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立法是否“昙花一现”?护士处方权再引热议!国家卫健委回应,释放积极信号

学术   2024-08-29 18:03   四川  



“护士开具处方长久以来缺乏医学界的支持。”
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 阿泰

近日,随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一条关于人大代表建议的回复,“赋予护士处方权”再次成为医疗领域的热门话题。

是否“昙花一现”?地方立法,赋予护士处方权

实际上,针对赋予护士处方权的方案,此前,安徽、上海、深圳等地均已开始探索。

2022年,深圳开始探索护士处方权。同年6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予以修订,明确建立专科护士制度——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在护理专科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开展下列执业活动: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等;开具外用类药品。

条例明确,护理人员取得专科护士证书需满足3个条件:

具有本科以上护理专业学历;
具有5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及2年以上相关专科岗位工作经历;
取得中级以上护理专业技术资格。

2023年9月,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发布《深圳市专科护士培训和管理办法》,在深圳取得专科护士证书的护士,可以根据医疗机构授权,在专科护理门诊或者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卫生健康部门公布的目录开具检查申请单、治疗申请单和外用类药品。此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有效期5年。

2023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党办主任、上海市护理学会理事长吴蓓雯在接受上观新闻采访时透露,上海近年来也一直在布局相关改革,“市卫健委与护理学会合作,依托护理院校进行培训,首先将人才队伍建设起来”。人才队伍建设起来后,上海将优先遴选确有需要、可操作、符合医疗安全的门诊先行试点。“步子不能迈得太大,慢慢打通各个环节,让医、护、患都有理解适应的空间。”

虽然国内已不止一地开启了相关探索,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地方性的探索改革很有可能也只是昙花一现。

2017年,安徽省医改办在《盘活优质护理资源,做实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方案(试行)》,明确提出:探索给予执业护士在高血压、糖尿病以及伤口换药等特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在医师的指导下开具处方。但在后续推进的过程中,受各种现实因素影响并没有实现预想的效果。

2022年9月30日,“华西医院护理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宣布护士处方权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落地。华西医院护理部称:经过为期一年的反复论证和充分准备,2022年7月11日,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院长办公会通过了关于开展医护协议处方试点工作的决议。至此,华西医院成为全国首家护士处方权落地的医院。令人意外的是,该文件很快删除了。华西医院给出的答复是“可能现在感觉时机还不太成熟”。

国家卫健委回应,释放积极信号

8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公开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所提《关于制定相关法律规定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的建议》的相关内容。

国家卫健委在答复中介绍,2008年国务院公布实施《护士条例》,2020年对该条例进行修订。《护士条例》明确了护士的权利、义务及执业规则,以及医疗机构在保证护士人力配置、维护护士合法权益、加强护理管理方面的职责,对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保障医疗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授予护士处方权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护士按照工作职责可以为患者提供饮食、运动、疾病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指导。

答复的最后,国家卫健委指出,针对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建议,国家卫健委将适时开展专题研究,对国内外情况进行研究梳理。结合我国国情,对授予护士处方权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行充分论证,包括职责定位、执业形式、相关培训、服务内涵等内容进行系统研究,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政策

国家卫健委的此次答复,明确给出了将从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探索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可能性,对赋予授予护士处方权释放了积极信号。

赋予护士处方权呼声渐长的背后

国家与地方的这些举措,并不是突兀的。

2022年10月,民政部养老服务司负责人介绍,预计“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在总人口中占比将超过20%。

《全国第六次卫生服务统计调查专题报告》显示,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和癌症等慢性病已经成为我国最主要的疾病负担,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发病率达62.3%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慢性病多发,大众的护理需求也随之日益增长。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医疗保健体系改革下,家庭医生制度普及、医生多点执业推广等,都对护理工作提出了挑战。

上海创奇健康发展研究院创始人、执行理事长蔡江南认为,在老龄化日趋深化的当下,拥有处方权的护士对大量社区慢病患者群体是利好的,这种改变也是符合发展趋势的。

基于此现状,近年来,不少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也陆续提出授予护士处方权的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姚建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去年他就护理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充分调研,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赋予相关的专科护士处方权,我国的一些城市也就此进行了尝试,但总体而言,“我国在护士的使用方面,还尚未充分发挥专科护士能力和优势,专科护士既缺乏统一的认证及再认证标准,也缺乏相关岗位的设置及其配套管理政策和薪酬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十堰市太和医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李龙倜也建议,加大护理人才培养投入,优化课程设置,并优化专科护士的培养和使用,探索赋予专科护士处方权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剧、卫生资源紧缺以及医疗负担加重等挑战,许多国家引入并发展了高级实践护士角色,即授权护士处方权。

