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前奏:如何挑选目标公司?

文摘   2025-01-02 22:22   湖北  
企业并购过程在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并购准备阶段、并购实施阶段和并购整合阶段。本期文章,笔者将向大家详细介绍并购的准备阶段相关内容。

目标公司的选择
并购目标公司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并购计划是否能够顺利实现。因此,其是并购的众多环节中不可忽视的部分。企业在选择并购目标公司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并且遵循一定的原则,同时还要把握恰当的并购时机。
考虑因素
企业规模
目标公司的企业规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盈利能力、市场话语权和商誉价值等情况。对于以并购方式进入新市场为目的的并购公司而言,企业规模因素尤为重要,并购一定规模的目标公司,有助于并购企业提高市场份额,迅速占领市场。但是,规模越大,并购成本相对也越大。而且,规模越大,意味着企业的管理体系也愈加复杂,对并购公司的管理层的要求也更高。因此,公司在选择目标公司时,不可一味贪大,应根据并购计划和自身状况,选择合适规模的目标公司。
行业状况
行业状况是影响企业并购目的实现的一大因素。如果企业计划在目标公司所处行业继续经营,则需要考虑该行业的发展状况。一般而言,应回避“黄昏企业”。其次,应考虑所选行业的市场饱和度。在供求关系保持平衡的情况下,如果企业还有发展空间,则可以考虑入驻。另外,还需考虑行业的准入限制等情况。
政策、法律规定
国家政策、法律规定是并购企业在选择目标公司时不可忽视的因素。我国并未对企业并购专门立法,相关规定散见于各部法律法规之中,而且各地出台的相关政策也不尽相同,因此这增加了企业并购的法律、政策风险。企业进行并购时,应注意相关政策、法规的限制,如我国对于外资并购和国有企业并购等的准入限制、对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相关的审批程序的规定等,以防因政策、法律限制而无法实现收购计划。除却限制,我国相关部门也规定了一些支持政策,特别是吸引外资方面。企业在选择目标公司时,也可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减少并购成本。
盈利潜力
目标公司一般属于经营不善的微利或者亏损企业,而盈利是企业的最终目的。因此,并购企业在选择目标公司时,需要考虑自身的整合能力。且只有通过整合后,目标公司有较大可能实现盈利,才可作为备选方案。企业的盈利潜力受到企业管理制度、技术研发水平、行业发展状况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企业在评估目标公司的盈利潜力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情况。此外,并购企业还可利用亏损企业的未弥补亏损,获取一定的税收收益,减少并购成本。 
选择原则
并购风险最小化
如上节内容所述,企业并购会面临多种多样的风险,如因企业文化差异、企业管理制度和薪酬标准差异、企业战略差异等造成的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等内部风险,以及政策风险、法律风险、国际环境风险等外部风险。企业在选择目标公司时,应尽可能地规避相关风险的发生,都存在风险的,两害相权取其轻。为避免在整合阶段遭遇困难,企业应预先收集有关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团队、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以及被并购企业的市场客户、战略伙伴的态度等方面的信息,审慎地评估可能存在的整合风险。同时,对于不可避免的风险,还应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
协同效应最大化
追求协同效应是公司并购的一个重要动机。企业规模的扩大,意味着该企业在市场上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甚至有权参与国家相关政策的制定;协同效应的存在还使得两个企业的资源能够得到充分利用,减少生产、销售环节的成本以及管理成本。同时,企业并购使得两家企业融为一体,优势互补,而市场行为步调一致,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企业在选择目标公司时,应以协同效应最大化为原则,都能产生一定的协同效应的,则两利相权取其重。
并购价值最大化
并购不是企业的最终目的,通过并购实现更大的盈利才是公司的目的。因此企业在选择目标公司时,不可一味追求风险最小化、规模最大化。如果企业所选择的目标公司处于黄昏企业,其市场已经接近饱和,发展前景也有限,那么即使风险再小,规模再大,也不见得值得企业实施并购。此外,企业在并购时,也不能仅着眼于追求当前的并购成本最小化,还应考虑企业的未来盈利潜力,一个合适的目标公司应为并购企业带来新的增值潜力。
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
企业并购有时并非为了短期的盈利,而是为了服务于公司的最高战略布局。例如前文所说的阿里帝国收购优酷土豆,其并购成本显然不低,但是该并购可以使得阿里集团掌握从电影制作到发行的整个环节,且弥补了集团在网络视频播放平台上的短板。因此,即使短期看来,并购成本较高,收益在短期内可能难以实现,但因其与公司战略部署完全匹配,故阿里巴巴最终仍选择将其作为目标公司。 
并购时机
企业并购最终能够实现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企业发展状况等多方面的影响。因此企业并购不仅需要选择合适的目标公司,还应选择恰当的并购时机。一般说来,往往在经济转型、经济波动时期企业并购越频繁,促进行业洗牌。
企业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选择不同的并购战略。在创业初期,企业可以选择内生性的发展方式,以培养自己的核心竞争能力并积累并购资本。在行业进入衰退期后,企业可以通过并购向其他“朝阳行业”发展,实现公司顺利转型。
并购方案的策划
并购方案的策划是并购准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并购能够最终实现。方案策划包括评估定价、税收筹划、付款方式确定、并购融资以及反垄断审查等多方面内容。详细内容见第二章节,本章仅作简要介绍。
评估定价一般由资产评估机构进行。“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公布的数据,2012年我国主板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交易的961份评估报告中,有780份报告的评估定价被作为重组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参考,占比81.17%。”[ 王小荣、陈慧娴:《企业并购重组中评估定价与成交价,谁被资本市场接受?——来自 2007—2011 年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载《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15年第9期。]这表明资产评估报告已经成为企业确定并购价格的重要依据。
评估方法有资产价值基础法、市场比较法、未来收益折现法、期权定价法等,由于资产评估并非律师的专业领域,再次不再多加介绍。
税收筹划是企业并购中的一大难点,并购企业所处行业的不同、支付方式的差别均会导致企业并购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从而对企业的并购成本产生重大影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行业差别上,如符合国家要求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企业选择不同的支付方式,也会对企业税负产生影响,以现金购买、股票交换和承担债务方式为例,其影响如下:
不同支付方式对企业和企业股东的所得税负影响

