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团:慈善界需要认真思考,什么才是好的慈善

文摘   2024-08-15 18:15   上海  


本文转载自微信公众号“ 长青文献图书馆”(ID:cqtsg2021),原标题《杨团:好的慈善,不应犯GDP主义的错误》。


6月29日,在北京基业长青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主办的“主编来了”沙龙活动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团老师与现场与会者畅聊慈善理论、慈善法治、慈善传统、近期热点话题等。本篇文章是现场文字实录,推荐阅读。


题图素材由AI生成。




CFF:2004年4月,公益时报刊发布您解读《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文章——“杨团:基金会背后的公民社会”。您谈到:所谓“整体社会制度和结构”,就是说,第三部门跟第二部门都是公民社会,都是独立的个人来建立的。

2002年,朱传榘先生发表“喜见非营利组织在中国的兴起”的文章,文中谈到非营利组织与市场经济的关系:“中国必须对市场经济有足够的理解,壮大NPO这样的前沿性组织,为的是在市场经济中战胜对手这个总目标。这样,就能认识到NPO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培育NPO,为的是塑造市场经济的良好基础结构;发展NPO,为的是构筑国内外竞争的有效手段和争取胜利。”“第三部门和第二部门都是公民社会”“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都是市场经济”。

二十年过去了,您如何理解朱传榘先生和您自己多年前的两种观点?


杨团:

首先,市场经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NPO(非营利组织)也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指的是广义的市场经济概念,有时我们称之为社会市场。社会市场与纯粹的商业市场有所不同,但整体上看,NPO和政府也都在市场中。


朱传榘当时的想法是,像NPO这样的组织发展壮大后,是那些有道德良心、品德高尚的企业家期望的组织载体。他们希望NPO在市场发展中,能够战胜那些唯利是图的私人市场理念,成为更具备社会性的组织,譬如我们今天所说的社会企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NPO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大市场中的一部分。然而,这种道德高尚者的情操追求在现实中越来越受到挑战。


在现实中,这两个市场之间在某些时期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主要体现在大资本上,当大资本为了维系自身利益时,会采取“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策略,不顾一切地战胜对手,绝不给对手喘息之机。比如,电影《林家铺子》描绘了中产阶级的小老板如何被吞噬,茅盾先生的长篇小说《子夜》同样揭示了资本主义早期残酷剥削和压榨低层阶级的现实。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沾着血和肮脏的东西”。有人认为资本主义随着发展会自我改善,变得更好,甚至认为垄断资本阶段反而更好。但无数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当资本庞大到一定程度时,它就是一个唯我独尊的资本王国。


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美国对以色列“无条件”的支持。表面上看,似乎是为了和谈,但实际上是因为美国的高层和国民经济掌握在以色列大资本家手中,以色列的巨亨、大亨基本上都在美国。所以这背后是政治和经济的结合,特别是在垄断资本阶段,这种结合更加紧密。在这种情况下,垄断利益至上。由此,才可以解释为何巴以冲突中,加沙地带那么多孩子死亡;连红十字会都无法获得最基本的汽油,无法进入当地救助,甚至很多人道主义工作者不幸遇难。这在近现代历史上是罕见的惨剧,但依然有人对此视而不见。


所以说,仅靠善良和品德高尚的人,用自己的心去揣度别人,是不行的。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走向垄断资本的过程中,大资本的利益会不择手段地达成其目的在现实中,平等竞争的市场几乎只存在于理论上,也就是说,经济学理论中的“完全竞争市场”(perfectly competitive market)其实是不存在的。过去人类对这一点的认知过于乐观和理想化,现在越看越发现并非如此。


当然,对于垄断资本家来说,即使他们参与慈善公益,也只是当作一种面具。他们会用自己的方式适应形势,但内心未必真正关心这些事情,否则他们不会对加沙地带那么多儿童的生命置之不理。


NPO是市场经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准确来说是社会市场或整个大社会的一部分。培育NPO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一个良好的大社会基础结构。我们今天讲“大治理、大社会、大慈善、大公益”,为什么要加上“大”这个字?意思就是千万不要把这些概念局限在狭窄的范围内,而是要广泛地嵌入整个社会。