20世6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通过授予护士不同范畴的处方权拓宽护士的执业范畴,成为解决医生短缺问题的有效路径。

1971年美国爱达荷州率先赋予护士处方权,1978年南非授予护士紧急用药处方权,此后英国、博茨瓦纳、瑞典、澳大利亚、加拿大、纳米比亚、乌干达、爱尔兰等国家相继赋予护士一定限制的处方权。进入21世纪,新西兰、巴西、丹麦、挪威 等国逐步开放护士处方。据悉,全球已有44个国家或地区制定了正式的法律法规授予护士处方权。

2021年9月22日,国际护士理事会制定了全球第一部《护士处方权指南》 (以下简称《指南》),强调面对全球护士处方权实践的多样化其监管需要遵循的共同原则和最佳实践,提出了全球相关行动倡议、管理策略和实施框架。

《指南》指出,从各国的实践来看,护士执业范畴的扩展不仅可以为病人提供更加便利、及时的医疗服务,改善病人临床结局,而且可以更好地利用护士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提高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促进护理学科的发展。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相关的统一法规,对于如何推广和实施护士处方权还需要借鉴国外经验进行更多的本土研究和论证。

山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韩世范教授团队就《指南》借鉴国外的护士处方模式,经过国内权威专家的论证达成共识,设计出了我国护士未来开具处方的模式:

  • 独立处方:护士通过自身对病人的评估和诊断,可以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独立地开具处方;
  • 协议处方:在医生提前授权并签署协议的前提下,护士可以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开具规定范围内的处方;
  • 延长处方:在医生诊断明确并开具药物后护士根据病人情况沿用原有处方药物和剂量;
  • 调整处方(补充处方):在医生明确诊断并开具药物后,护士根据病人病情变化的评估和诊断,在临床实践指南的规范下,改变原有 处方药物的剂量。

国外护士处方权的发展经历了漫长曲折的过程,现已被人们接受。而在国内,护士处方权的发展才刚刚开始。

韩世范教授团队研究指出,许多国家发展或扩大护士处方权的主要障碍源于医生对自己处方主导地位的担忧,导致护士开具处方长久以来缺乏医学界的支持。

而我国,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

针对赋予护士处方权,在医疗行业内的争议一直没间断,其中,医生跟药师的争议尤其大。从医生的角度来看,他们认为护士的培养体系与医生有较大差异,循证思路相对薄弱,因此他们常常对护士开具处方的范畴感到困惑,导致护士开具处方缺乏医生的支持。对于药师来说,他们认为自己对于诊疗尤其是药物的理解并不比护士差,甚至还要更强,为何药师却不优先被授予处方权。

由此可见,撼动根深蒂固的理念并非易事,赋予护士处方权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赋予护士处方权,你怎么看?

参考资料:
1.上观新闻:《深圳宣布护士将拥有处方权,是冲击或机遇?上海专家透露:正稳妥布局相关试点》
2.法制日报:《看病不用每次都找医生了?专家解析地方立法赋予专科护士部分处方权》
3.国家卫健委:《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870号建议的答复》
4.张倩, 韩世范, 李明子等. 国际护士理事会2021年《护士处方权指南》解读[J]. 护理研究, 2022, 36(16):2827-2835.

责编|阿泰
封面图来源|视觉中国

医脉通是专业的在线医生平台,“感知世界医学脉搏,助力中国临床决策”是平台的使命。医脉通旗下拥有「临床指南」「用药参考」「医学文献王」「医知源」「e研通」「e脉播」等系列产品,全面满足医学工作者临床决策、获取新知及提升科研效率等方面的需求。


戳这里,更有料!

医脉通呼吸频道
关注医脉通呼吸科,快速获取国内外呼吸领域进展,及时查看指南更新,抢先知晓热门会议动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