现金购买

股票交换

承担债务

目标企业

纳税

不纳税

不纳税

目标企业的股东

几乎没有节税

延迟纳税

不纳税

此外,不同的支付方式对企业的支付压力也不同,现金支付则对企业的现金周转能力要求较高,在短期内会造成企业的巨大支付压力。以发行股票方式支付则会导致股权稀释等问题,甚至可能面临反收购风险。
由于企业并购所需资金巨大,并购企业往往会寻求“外援”,即进行并购融资。企业融资有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类,其中外源融资又可分为债务、股权、混合以及特殊融资等多种方式,根据学者的研究,不同方式的优劣大致如下:

方式

概述

优势

劣势

内源融资

自有资金、

资本积累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的自有资金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包括折旧和留存收益。

1.融资速度快;

2.资金到位的风险小,避免了外源融资时的违约风险。

1.对企业自身的现金流要求较高;

2.融资用于的目标企业或项目经营具有一定的风险时,内源融资使企业承担完全的责任。

外源融资

债务融资

包括银行借款融资和债券融资。

1.缓解现金支付压力;

2.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

加大企业的融资成本,增加企业的债务负担。


权益融资

通过扩大企业的所有权益来获取资金作为并购支付来源,主要包括:普通股融资、优先股融资、换股并购融资和私募股权融资。

普通股:财务风险相对小,不存在不能偿付的风险,而且普通股没有到期日,能保证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

优先股:满足并购方保持目标企业控制权的需求。

换股:避免大量现金的支付,而不会使公司的营运资金遭到挤占,缓解了企业短期内的融资压力。

私募:更具隐蔽性,运作也更为灵活。

普通股股东享有股东权利,可能会削弱企业的控制权。

优先股:相应的优先权可能对公司决策产生影响。

换股:被并购企业多为微利或者亏损企业,不易找到愿意持股的主购企业。

私募:门槛高,对象少。


混合融资

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

1.缓解现金支付压力;

