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名称/分类说明
16. 其他类(第01.0~15.0类除外)
食品分类号 | 食品类别/名称 | 说明 |
16.0 | 其他类(01.0~15.0除外) | 本类别汇总了在01.0~15.0类别中暂无法划归的类别 |
16.01 | 果冻 | 以水、食糖和(或)淀粉糖等为主要原料,辅以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果蔬制品、乳及乳制品等原料,经溶胶、调配、罐装、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 |
16.02 | 茶叶、咖啡和茶制品 | 包括茶叶、咖啡以及含茶制品 |
16.02.01 | 茶叶、咖啡 | 茶叶:以茶树鲜叶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含有咖啡碱、茶多酚、茶氨酸等物质的产品。 咖啡:咖啡属植物的果实和种子,由果皮、种皮、种仁和胚经加工后制出的供消费用的产品 |
16.02.02 | 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 | 茶制品指含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调味茶指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品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 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
16.03 | 胶原蛋白肠衣 | 以猪皮、牛真皮层的胶原蛋白纤维为原料制成的、用于制备中西式灌肠的蛋白肠衣 |
16.04 | 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 以酵母菌种为主体,经培养制成的可用于食品工业的菌体及其制品 |
16.04.0 | 干酵母 | 经过分离、干燥等工序制成的酵母产品 |
16.04.02 | 其他酵母及酵母类制品 | 除干酵母以外的其他酵母产品及以酵母为原料,经水解、提纯、干燥等工艺制成的酵母类制品 |
16.05 | 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 (16.04除外) | 可用于食品中的一种或多种活的微生物(包括细菌、丝状真菌、酵母),经发酵、富集、乳化或不乳化、干燥或不干燥、混合或不混合、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品原料制剂 |
16.06 | 膨化食品 | 以谷类、薯类、豆类、果蔬类或坚果籽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组织疏松或松脆的食品。常见产品如薯片、薯条、玉米片、米片、果蔬脆等产品 |
16.07 | 其他 | 以上各类(16.01~16.06)未包括的其他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