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这是我十多年前写的求职信,回头看都觉得脸红,但年轻时那种带着顾左右而言他的羞涩,飞扬跋扈的扯淡以及肆无忌惮的热诚,很难再有了。
各位见信好。
未曾谋面,没法来句别来无恙了。
本来犹豫是否先讲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暖暖场,但觉得这样太唐突佳人,还是直奔主题吧。
一、关于游历
这几年满世界地东奔西跑走南闯北,非洲,澳洲,亚洲,新疆,西藏……雪山沙漠大草原,江河湖海小荒岛,一路上地貌骚动而多情,山高高,水长长,风吹草低见牛羊。
遇过的人比地貌更多情:有“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的姑娘,也有“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的兄弟,最妙的当然是“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这场景倒是忘了是在梦中见到还是误入了烟花柳巷深处。
地方之中,有不少是走马观花,登徒子到此一游,像横跨澳洲大陆的搭车穿越,或是赤道岛屿的星夜梭巡。
也有一见如故,赖死不走的,像在西藏,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怼天发誓要挪窝,从宣布要走开始吃散伙饭,天天胡吃海喝,不走的理由信手拈来千奇百怪,个把月后还是未见动身,吃到彼此仇深似海,朋友们都恨不得给我一闷棍敲晕扔到拉萨河里喂鱼。
又如在坦桑尼亚,酒色财气,吃喝玩乐,晃荡大半年,晒出了当地人的黝黑肤色,出门穿拖鞋披毯子,买菜能用土话,谈笑能说俚语,年月过去还是恍如初至,没待够,不想走,死在那里也不错。
来之前从未听过,随性而来了后,却一往情深爱得死去活来的也有不少,如偏远得令人发指的莫桑比克宁静小渔村,或是日以继夜翻山越岭跨海越河转了八趟车三趟船才抵达的印尼小孤岛。
还有一些是垂涎神往,初见犹如回到故乡的。譬如带你回到天地初开蒙昧洪荒,拥抱一个姑娘就感觉自己是亚当,划亮一根火柴就像是发明了火似的塞伦盖蒂大草原,又如带你去往“仙境”去往应许之地流淌奶与蜜的应许之地的赞比亚瀑布之巅。(详见附件)
当然,我这点小破游历,在你们面前或许压根就不值一提。班门弄斧,草堂赋诗,关公面前耍大刀,近乎是自取其辱,这我明白。但汤要慢炖,酒要发酵,表白还得花时间酝酿情绪,总不能一上来就呼哧呼哧撸起袖子给你们表演猴子上树吧?来,先干了这碗黄藤酒,咱接着慢慢聊。
二、关于精神源流
兴趣宽泛,宽泛得令人侧目。好奇心旺盛,旺盛得得近乎偏执:诸子百科,怪力乱神,三坟五典,野史巫蛊,兽鸟虫鱼风马牛,老虎鸡巴恐龙蛋……眼花缭乱,思绪纷飞,读书误我。
杂书之中,还翻了很多游荡史上最好的作品,结识了各式好玩有才流氓敏感的人,这当中有作家、诗人、记者、牧师,有探险家、人类学家、历史学家、地理学家、也有妓女、罪犯、黑社会、流浪汉……
书越翻越多,心中逐渐有了一份以古今风流人物为标注的地图,就越来越对很多个角落怀有一种特别的欣羡和执念,念兹在兹,非去不可。
如阿根廷之于博尔赫斯:我的祖国是吉他的搏动,几帧照片和一把旧剑,是傍晚时柳树林清晰的祈祷。
或波兰之于舒尔茨:被空空荡荡的广场外耀眼的光线遮蔽住的窗户已经沉睡,阳台向天空袒露着自己的虚无,空旷的大门口盈溢着一股凉爽和葡萄酒的味道。
又如巴利的多瓦悠:那里婚前怀孕不算污名,反而颇受欢迎,它证明女孩的生育能力。他们还常常困惑西方人为何那么爱安静,他们分明有钱可买足够的电池,日夜不停播放收音机……