2.获得货币的时间价值。

 

1.发行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2.行权后可能削弱企业控制权。


特殊融资

包括杠杆融资等。

 

 

1.以小博大,初始并购成本较低。

1.经营状况未知,存在经营风险。

此外,企业制定并购方案时,还需特别关注《反垄断法》的规定,评估该并购行为是否可能导致限制、禁止竞争而被有关部门拒绝批准。如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就是因经营者集中审查后,认为限制竞争而被禁止并购。企业应避免重蹈覆辙。
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分类
主动并购企业确定了目标企业的范围之后,则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对并购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包括法律尽职调查和财务尽职调查两种。前者侧重于调查相应并购事项的法律规定,发现并购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及时解决并规避法律风险。后者则是指由财务专业人员(主要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尽职调查)针对目标企业中与投资有关财务状况的审阅、分析。财务尽职调查的目的是揭示财务风险或危机,了解目标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资产负债、内部控制以及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并据此预测该企业的未来前景。
两种尽职调查均是企业并购不可或缺的重要参考标准。由于后者非由律师进行操作,在此不再多加赘述。
法律尽职调查概述
法律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方式、程序、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将在第三章中详细介绍,在此仅作简要介绍。
法律尽职调查一般由律师进行,调查方法包括书面审查、访谈、实地调查、询问相关人员等。信息获取途径则包括互联网检索、向公共机构查询等。在调查中,律师会接触到企业许多重要信息,因此企业应与律师签订保密协议,督促律师履行保密义务。
对于无法获取的资料,律师一般会请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在出现纠纷时,作为证据提供。同时,也可以作为法律尽职调查的一部分,供收购方判断该目标企业的现状和法律风险的参考之用。
来源:网络综合

启金智库 & 产融公会 将于 2025年1月11-12日深圳 举办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产业并购、并购基金、控制权收购、跨境并购、跨境换股新模式、SPAC并购上市最新实操和成败案例剖析专题培训,本次特邀6位资深实战派主讲嘉宾深度分享和交流最新的心得、经验、案例,助您和您机构团队建立展业必备的知识体系、实战技能、稀缺经验和有效人脉,诚邀各单位公司的参加!

【课程提纲】

 第一讲:并购市场和政策概览以及经典并购案例 

(时间:1月11日周六上午9:00-10:30)

·主讲嘉宾:A老师,头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总经理。

一、中国并购市场整体情况概览

二、近期并购重组政策介绍

三、经典并购案例分享

四、答疑与交流


 第二讲:A股并购重组和A股上市公司收购要点和案例分享 

(时间:1月11日周六上午10:30-12:00)

·主讲嘉宾:B老师,头部证券公司投行并购重组业务执行总经理。     

一、A股并购重组和上市公司收购市场动态及趋势

二、A股上市公司对外并购实务要点

三、A股上市公司收购实务要点

四、跨境并购关键要点

五、A股和跨境并购案例分享

六、答疑与交流


 第三讲:董秘+CFO视角下,如何有效落地实施上市公司并购、考量并购基金实操和案例 

(时间:1月11日周六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郭老师,某A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过往历任2家A股上市公司董秘/财务总监/战略投资总监、1家百亿港股上市公司CFO、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副总裁、券商投行高级项目经理、四大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大型律所顾问。持有9大金融证书。

一、全面探索上市公司并购:关键维度、逻辑、流程、撮合方选择、尽职调查与谈判技巧

(一)从哪些维度来看上市公司并购?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逻辑是什么?

(三)上市公司并购的操作流程是什么?

(四)上市公司并购一定需要撮合方吗?

(五)如何选择合适的并购撮合方?

(六)如何做好上市公司并购的尽职调查?

(七)如何进行成功的并购谈判?

二、从专业维度来看上市公司并购难在哪?

(一)上市公司并购的产业关注点是什么?

(二)上市公司并购的审批规则关注点是什么?

(三)上市公司并购的合规关注点是什么?

(四)上市公司并购的财税关注点是什么?

