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个挺好笑的新闻,晋江文学网被浙江消保委点了名,还准备约谈公司。
这里面有两个好笑的地方,第一是,浙江消保委要晋江开发一个青少年模式,但这个模式,其实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是,央视站出来说晋江的小说付费购买以后,还看不完整个小说,所以伤害了消费者权益。问题是,人家的小说,明明是连载的。你只能看到你购买之日前写出来的内容,这是常识。
晋江的负责人老刘也出来质疑。
但你仔细想想,其实也不好笑。一个企业,被某个异地官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固然可以不当回事,但耐不住对商誉的影响,多个事情,总是分散了精力。
其实晋江的遭遇,也就算还好。毕竟消保委是没有执法权的,它们顶多是去公益诉讼。
而比这个恶劣百倍的类似事情,太多了。
今天8月,山东省成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某工作人员就曾经跟一个企业表示:“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
更别说还有江苏企业家在家中被带走,最后靠在浙江跳车才逃脱。
我不知道浙江消保委的动机,但至少来说,后面俩案例,说到底,都是为了钱,手里有权利,本地要保护,主意就打到了外地身上。有个很形象的形容,做“远洋捕捞”。
而广东等发达地区的企业,则是被重点盯上的。 由广东省省情调查研究中心制作的“广东省情内参”揭示,自2023年以来,广州市有近万家企业遭遇了异地执法。 原因,也很简单,没有钱,要创收。税收不够了,非税还可以啊,罚款就是很重要的一项。 作为非税收入的组成部分,这两年罚没收入在某些地区也出现了大幅上涨。 企业很难,大企业也没有余粮,本地很难,就到远方去化缘。 以前化缘,还能化到点,如今手头都不宽裕,就只能靠恐吓靠抓人。 按说,这样的招数,也不算是新。很多年前的“钓鱼执法”也是如此,核心都是“趋利性执法”。 为此,很多地方也提醒本地的企业家,如发现异地公安机关,在没有当地警方陪同下,非法入企办案的,立即“110报警+录像取证”。
但这个没有用啊,如果大家都是远洋捕捞,其实对鱼的命运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区别只是被这个网捞住,还是被那个鱼叉扎住。
重点是,有渔网的人,有鱼叉的人,要懂得自己这网这叉都不是自己的,是广大渔民的。不是你想扎谁就扎谁的。 当然,这些人都懂,但吃不上饭,有压力,也是真的。不能近海撒网,竭泽而渔,也是真的。 其实还有一条路,就是放水养鱼,鱼大了,鱼多了,生态好了,也就不差一两条了。
但鱼都学精了。水好不好喝,一口就尝出来了。看到人影,被吓过了,也都跑得不知踪影了。
风浪越大,鱼越贵,老莫诚不我欺。
贝塔说
我吐槽,我赞美,我认真吐槽与赞美。
我活着,我呼吸,我呼吸自由的空气。
你可能不爱看。
但我有我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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