还有帕慕克的土耳其、奈保尔的印度、费里尼的里尔皮,马尔克斯的哥伦比亚、亨利米勒的纽约……有黑塞的山野,聂鲁达的海,华兹华斯的湖……数不胜数,数开了收不住,不如不数。(详见附件)
长期地浸染厮混,仿佛与大师们混蛋们相识已久,是精神的源流、远方的亲朋。有故人在的地方就可称之为故乡,那这些地方就是人类共同的故乡,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我也是那骚人中的一枚,也是那墓前的青草一株。
就如北岛写的,“人年轻时候读什么书,往往没道理,余生却被其左右。读《人·岁月·生活》的遍数多了,以致我竟对一个从未到过的城市产生某种奇异的乡愁。”
再譬如吃,一念动至则色香味形随之而来,绕梁三日,不知何世。果、蔬、禽、兽、鱼、酒、茗、馔,柴、米、油、盐、酱、醋、茶,炒、烧、煎、炸、煮、炖、蒸……
张翰秋风起,思莼鲈,人生贵得适志,不如辞官回家,金圣叹临刑前嘱咐儿子“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滋味。”瞿秋白的遗言则是“中国的豆腐世界第一,永别了。”
浮生所记,不过“夏月荷花初开时,晚含而晓放。用小纱囊撮取茶叶少许,置花心。明早取出,烹天泉水泡之,香韵尤绝。”我吃故我在,说多了都是饿。
顺着这谱系往外延伸,衣、食、住、行,渔、樵、耕、读……每一个字都神灵附体,附体的神灵还都各怀鬼胎,怀的还是混血儿,混的是宗教、历史、政治、经济、民俗、是天文、地理、哲学、伦理、是音乐、绘画、建筑、烹饪、考古……
空间和时间会在游人所处的节点上汇合成气象万千,就如房龙所言:历史是地理学的第四维,它赋予地理学时间和意义。
这个意义上,每件名物又何止“四维”,一沙一世界,万物本身就包含了无数的维度,是空间和时间之外的第八大洲,入口是求知欲,是想象力。
对于这些庞杂的知识,完全驾驭我是没这本事了,只能是跟它们打个照面,混个脸熟,哪天需要唤醒这些鬼怪神佛,就诚心正意,焚香沐浴,书桌为祭坛,笔为令符,为这些千年一脉的文字招魂,天风浩然,电闪雷鸣,满天神佛。
一本万殊。招魂的方式有很多:旁征博引、海纳百川是一种,有趣有料有劲是一种,群莺乱飞、杂花生树是一种,下笨功夫披沙拣金,像容器一样过滤岁月是一种,
像兰波那样“默写寂静与夜色,记录无可名状的事物,确定缤纷的幻影”是一种,
“我们感兴趣的是事物的危险边缘,诚实的盗贼,温柔的杀人者,迷信的无神论者”又是一种,
此外还有七种,迷魂汤,机关枪,核反应,俏冤家,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
说的意思是知识庞杂,趣味奇特,想象信马由缰,铁链绑不牢,九牛二虎拉不住。从短袖子到白胳膊到裸体到杂交一直去到私生子是其中一路,当然不仅仅在这一路会如此跃进,面对着一道菜,一把梳子,或仅仅是一个字,都会惊讶地目瞪口呆,会想起一本九百页的书,两部衰亡史,三把柳叶刀,四个女鬼,五朵玫瑰,七八九十种味道。
也会像马尔克斯那样为写点东西而去翻看“炼金术的文章,航海者的故事,中世纪流行时疫的记载,若干本菜谱,毒品和解毒的手册,关于坏血病、脚气病和糙皮的研究资料,描述内战的书籍,家庭医药卫生手册,古代火器的著作,还有二十五卷大英百科全书……”
我迷恋于这样百科全书般对待知识,喜欢漫无边际地就着小酒吹着牛,像艾柯那样从足球扯到中世纪的神秘学家,或是像阿城那样从古典音乐讲到救火队员。
谈话,和生活,本来就应该这样饱满,灵动,不明所起,不知所终。
