你开心什么,你这样的人不会有朋友跟你玩!’类似的事几乎每天都发生。”


这群同学还发明了一个针对A的游戏,名为“A女孩touch”,假装A是感染源,任何碰到她的人都会被感染,更在操场上高喊:“No Girl, No A女孩”。


该校另一位家长证实确实有这个游戏。“我的两个儿子,一个7年班,一个5年班,虽然没有参与,但是说真的有这个游戏针对A。我又问过另外六个小孩,都说有。”


10月3日体育课上,A被足球踢中脸部受伤。周太称事发后老师并未第一时间致电通知,而是写了一封电邮,说发生碰撞,脸被眼镜压到,伤势不是很严重,冰敷吃止痛药已经好转。



“这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想了解更多细节,老师说当时在场看到事情经过,判断这仅是一次碰撞意外。”


但A事后向父母表示,砸球的人是故意的。于是周太找上副校长,再次要求分班将两人分开,又遭拒绝,“副校长说,是你的女儿太敏感,走路自己没有看到。听到这话我当场就哭了……当时真的很无助,不知道要找谁。”


周太续指,同一个小团体的男生在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变本加厉。数次故意碰撞A,又在11月28日体育课用Dodgeball轮番不停丢向A,就算A要求停手也不肯。“这是由于老师没有在第一次事发时及时处理,导致施欺凌者觉得可以继续。”


有鉴于此,周氏夫妇向校方要求约见带头实施欺凌的男生家长,但遭拒绝,被副校长告知不符合程序。


而根据校区提供的处理欺凌事件程序,当学校管理人员调查后,“确认有欺凌事件发生,根据具体情况,作为解决过程的一部分,受影响各方的父母监护人会得到通知。而这种情况发生在初步调查之后,以保证共享的信息准确。”


即是说,Tomsett小学一直都不认为A的遭遇是欺凌,也就不会同意与男生家长联络。


自此之后,A的情绪愈发令人担忧,每天上学都很害怕。周氏夫妇看在眼中,痛在心里,无奈之下,在12月决定转学。


办好转学手续当天,周太鼓起勇气找上涉事男生,很严肃地告知“不要再碰我女儿”并重复十几次。


“老师出来责备我不应该这样,但我是被逼的!现场有很多人可以作证,我并没有威胁他。第二天副校长责问我女儿为什么要叫妈妈来做这种事,又不停对她说,你明明知道那只是个意外,为什么你要把事情说成那样?”


事后学校老师写信给男孩子的父亲告知此事。几天后,其父亲找到周太,当众言语攻击,用语不堪入耳,以至于有目击者主动提醒周太报警。


“他骂我是bitch,看起来很脏,要揍我、揍我老公、揍我全家。告诉我,他是这边出生的,叫我滚回中国去。”


尽管气到双手发抖,周太还是尽量与之沟通,将之前与学校来往邮件发给男生父亲。对方看到之后静默一阵,说从来没有收到学校任何信件提及这些事情,接着表示不相信儿子是这样的人,要去问学校,最后主动上前握手才离开。


认为女儿在Tomsett小学时遭遇严重欺凌的周氏夫妇在热心市民帮助下发起网上联署,呼吁重视此事。(左起:Kevin Lai、周先生、Sheldon Starrett)


“整个过程中学校完全没有任何人出来管。我回到家中三、四天都没法好好睡觉。我们明明是受害者,竟然没有人帮忙,还说是太敏感。这件事情发生后,我们才知道学校完全没有跟对方沟通过!”


正是因为不赞同老师、学校处理A遭遇欺凌事件的方式。周氏夫妇在女儿转学之后选择站出来,找上愿意帮忙的热心市民发起联署行动,为的是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我们想通过这件事唤起大家重视,创造更安全的学习环境。”


列治文校区上周五回复本刊时说,“针对A同学的个案,已经开了至少三次会议,一次在Tomsett小学与校长;一次在学校局School Board;一次在校区,参加者除了A同学家长,还有列治文校区工作人员和学监办公室的代表。”


但至今,老师、校长、校区都没有确认A遭遇了欺凌。对此,周氏夫妇非常不满,认为老师和学校想大事化小,否认学校有欺凌问题,将事件归咎于A同学太敏感。


“我们跟校区代表开会时提供所有细节,但他们将整件事情称之为与同班几名男生的互动(Interactions with some boys ),让我们觉得非常不恰当。”


“督学助理Braunwyn Thompson女士回信中说我们认知到(acknowledged)10月3日的足球伤害是一次意外(accident),而我根本没有这样说过。太离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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