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爱之名

文摘   2024-09-11 22:03   江苏  

勿以爱之名

高二13班   曹天泽

       曾读杨绛的《我们仨》,对阿圆小时的片段记忆幽深。杨与钱为小阿圆买一本大书,“书大字小”,杨钱在桌前读书时,阿圆就站在小凳子上玩。她不识字,静静呆在父母身旁画书、“看书”。

      如今想起,仍觉这画面美好和谐。有人可能觉得为小孩子买本看不懂的大书,实在有不注重教育之嫌。在我看来,这真真是可贵之处,杨与钱没有围着阿圆忙前忙后,规束着女儿读“启蒙读物"“儿童必读”。杨与钱爱读书,即便得女,依旧如故,保持读书的生活习惯,陶冶自己的志趣。爱及阿圆,也熏陶着将书引入她的生活,而非放弃提升自己,一心培养阿圆。

      此间即可得家庭相处之真谛:欲爱其子女,必先爱自己。

      自爱既非利益的独占,亦非爱他的劲敌,恰恰相反,自爱是爱他的先行者,是爱他的导师。心理学常说不自爱的人不具有独立完整的人格。不自爱的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常会陷入自我牺牲,自我感动的深渊中,不顾子女真实感受,以自以为是的爱,满足自己“我很伟大”的心理认知

      爱的本质是让被爱之人成为更好的自己。不自爱的人提供的爱,早已失去爱的本质,这类人成为父母只能提供空壳之爱。这不是爱,是控制,只凭一句“一切为了你好”的苍白掩饰,便可使子女在压抑中爆发,或是歉疚中溺死。

       自爱亦是最优质的家庭教育。

       暑期研学在德国当地的家庭住了一周,家中有架钢琴,本能以为是我的搭档和他的弟弟所用,后得知是其母亲至爱。母女聊天中,我的搭档常常在吐槽,其母用心聆听,偶尔做出回应,从未强势点评,不做教育之态,与女儿共情,尊重女儿的观点,偏爱女儿的立场。母女关系亲密却有边界,这是心理学说的“客体分离”真实案例吧。彼此拥有独立人格,爱人之前做到了自尊、自爱、自洽。搭档的父亲亦多次告诉我:“我可以自由的做任何事,就像在家里一样。”

       在这样的家庭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空间,互助却不依附,相爱却无捆绑。拥有这样原生家庭的孩子成为父母后,也不会走向高控制家庭的境地了。

       现身边不乏有为陪读辞去工作的母亲过度节俭,降低生活质量,只为供子女学昂贵爱好;强迫孩子实现自己未完成的梦想之父亲……多少家庭被困在这样的深渊里,自以为爱却给孩子留下无法治愈的伤痛。

       还请勿以爱之名剥夺彼此爱的能力;勿以爱之名折彼此携手远行的翅膀;勿以爱之名将两代人紧紧捆缚以至窒息。

       真爱则使其自爱,使其自由的向上生长。帮我们找到适合的土壤,浇灌适量的水,在温暖的阳光下,和煦的轻风中按自己的生命节奏扎根,当根系发达,强风暴雨亦不可摧之。亲爱的父母与我们共同成林,爱就像风在空中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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