二十年前我提到“第三部门和第二部门都是公民社会”,关键是如何认识公民社会。公民社会这个词来自美国,具有特定的概念。如果我们用“人民社会”来描述这个概念,它的涵义会更宽泛。无论是第二部门还是第三部门,它们都属于人民社会的一部分。尤其是第三部门NPO组织,也是由个人发起的。在西方的理论和现实中,NPO被视为公民社会的一部分,而公民社会在公法和私法中被明确归类为私法领域。因此,按照西方的话语体系,可以说社会是因私法而建立的,无论是成立公司还是NPO,都属于个人的行为。


从这个意义上讲,NPO属于私人部门,因为它确实是由私人发起的。但这几十年中发生的重要变化在于,NPO或社会领域的部门其实是归属于社会法域的,是中间体。每个NPO组织都是由个体组成的,但这些个体的意识和愿望与企业不同。企业,即使是合作社,也属于私部门,因为它们通过工商登记成立,目的是获得经济利益。合作社虽然具有社会企业的某些特征,但NPO比合作社更靠近“公”的一端,因为NPO成立的初衷不是为了个人经济利益,而是为了扶助他人。而第二部门,也就是工商部门,无论组织大小,都是为了经济利益而建立的。经济利益可能是互助化的经济利益,也可能发展到垄断资本阶段成为垄断利益。这些都可能在私人市场和私人资本的基础上逐渐演变,越走越远,甚至脱离了工商社会的大多数人。


CFF:1996年10月19日至20日,在中华慈善总会与人民日报国内政治部联合召开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慈善”研讨会上,季羡林先生说,“慈善可以是很高的层次,无私奉献,也可以有利己的目的。为慈善付出的可以很大也可以很小,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时间或其他,包容度很大。不管在什么条件下,出于什么动机,只要他参与了,他就开始了他的道德积累。所以我主张慈善不要问动机。”您如何看待做慈善的动机?


杨团:

我参与了那场研讨会的筹备和组织,筹备期间先是与崔乃夫会长(时任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讨论,得到他的同意后,我去邀请的专家。我们请来的专家里面,最难邀请的是季羡林和王蒙。


关于慈善的动机,崔乃夫曾明确提出“随手慈善”的观念。我们不应将慈善视为高高在上的行为,慈善应是老百姓的,是大家发自内心愿意参与的。这种慈善并非职业慈善,而是人人都有善心,人人都可以因为自己的善心而进行慈善活动。不论是捐赠,还是扶起路边的老人,这些都是善的道德品质的自然流露。我们需要弘扬和扩大这种行为,从而支持和帮助它发展成一个拥有专业人员和丰富活动的领域,并进行有关慈善的各种讨论和推动。


例如慈善“一日捐”,最早起源于美国,后来传到香港。香港公益金的英文是社区信箱,体现了美国发起的“联合之路”关注基层、关注社区的原意。无论是捐款、捐衣服,还是提供理发服务,都是很自然且普通的社区活动。为了使这些行动能够有更多资金帮助更多的人,就形成了全民参与的筹款规划。“一日捐”就是一种全民参与的筹款活动。它像节日一样,大家组队上街走路,沿途有人提供水,当地议员加油助威,成为一个欢乐的社区集会。通过这种方式,大家快乐地参与慈善活动,把资金募集起来,用于社区需要的用途。


崔乃夫会长对慈善的理念让我受益匪浅。既然慈善的本质源于人的善心,那么,不将慈善局限在狭窄的专业领域,而使其进入所有人的心中,成为所有行业的一部分的“善”来源,应该是合理的、可行的。尽管慈善事业需要有专业人员和组织去执行,但慈善应成为国民意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成为每个人的底线。一旦强制慈善,就会与慈善的初心背道而驰。1996年,我们那次研讨会在光明日报理论版发了头条,明确指明“慈善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高尚的道德”。我们今天要宣传慈善,给予做得好的企业家和个人一定的地位,这是激励公众参与慈善事业的正确方式,而不应该用行政命令的方式。


