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评审意见10问与答

学术   2024-09-02 18:05   上海  
众所周知,国自然的评审意见属“主观意见”,同一份本子“见仁见智”,最终所得的意见可能是大相径庭。很多时候,一份材料经过各路大神指点并改了十几、二十遍,院内请专家预评审时甚至得到大佬的点名表扬,而基金放榜后却得到了CCC,遇到这个情况真的心塞: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能中标的因素很苛刻,不中标的原因那就简单许多了。有时候,迫于名额有限或第一印象就不想给你A,那么意见无非是找一个理由拒绝你而已,或许并不是你的本子不好。另外,小概率还可能有一些特殊的问题,并不好从评审意见里告诉你,这种问题也就更方便pass掉你的本子了。本文拟从客观角度去分析,并合理采纳国自然的意见,一方面弥补不足的地方,另一方面忽略明显不合理的意见,减少焦虑感。

1.创新性不足

“研究创新性不足”是个较为常见、“信手拈来”的负面意见。但创新性不高,绝对不是单纯研究的“分子”、“通路”、“假说机制”、“分子作用模式”被报道过,比如PD-1、cGAS-STING、表观修饰、RBP,单纯说这些属于“创新性不足”可以忽略。评审人指出“你研究的这个分子已有报道”“机制已有报道”,甚至给你发了一两篇文章的题目或DOI号,只要不是全部假说都是已发表的内容,甚至就完全在申请人所研究的疾病中报道过,那么“创新性不足”可理解为科学问题过于简单,缺少前期工作基础以及基于已发表工作的合理性假设。国自然基金不是遴选“诺奖”项目,项目所有涉及到的元素,如分子、机制、通路、作用,都需要有报道依据,不存在绝对的新分子、新机制。。。随着项目申请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创新性不再仅依赖于热点以及科研问题的复杂程度,分子新(报道的文章不多)、科学问题合理、有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都存在创新,并且重要的是项目存在重要的研究意义。

2.科学假说不明确

国自然项目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科学假说,而小部分申请人把“假说”过程写成了综述的感觉。先让我们回顾一下“科学问题”:基于选择的临床问题,借助于国内外已报道的成果将之科学问题化。这里“科学问题”有推导、判断的过程,非简单的整理、罗列,需要归纳和总结,再结合申请人前期基础,最终形成本项目的科学假说。

科学假说里涉及到的分子、机制在立项中需要有明确的探讨,或者有些申请人会莫名地在假说中增加很多发散性的、立项中完全没有提及的内容(分子),这缺乏必要的依据,在前期实验或者已经发表的成果中并没有引入这样的内容,纯属于臆想,这是不太可取的。

3.研究方案设计不合理

对于临床专家而言,一份标书临床选题、研究意义、临床观点的认同感是他们非常重视的。而对于基础方面的专家,从科学假说的推导过程、学术认知到项目研究方案设计,是他们擅长的领域。有些本子的研究方案设计或许过于简单,缺少了必要的“药物对比”“分组”“挽救实验”等排除性、对比性研究内容。对于这样的评审意见,我们可以参考本领域一些工作量比较细致的文章作为参考。

当然,有一些意见指明你的研究方案局限于动物、细胞,需要增加临床样本的研究。对于该意见或许需要分类讨论,比如研究心肌肥大,评审意见说“需增加临床样本进行研究”,那显然是不那么符合实际情况以及伦理要求的。

还有一类意见可能觉得本项目研究设计中“缺乏亮点技术”,需要增加“单细胞”“代谢组”相关的研究内容,不理解但尊重。

4.项目过于庞大,难以结题

上面内容也已经表述过,现在以及往后的国自然标书,高创新性绝对不是依赖着科学假说的复杂程度。一个国自然的面青地项目,需要有它自身复杂程度的合理性。做基础科研的都是知道的,现在的耗材试剂是多么的贵,更加不要说一些专家建议的要增加flox鼠、增加“空转”了,加上实验必要的重复以及肯定会出现的阴性结果,一个30-40w的项目,能做出什么样的预期成果也是能估算出来的,别设计出来的面青地项目宛如一个重点项目的体量。

当然了,能优秀结题的毕竟是百里挑一的,这里甚至还有一部分优秀的申请人在项目立项之前就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研究内容。普通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中“预计研究成果”简单估算一下:一个面青地项目,大概能发表1-2篇3-8分的论文。那么,我们申请书的复杂度可以合理地按照上述的标准去设计。

专家们并不都与实际研究脱离,也明白什么体量的研究假说是合理的。这个意见大多数情况下是项目的研究内容过多,与申请人的水平、项目的经费存在非常明显的不匹配性。对于申请人前期的文章、依托单位,甚至学历水平较难突破的情况下,过于复杂的假说实属难以让专家相信申请人可以顺利结题。

5. 申请人的研究能力存疑

国自然项目属于“投资”性质,旨在提升国内申请人的学术能力和水平,增加未来科学家的可能性,所以国自然也讲求“投入产出比”,当然他希望把有限的经费投资给更具潜力、更有可能产出的申请人身上。“不相关的文章1-2篇”、“F系列”、“硕士研究生学历”、“co一”,甚至存在retract以及一些不可言说的问题,申请人的这些特征有一定可能性会被专家质疑。这与“研究基础薄弱”、“无相关研究基础”有一些类似,但“研究能力存疑”可能更偏向于对学术、文章之外的点发出了质疑。

