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里仁篇之: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文摘   2025-01-09 20:57   广东  

《论语》

           
里仁篇之:苟志于仁矣,无恶也

原文

子曰:“苟[1]志于仁矣,无恶也。”

宋·朱熹:”恶,如字。苟,诚也。志者,心之所之也。其心诚在于仁,则必无为恶之事矣。“

明·张居正:”盖天理人欲,不容并立,心既专于天理,又岂有纵欲灭理之为乎?孔子勉人为仁之意如此。“

注释

[1]苟:假若,如果。

翻译

孔子说:”如果一个人具备了仁的修养,就不会有特别讨厌看不惯的人和事了。“

宋·朱熹说:”恶就是字面意思上的坏或不善。‘苟’表示真诚。志向,是指心灵所追求的方向。如果一个人的心真诚地专注于仁德,那么就一定不会去做坏事了。“

明·张居正解释道:”天理(自然法则或宇宙真理)和人欲(个人欲望)不能同时存在,当心专注在遵循天理时,怎么可能会有放纵欲望而破坏道理的行为呢?孔子鼓励人们追求仁德的意图正是如此。“

心得


天理和人欲不可能同时存在,就像快乐和悲伤不可以同时存在一样,当我们真诚地追求天理的时候,就不会有人欲的存在的。
而孔子说如果一个具备了仁的修养,就不会有特别讨厌看不惯的人和事,这里的仁就是一个修养的标准了,当我们能够允许那些我们讨厌的事和人存在的时候,本身我们也就获得了平静。
放下我们的那一份欲望,不要去想着掌控更多,而是多一份允许,多一份包容,这便是孔子所说的仁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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