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旧文。
人究竟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
关于这个问题,大约可分为三派:有人认为人是利己的(简称利己派),有人认为人是利他的(简称利他派),有人认为人既可利己又可利他(简称中立派)。
比如,利己派认为,不论人做出何种行为,这些行为都受到当事人的意志驱动,换句话说,哪怕是帮助他人,也是为了满足自己想要帮助他人的愿望;
利他派认为,如果人人利己,社会将无法正常运转,既然社会在正常运转,说明人还是利他的;
中立派认为,人有时候是利己的,有时候是利他的。
人究竟是利己的,还是利他的?”——这个话题非常容易陷入价值判断,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一旦开始对话,很快就转变为——人究竟应该利己,还是应该利他?
除了普世价值之外,任何价值判断最终的结果就是三派:正方、反方以及和稀泥方。
普罗泰格拉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
公说,公一定有理;婆说,婆必须有理。如果出来第三个人,他基本上会说:大家都有不对的地方,一个巴掌拍不响,不要吵了。
立场不同,情感不同,价值判断的标准就不同。价值判断的标准不同,得出的结论就一定不同。对错根本不重要。
经常有人说,理不辩不明,这是一种相当扯逑蛋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