我知道这些庞杂的知识框架,真能用出来的不及万一。只是一来身不由己,像落水的狗,想活命只得奋力游。
二来是真喜欢读,有钱难买我喜欢,阅读能让我对流逝的时光觉得心安。
三是趁有劲下笨功夫,希望先练好最需要花时间的基本功,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诚愿这些无迹可寻的杂学,能给表达和视角增加些许可能性。
我也知道贵司是个卧虎藏龙的地方,博学深邃或敏感的人或许都有。只是说趣味或有不一,我无你有,我有你无,咱“互通款曲,耳鬓厮磨”,久而久之,就成了“你有我有全都有”了。
混血的孩子长得俊美,杂交的水稻长得多而壮,胡搅厮混的趣味,自然也该魅惑而飘逸。
三、关于经历
毕业于老和山职业技术学院(别称浙大),曾于渣打银行,瑞银集团打杂,英语流利,通粤语,斯瓦西里语刚入门,印尼语门外徘徊。后来去高原修路,路边摆地摊,山里盖房子,开旅馆,然后卖酒,写稿,拍照,批发皮带,代写情书,在制作水泥板方面勉强算是有一技之长。
爱形形色色的生活,爱奇奇怪怪的人儿,爱走小路,爱小吃,爱小店,爱跟“小人物”攀谈,爱干不被人重视的小事。窃以为,大,轰轰烈烈,很好,小,窸窸窣窣,也很好。
生活不由人,时而高堂华厦流水宴,山珍海味觥筹交错,时而街头巷尾天桥底,啤酒盒饭车水马龙。衣冠楚楚与汗流浃背交织,诗书之交和酒肉朋友同在。混迹于三教九流之间,若即若离,毋助毋忘。江湖浮沉,人事代谢,但义气不改,情谊常在,青山不改、绿水长流。
这回说的是,见过,走过,经历过,“上可以陪玉皇大帝,下可以陪卑田院乞儿”,是“我们”中的一个,能算自己人,靠得更近,聊起来或会更自然、贴心、尽兴,唾沫横飞,人间烟火气缭绕。
四、关于观察和表达
先从视觉开始说吧,一般来说只要不是色盲,看得见桃红柳绿,会过红绿灯,人们就挺满足了,最起码值回了彩色电视机的价钱。
我曾是这知足常乐中的一员,并这么单纯地过了二十几年。
直到在南洋某个明净的清晨,路边绿意盎然,等车时百无聊赖,惺忪的睡眼突然被一抹鲜亮的嫩绿所抓住,于是发现了整整一个新世界--绿叶们层层叠叠又各各不同。这明明就是一条绿色的“彩虹”。想要和人分享却苦于找不到描述的词汇,像牙牙学语的小孩般笨拙和尴尬。
带着羞愧,我尝试着去查找,没想到一种颜色里也包含了一整个美丽新世界:嫩荷绿、螳螂绿、豌豆绿、青菜绿、青梅绿、莴苣绿、琉璃绿、藻绿、麦浪绿、蛇胆绿、青豆绿、淡灰绿、浮萍绿、草绿、紫杉绿……这一通查找,让我讶异于自己的无知,更多是欣喜于这迟来的美丽发现,原来单单是一“种”色,就自成一个“多彩”的世界。
一家铅笔厂商还整出了500种颜色的铅笔,再给每种颜色配一个独特的名字,例如小鹿散步,被满月照着的芒草,雨后的蜘蛛网,傍晚的躲雨处,青莲的香味,端午节的菖蒲汤,一月的羽衣甘蓝等,还非得20个月才给你寄全,还死贵,够噱头,够矫情的,但也够有意思的。
给每座山川每条河流、每个兽鸟虫鱼,每样色香味形,都取一个温暖的名字,这当然好,但语言总有其边界,许多时候我们只能沉默地跟无限旷野面面相觑。
不仅语言有局限,人类的感官也有局限,许多动物就比我们感受得更细致,丰富。眼耳鼻舌,样样都被全面超越。劳埃德在《动物趣谈》里就讲到:一只狗的嗅觉不仅比人类灵敏数百倍,而且比最好的人造气味探测器还要灵敏四倍。狗通过气味几乎可以发现任何东西:炸药、毒品、走私的动植物、湖面下溺死的尸体,它们甚至还能嗅出癌症。
这个我们很多人都知道,但或许不知道的是猪的嗅觉比狗的还要强,欧洲还专门训练出了“警猪”。猪还是智商较高的动物,能够学会跳舞、赛跑、推车以及利用嗅觉找出地雷。