申请人缺乏直接相关的研究;项目中所涉及到的专业技术过于高级;依托单位缺少实验平台;项目所需的实验条件、设备过于苛刻;申请人单人作战,没有团队协作。上述这些问题解决办法是,慢慢积累自己直接相关的科研代表作拒绝科研快餐,减少A+B=C式的科研论文增加必要的技术锻炼;现在已经取消了“申二停一”的规定,那就屡败屡战,一直申请

6.经费预算不合理

经费预算肯定是需要合理的,虽说过高或过低的预算都会被评审人质疑其合理性。但,也看到过“6分钱的材料,1毛钱预算超标,预算不合理”的吐槽。这种意见,显而易见是在找理由拒绝你。

我们可以在经费预算部分,做一个简单的表格,分别对应着研究模块、需要的耗材、需要的数量、单价、总价。耗材单价去查看清楚,这样子一目了然,清清楚楚。

当然,大家其实是心里有底的。比如一个裸鼠1-200元;一支100μl的常规抗体可能是2-8000元。明显不在这个范围内的需要确认,到网上或联系厂家问问价格。总之,合理即可,这个不是什么难点。

7.团队配置不合理

教授、主任配置过多,而中青年科研骨干不足,或者青年人才缺乏,可能会影响团队的创新与执行能力。一个项目,关键的还是需要核心研究人员,如果研究人员配置的数量过少,无法有效分担科研任务,必然让专家觉得项目执行效率存在低下的可能性。此外,团队成员研究背景与项目主题不符,或与本项目的研究领域差异过大,在本项目中起不到任何作用,这也是不可取的。

一个面上项目,配置一到两个高级职称人员,配置三四位主治医师,两三个硕博学生,较为合理。这样的配置既保证了项目的专业性和创新性,也有助于培养年轻科研人员以及学生,为团队未来发展储备力量。同时,这种配置在工作量分配和角色分工上也比较均衡,有助于提高项目执行与结题。

8.为什么研究A不研究B

这个意见也是较为常见的,该意见涉及到一些基础研究的共识问题,需要自己进行必要的判断,是否确如专家所说存在此问题。其关键点在缺乏排除性证据,当然写作表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出现该意见

a. 申请人主要从事A方向研究。申请人的前期文章发现了在一定情况下,A与疾病相关的关系;

b. 申请人的前期工作中发现了A、B双重驱动作用。正常的情况下(共识)是B发挥作用,但基于我们前期的研究基础,与B相关的A也发挥了驱动作用。

c. A属于非典型的作用。共识,大量研究表明B是发挥作用的,而本项目提出的A可能属于一个非典型作用。

d. A、B属于同一个大的研究方向,基于疾病与该研究方向作为领域研究前沿。基于A可能存在的一些优势或价值,让我们在本项目中关注A。

9.立项依据不充分

立项依据整体的逻辑结构是:聚焦一个重要且具有研究意义的临床问题;引入国内外以及申请人针对该问题已报道的文献结果;结合申请人前期研究基础,推导出项目的科学假说。

立项依据不充分的原因有大致有如下几点:a.没有清晰、精准地引入需要解决的科学问题;b.推导过程逻辑混乱、跳跃,或无逻辑;c.对现有的研究成果缺乏必要的分析和总结;d.立项中,描述的内容与科学假说存在断层。

我们在立项过程中引入的国内外发表的成果,是为假说的提供了立项基础,也明确本项目是如何建立在前人的工作之上的。结合申请人的前期研究成果,解释假说结论与现有研究的关联,并佐证如何从已有的文献和研究基础中得出本项目的科学假说,这也就是立项充分的关键。此外,在立项依据的每个小结部分确保逻辑连贯性,让论点能够自然过渡,一定程度上能让评审专家容易且清楚地理解本项目的提出,具有明显的研究意义、创新性以及充分性。

10.可行性不足

研究方案、研究方法、立项依据、平台保障等均会影响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的判断。优化研究方案,确保总体的设计严谨科学,步骤清晰,可以通过本领域直接相关的研究论文进行学习参考;技术路线图部分,针对需要佐证的内容体现必要的流程、步骤、技术手段;选择合理、合适的实验方法;对于依托单位没有的设备,是否选择平替,或者找寻合作单位完成。当然了,个人背景或许也能左右对项目可行性的判断,一个在顶级三甲单位工作,并发表过若干篇直接相关论文的申请人,应该很少会被质疑可行性吧。

最后,还有一些“研究低表达分子无临床价值”;“M1型抑炎巨噬”;“文字不要用这个颜色”;“字体不统一”;“多次标注p值有必要吗”;“研究内容写得太复杂”;“研究方法像实验记录”;“都很好,但不建议资助”;“(虽有IF10+相关代表作),你还是研究基础太薄弱”。好吧,来年再战!

提升科研思维,让科研回归“科研”本身!
END

小张聊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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