三、如何设计好并购交易方案?

(一)如何设计好交易结构?——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交易结构

(二)如何设计好交易结构?——上市公司控股权交易结构

(三)交易对价方式是什么?

(四)如何谈判交易标的估值?

(五)如何谈判业绩对赌?

(六)如何考虑并购整合?

(七)如何考虑并购的审批流程?

(八)如何考虑并购的法律风险?

(九)如何做好上市公司并购的内幕信息工作?

四、上市公司并购财税关注要点有哪些?

(一)如何考虑上市公司并购标的估值?

(二)如何考虑上市公司并购标的财务规范问题?

(三)上市公司并购如何账务处理?

(四)如何考虑上市公司并购的商誉问题?

(五)上市公司并购对税收考量因素有哪些?

(六)上市公司并购对资金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五、上市公司并购基金的考量因素有哪些?

(一)并购基金的概况?

(二)并购基金的运作模式有哪些?

(三)并购基金的结构化设计及关键条款?

(四)并购基金的发展趋势?

六、上市公司并购案例分享

(一)上交所案例分享

(二)“924”以来,48个重组案例分享?

七、如何抓住2025年的并购机会?

八、答疑与交流


 第四讲:SPAC并购上市和出海并购模式要点及分享案例 

(时间:1月11日周六下午16:30-17:15)

·主讲嘉宾:杨老师,九久集团(Ninth Eternity Deep Tech Group)中国区合伙人。曾任省广股份[002400]投资部总经理等,擅长境内外上市并购/SPAC/美元资产管理。

一、SPAC并购上市模式最新要点与案例

二、出海并购要点与案例

三、答疑与交流

介绍破冰与互动交流会

(时间:1月11日周六17:15-18:00)

学员介绍破冰、强化彼此认知、实现合作共赢

环节一:所有参会嘉宾自我介绍及项目介绍(可展示PPT)

环节二:潜在合作机会发掘及互动研讨


课程提纲·第五讲

 第五讲:A股上市公司跨境换股、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实操和案例 

(时间:1月12日周日上午9:00-12:00)

·主讲嘉宾:冯老师,锦天城律所高级合伙人,某 A 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在境内外上市、收购兼并、私募股权投资等方面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一、A股上市公司跨境换股最新实操

(一)10号令时代下的跨境换股

(二)首旅如家、航天科技、东诚药业跨境换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对跨境换股的影响

(四)长川科技、冠捷科技、罗博特科跨境换股

(五)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修订发布《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1月1日)

(六)至正股份跨境换股

二、上市公司控制权收购

(一)敌意收购与协商收购

(二)法律尽调过程中的关注点

(三)方案设计及信息披露

(四)整体的意见建议

三、答疑与交流


 第六讲:高科技产业投资并购、产业并购基金及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实务和案例 

(时间:1月12日周日下午13:30-16:30)

·主讲嘉宾:张老师,深圳远致富海投资(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公司)投资总监、多支新兴产业基金负责人,清华大学优秀博士后,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擅长新兴产业创投、并购和上市公司资本运作。

一、高科技产业投资并购逻辑与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实务

(一)高科技产业投资并购逻辑

(二)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公司股东结构设计实践经验

(三)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投资策略及典型案例

(四)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投资领域的行业选择与实践

(五)混合所有制并购基金参与上市公司特殊机会并购投资的案例与思考

二、产业并购基金的设立与运作

(一)基金设立与参与主体经验

(二)投资领域与投资策略经验

(三)基金运作要点与退出设计

三、一级投资并购案例及上市公司对标分析

(一)案例一:某柔性线路板龙头企业

(二)案例二:某新能源汽车IGBT企业

(三)案例三:某通信光芯片封测企业

(四)案例四:某通信/激光/数据中心的光学器件企业

(五)案例五:某军工特殊子弹企业

(六)案例六:某军工天通一号卫星天线企业

(七)案例七:某军工火箭固体推进剂企业

(八)案例八:某头部益生元膳食纤维企业

(九)案例九:某半导体企业

(十)案例十:某新材料企业

四、答疑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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