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更多理赔知识及理赔领域动态,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哦!
上一《理赔札记》案例中的异议要点,说的是先天性畸形免责的抗辩方法。与此不同,遗传性疾病不适用免责条款,更强调疾病本身的非遗传特征,或证明遗传因素并非患病的决定性因素。
本栏目以如下“慢性肉芽肿病系遗传性疾病重疾免责案”的成功处理为例,权当今年《理赔札记》的完结篇。
2020年4月30日,葛曼为女儿赵倩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间终身,基本保额200000元,保险责任包含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特定疾病保险金(200000元,含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023年7月3日至8月28日,赵倩在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住院56天,出院诊断为:1.慢性肉芽肿病(CYBA基因纯合突变,LOH型);2.非血缘部分相合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状态;3.骨髓移植;4.植入综合征。
嗣后,葛曼按照保险合同提出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申请(没有提出特定疾病保险金索赔),保险公司出具《理赔决定通知书》,对其重大疾病保险不予承担保险责任,并终止该保险合同。理由是:本次保险事故不符合合同中(保单责免)保险责任约定。
2
异议
2024年7月11日,弈赔建立诉讼案件工作群。此前,弈赔解纷中心曾向案涉保险公司提交《拒赔异议代理意见书》,要点如下:
案涉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贵司做出不予承担保险责任的理赔决定,但终止该保险合同没有法律及合同依据。依据保险合同条款,只有在赔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特定疾病保险金、疾病终末期保险金及身故保险金的情形下贵司才有权终止合同。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出院证明记载:患儿诊断“慢性肉芽肿病”明确,有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指征,并在该次住院期间实际行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符合贵司重大疾病保险金和特定疾病保险金的理赔条件。
对于本案贵司适用责任免除条款依据不足。据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住院病案首页显示:慢性肉芽肿病的疾病编码是D71.x01,《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将其列在“血液和造血器官的其他疾病(D70-D77)”,未特指其为遗传性疾病,或将其列在Q00-Q99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3
诉讼及理由
在与保司诉前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院于2024年8月6日立案,11月14日开庭。弈赔合作律师向法庭阐述如下理由:
保险条款定义的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者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者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本案中,外周血遗传性疾病基因筛查提示患儿CUBN基因存在一处为错义突变,CYBA基因纯合突变,LOH型(染色体杂合性缺失)。LOH,简言之,就是某个来源于父本或母本的基因拷贝如果丢失,那么使得具有SNP的区域无法表现出杂合的状态。基因检测报告里的致病基因是纯合突变,而其父母是杂合,就不能完全说患儿的疾病是从父母遗传过来的。
遗传性疾病的责任免除,要证明由遗传原因导致而非与遗传因素有关,即:保险公司要确认遗传疾病与出险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单单证明与遗传因素有关。
该基因突变仅为疑似致病因素,不具有绝对性和排他性。对于不同个体而言,遗传因素并非患病的决定性因素;对于不同疾病而言,代统影响也并非下一代患有同种疾病的决定性因素。年龄因素、环境因素、个体间的差异都会影响疾病发生。
为证明上述观点,弈赔合作律师向法庭提供了相应判例。
2024年12月11日,在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按照基本保险金额的80%,即320000元赔付重大疾病、特定疾病保险金。
如果你是保险行业从业者,对保险理赔知识感兴趣,希望免费加入理赔交流群,学习理赔帮助展业、提升服务。现在!扫描下方二维码,弈赔帮你学习保险理赔要点!
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您的点赞与在看是我们更新的最大动力,我们将持续为您带来深度的理赔知识分析及最新的理赔动态!
往期精彩文章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