看到这里就有人会紧张了,咱总不能比猪还不如吧?像王小波那么生猛的,肯定就要揍那些猪了,不是我瞎掰,他自己说的:“我去起圈时猪老诧异的看着我。假如它会说话,肯定要问问我:抽什么疯呢?有时我也觉得不好意思,就揍它。被猪看成笨蛋,这是不能忍受的。”
人类的感官物理性能的确一般,先天不足,毫无办法,但我们有无限的想象力,足够努力的话,或许还能补救些许。
于是我们努力去发现、挖掘,想象事物之间微妙的联系,例如颜色的气味,气味的声音,声音的触感,色彩的重量,文字的硬度,音符的脾气,带着飘渺带着浪漫的联想,象征,隐喻,属于诗,属于梦,属于天才,属于孩童,属于艺术,属于想象力。
譬如松露的味道,人们试着用类比去描述:精液、旧床单、瓦斯、腐液、腌蒜头、发酵的玉米、麝香、湿稻草……鼻翼开始有点发痒。
想象力更丰富一些,如《一本颜色的黑书》的那位盲童,虽然看不到,但能感受到,譬如红色是酸,像没成熟的草莓;是甜,像西瓜。还在自己摔破的膝盖上找到了红色,有点疼。
阿连德就干脆用感官来记忆每个遇到的男人:皮肤的纹路、亲吻的味道、衣服的气味、呢喃的声音,食物的色香味形……
民俗里也有相关的延伸,涂尔干写的《原始分类》里就谈到图腾的联想。譬如我们可以由火而联想到:沙漠、玫瑰、鸡冠、嘴唇、阳光、夏天、号角声、热,以及爱。
还有一些颜色营造的鲜活意象,”红酥手,黄藤酒”,“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或是:“我们所谓的相爱,也许仅仅是我手拿一朵黄花,站在你的面前。而你,则手中拿着两支绿色的蜡烛,时间从我们的面孔上慢慢流逝,我们相对无言。”
开始有些思绪纷飞,目光迷离?忆起了一些气味或是一些本以为早已忘记的往事?是少时妈妈炖的汤?或是街角面包房的香味?还是夕阳打在同桌脖子的汗毛上那熠熠生辉的金光?
还是那庄稼拔节的声音,恋人月光下的呼吸,昏黄灯光下的毛糙书页,新涨春水的清香,路灯下晶莹的雨丝,初恋耳朵上透着红润光泽的绒毛,深夜的犬吠,雨后的草坪,田间湿腻的泥土,姑娘松软的头发,婴儿的脸蛋……
随着你感官的苏醒,世界会匍匐在你的脚下,轻解她的罗衣。
侠以武犯禁,享乐者以感官犯禁……色狼,琴魔,香水谋杀犯,饿鬼,如狼似虎,如妖如媚。
这回说的是通感,探讨的是感受的敞开和表达的多元。
五、杂七杂八的也许。只是也许。
有趣。多一个厚颜无耻的家伙一块吹吹牛皮,谈谈风月,聊斋狐媚下酒,野史异闻佐餐,天天世说新语,日日拍案惊奇。工作内外都赏心悦目,沁人心脾。办公室或出差途中摆上一个这样的混蛋,招运辟邪,胜过布风水、涨薪水、发福利。
热诚。是真喜欢,做什么都在为这事做准备,修得一身旁门左道的内功,郁积于心,丹田汹涌,两眼放凶光,张牙舞爪,跃跃欲试。若蒙不弃纳入麾下,基本不需什么胡萝卜大棒的激励鞭策,下闸放狗,别拦着我就行了。
朝气。年轻人,跟世界一样处于青春期,万树流淌绿意,春风吹开少女的裙子——总寄望着要么登长靴跨骏马,挥洒热血和才情,要么春风十里,豆蔻梢头,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潜力。在目力所及的市面上大部分文章里,感觉是:这我也能写,至少能写得差不多好。这有可能是错觉。但除非读书读傻了,不然只会知识结构越来越完整,文字运用越来越纯熟,脸皮和底蕴都越来越厚重,就总有一天能得心应手,从心所欲……搞不好还会舍我其谁,独孤求败,尽管不知道这天和精神病哪个会来得更早一些,如果死神没来的话。
踏实。值班开门,茶水外卖,或当个影(印)帝,都很愿意,从底层做起,看得见的步步惊心,看得见的风生水起。鱼跃龙门,母猪上树,野蛮地成长为一个励志故事的主人公。这岂止是愿意,简直是梦幻职业路线图了,没看我混迹金融界和泥水界就是为这埋下伏笔的么?但愿你们不是真缺而且只缺了个送茶水的。
