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南京显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罚款30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 。
天眼查显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实缴资本52000万人民币,控股股东分别为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南京市板桥农工商总公司,各自控股约67%和33%。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凤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南京开发了鸿创城、雨花台区板桥路西经济适用(拆迁安置)房项目、板桥绿洲南路经济适用房二期项目、朝阳西苑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