因此,我同意季羡林先生在研讨会上的观点,慈善的动机不应被过度质疑我们应倡导和鼓励更多人参与慈善,不问动机,只看行动。通过这种方式,慈善才能真正成为社会的一部分,惠及更多人。


CFF:一百多年前,朱友渔在《中国慈善事业的精神》一文将中国式慈善分为三大类:一是向贫民提供帮助的慈善(救济老人、儿童、病人等),二是通过实施救济和保护的方式实现社会互助(宗族义庄、同善会、会馆、商业手工业行会等),三是通过居民自愿合作方式促进民众福祉和公民改善(免费教育、应急安全保障、无偿公共服务、人民地方自治等)。对此,您怎么看?


杨团:

朱友渔的书主要讲述中国的民间慈善,强调自愿性。他的分类还可以细分,比如人民地方自治已带有“公”的组织色彩,不再完全属于纯民间范畴。第一类向贫民提供的慈善活动是最多的;第二类是中国传统的慈善组织,如义庄、同善会等,都有组织化的特征。


朱友渔的分类虽然在事实层面比较准确,但分类和提炼有些问题。他讲述的是中国传统慈善,既有古代的,也有近现代的。这些慈善活动包括免费教育等新概念,是由知识分子推动的;而人民地方自治则类似于地方政府的行为;古代还有一些慈善活动,比如办粥棚,既有官方也有民间的力量参与。


自秦始皇以来,中国一直有强大的中央集权政府,同时存在地方自治。过去“皇权不下县”,县以下由士绅、乡贤等自治,这种基层自治与上层政府结合良好。民国时期,乡里有乡公所,虽不是政府机构,但有类似公务员的官员。


中国的慈善是“大慈善”。历代王朝都对老百姓有让步政策,特别是在灾害时期。中国有“救急不救穷”的传统,即遇到譬如灾害的急事必须救助,但不应该因为贫穷而救助,以免造成受助者的依赖性。这是中国慈善与西方慈善在救助贫困方面的不同之处。


中国在救灾方面的慈善公益最为发达,并且政府和民间共同参与。中国历代政府一直在赈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是中国慈善不同于西方慈善的特点,也引发了对政府参与慈善的不同看法。


慈善公益是每个人的责任。政府作为公共部门应参与其中,但在执行中需要明确边界,避免滥用纳税人的钱;慈善公益组织应有明确目标和边界,专注于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工作。政府主要负责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并在某些议题上与慈善公益组织协同合作;慈善公益组织需要独立运作,通过自身努力和智力支付成本,而不能过度依赖政府的资助,以免在政策变化时面临巨大的挑战。


慈善公益领域广阔,涉及许多不同行业。每个年轻人都可以在这个领域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通过不断学习和积累经验,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行业。


CFF:在历时近9个月的调查后,民政部于2024年6月11日发布对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有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可以说,儿慈会事件直接影响了慈善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修改。在慈善法治发展过程中,慈善领域的重大舆情事件扮演怎样的角色?在危机中能否看到转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对慈善领域意味着什么?可否期待下一步会有宽松的氛围?


杨团:

慈善很宽广,在一定意义上,慈善可以嵌入和渗透到所有事业当中。由于其专业性和组织上的法制性,慈善常被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因此,慈善领域内部出现的问题需要该领域自身来消化。近年来,经济社会整体发展趋严,特别是国际形势的紧张,国家对党政干部要求的日益严格,慈善领域的监管也在加强,这种状况可能会持续较长时间。如果说转机在于放松管制,我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


关于重大舆情事件的影响,我们可以类比2011年对中国红十字会影响深远的“郭美美事件”。当年还发生了中华慈善总会的所谓“尚德门事件”,以及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的“中非希望工程”事件。这三件事都涉及慈善组织的外部筹款和捐赠矛盾,引起了慈善领域内部管理人员和外部群众之间的分歧。内部人员往往认为问题不大,而舆论则觉得慈善界面临巨大危机。这种认知上的不一致,也是导致公众对慈善组织信任危机的一个原因。


