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林业科技信息化建设方面,存在重视程度不够、研究应用不深入的问题。当前,林业科技信息化已成为推动林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我局在这方面相对滞后。在林业资源监测、森林灾害预警、林业产业管理等领域,对信息技术的应用不够广泛和深入,数据管理智能化水平较低。例如,在森林资源监测中,缺乏高精度的卫星遥感技术和智能化的数据处理系统,导致森林资源数据更新不及时、不准确,影响了林业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2.宗旨意识不够牢固,在服务林农和林业企业方面存在不足。党纪学习教育和日常工作中,一些为民办实事的经验做法未能有效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在优化林业营商环境、提供技术服务支持、促进林农增收致富等方面,与创建“一流林业强局”的目标存在差距。例如,在林业产业扶持政策落实过程中,宣传不到位、服务不精准,导致部分林农和企业对政策了解不及时、享受不到政策红利。在林业技术培训和推广方面,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未能满足林农和企业的实际需求。
3.党的创新理论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应用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和创新性。纪检干部在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方面,缺乏科学的计划和系统的安排,未能充分运用党的创新思维和理论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在推进林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工作思路不够开阔,方式方法较为传统,在打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方面,缺乏典型示范和创新举措,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和震慑力。
4.纪检队伍能力建设规划不够科学,与实际工作需求脱节。近两年,我局在信访举报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干部提拔期间信访举报量较多,反映出纪检部门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深入分析问题根源、提升案件查办质量等方面,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纪检部门需要加强对信访举报数据的系统分析和梳理,提高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更好地服务林业事业发展。
5.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在党风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对林业系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全面,防控措施不够具体有效。在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方面,工作深度和力度不足,未能建立起有效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例如,在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但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容易滋生腐败问题,影响林业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