好打发。有着某种理想主义情怀的人,有着起码的尊严。让走很容易的,绝不死缠烂打,更别说一哭二闹三上吊什么的了,不过好像也很少有人会这么干吧?好吧,这个不算优点。放这里算是充个数。
不知时日过。只要有好玩的人在,地方没那么重要。所谓风月无古今,情怀自深浅。就算没有田园芳菲,水波潋滟,也能找上些许个好玩的人,酒肉美色,诗书歌舞,胡搅厮混,一世逍遥,不知老之将至。
底线。见过了风景和文字里的高山大海,就算够不着也知道什么是好,不易矫情,不肯敷衍,对作品有自己的底线和追求。
六、最后的话
写得是有点唠叨,而且不一定是为你好。
不求看完,但求您能拨冗回几个字敷衍下,告诉我说您压根没看完也好。可以一棍子敲醒我“这不是你的行当,还是去找点正经事干干吧。”像纳博科夫收到的回复那样也无碍:“建议你还是去看看心理医生吧。”
不用担心会伤着我的自尊,年轻人受点挫折有好处,何况不一定能伤着,厚颜如我,还可能会因为挨批而感到一种异样的幸福感——又和心中的大师靠近了一点,因这同遭受过的嘲笑。“最开始他们忽略你,然后嘲笑你,再接下来他们打击你,最后你胜利了”,想想都乐不可支。
但若是回得像吉卜林评贺拉斯那样,“讨厌他两年,接着忘记他二十年,然后以余生爱他,其中不知有多少不眠之夜。”就有点过了,不是我小心肝承受不了,而是这评价需要时间去说明的啊,你这不就是跟我一样瞎扯了吗?
假如你们不回我,丑话说在前头,日后我要是一不小心风生水起小人得志了,我就把你们列进采访黑名单——要是那时我还记得这事的话。这不是小气,是爱憎分明,是鲁迅式的倔强可爱,爱咋地咋地,“我一个都不原谅”。
但愿你看得开心,如果不,那么,该。
后记:
最近在波黑的小城住了下来,老城小桥流水,白天读书写作,黄昏遛弯散步,晚霞漫天时,清真寺的宣礼和教堂的钟声相继响起,绿头鸭划过桥底,鸽子飞向钟楼,然后灯火亮起,我独自归家,煮个面,开瓶汽水,看一部电影,不知时日过。
昨晚深夜被地震摇醒,床和家具嘎吱响,懒得跑下楼又睡不着,就翻了一下笔记,翻到十多年前写的求职信,好像跟年轻的自己重逢。
信里充满了各种引用和炫技,唠唠叨叨胡说八道,毫无节制,中气过于十足,自我过分膨胀,好像是得了神经病。既有刚看了一点世界,不知天高地厚的飞扬跋扈,又有着害怕被拒绝的某种不自信,希望把所有东西都一股脑交出来。
看了更多的书,走了更多的地方,学了更多的语言并终于学会沉默以后,回头再看这些,就会觉得脸上发烫,咣咣删掉三千字还有六千,下不去手了。虽然傻气了点,但年轻时那种顾左右而言他的羞涩和肆无忌惮的热诚,很难再有了。
信是写给旅行公司和旅行杂志的,当时辞了职,存款越花越少,旅途越走越惨,偶然看到一两则招聘广告,说既能合法读书写作,还能到处旅行,关键还有收入,心想这简直是理想生活。
就花了几天写求职信,不过因为当时在国外旅行,手机停用了,只能通过邮件沟通,效率很低,写评刊、报选题,一来二去,几个月就过去了,等到让我提薪水要求时,我已经发现这工作似乎也没想象中的那么理想,更重要的是发现了旅行也可以不太花钱,顿时没了工作的动力。
几年之后,干起了旅行杂志的撰稿人,面对那些被我的拖稿折磨得很崩溃的编辑,我就会想到对面的编辑好像是镜像的自己,我其中一种未被选择的人生。我很想问问她生活过得好不好,但好像不问也能猜到答案:“你觉得能好吗?别扯没用的,赶快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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