在这些事件中,有一些人专门揭露慈善界的负面问题,推波助澜。例如,2012年儿慈会的“小数点事件”。还有人专门针对慈善界的知名人物,引发社会关注。通过这些事件,公众对慈善界的认识更加集中,尤其是负面问题得到广泛关注。“郭美美事件”的社会影响力非常大,至今中国红十字会仍未完全从舆论漩涡中恢复,尽管事实证明中国红十字会在这件事上并没有直接责任。


这些事件反映了公众对慈善组织的高度期望和严格要求。老百姓普遍将慈善组织视为道德高尚、纯粹的象征,不允许有任何玷污。这样一来,一旦慈善组织出现问题,公众反应非常强烈,往往缺乏理性和公正的判断。


这次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的事件,虽然公众关注度不及2011年的那次事件,但实际上这次事件才真正值得关注。之前的几次事件虽然与慈善组织有所牵连,但并不像这次事件那样具有实质性的问题。儿慈会9958儿童大病紧急救助项目在获得大量捐赠的过程中,通过一套隐形的指挥逻辑操作家长群来刷单,确保获得筹款量第一名。这里面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慈善组织的底层逻辑和道德标准。慈善公益界自身应当了解和检讨的深层逻辑问题是,为何慈善公益组织能够在极短时间内筹集到如此多的资金?以商业筹款手段做公益筹款,可以说彻底颠覆了慈善捐赠的逻辑,虽然看似成功,却突破了慈善的底线。


对这种问题的认知主要在于慈善界自身,因为外界并不理解其中的操作逻辑。慈善法治完善的过程中,必须要明确角色和危机,必须认识到这种底层逻辑问题为何会毁掉整个慈善事业。例如,大病救助几乎成为所有知名慈善组织的重点,因为大家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筹款机会。各种平台如水滴筹、轻松筹等在这领域取得巨大成功,使得其他组织纷纷效仿,但目标和目的并不纯正。慈善界需要认真思考,什么才是好的慈善。慈善事业也有中道即“善”道。


再有,随手慈善是否一定要发展成职业化慈善?慈善事业作为一个领域而不是一个行业,是否可以再细分成多个行业。例如图书馆、情报研究等基础设施,可以归入研究行业;基金会论坛可归入基金会组织、统筹和交流的行业;还可以分社区慈善业、社工慈善业,还有救灾行业,等等。


其实,慈善法已经很努力地站在高处对慈善领域的细分行业进行管理。虽然列了很多条款,但其中许多规定即使只是几句话、一个词,实际上都涉及到了某个行业。法律无法规定得那么细,规范化地落实还得靠行业自身。慈善事业的多类行业如何在危机中看到转机,首先要清楚地认识危机。如果对危机认识不清,只把转机视为政府给予宽松的政策环境,组织才得以生存,那问题就大了。


慈善界在某个阶段有相当多的思路是整体出错了。大家为了大病救助,想尽一切办法通过这些项目从老百姓那里筹钱,甚至受益人和捐款人不分,为的都是捞钱。很多人以往不以为错,反认为这是机会,凭什么不抓住。这样的思维导致了我们在慈善领域犯了类似GDP主义(GDP主义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增长主要以GDP来衡量,GDP主义的核心就是用物质利益来刺激各级党政官员在发展经济方面的积极性。——引用自百度百科)的错误,把筹款当作第一标准。为什么儿慈会受欢迎?就因为筹款第一。


我们用什么标准来看待慈善公益?这个问题是根本性的。如果今天的危机不能让大家从底层逻辑上认识到它涉及的各个方面,包括组织、传播、如何对待捐款人、如何提供服务等,那么危机就没有能够得到真正的解决,以后还会重蹈覆辙。



嘉宾介绍


杨团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北京农禾之家咨询服务中心创始人、理事长。


从事社会政策、农民合作组织、慈善公益等领域的研究,先后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研究》《经济导刊》等刊物发表文章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多个项目,著有《社区公共服务论析》《探路乡村振兴的基层实践-“乡村振兴探路者论坛”2021年度案例观察》等书,联合主编“综合农协:中国三农改革的突破口”“中国慈善发展报告”(慈善蓝皮书)等系列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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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编辑|汤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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