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前三季度,我国进出口32.33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3%,其中,出口18.62万亿元,增长6.2%。值得关注的是,今年以来,我国出口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高端装备出口增长超四成。
笔者在实务工作中发现,部分出口企业在适用出口退税政策时,未关注到收汇相关的问题,出现未及时收汇、未按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收汇资料不规范等情况,可能引发不能退税的风险,部分企业已退税款还可能被追缴。
风险点一: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
A 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三类。2023 年 5 月,A 公司与俄罗斯的客户签订货物出口合同,该批货物价值为 500 万卢布,合同约定在货物发出后 60 天内完成收汇,货物发出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2023 年 12 月,A 公司财务人员对该批货物申报了出口退税,并于当月收到退税款。2024 年 4 月,A 公司财务人员得知,受国际形势影响,客户不能如期支付款项,且具体的支付时间待定。税务部门在核实 A 公司出口退税情况时发现,A 公司财务人员未对该笔业务进行申报冲减处理。
风险点二:未按规定适用免税政策
风险点三:提交虚假收汇资料
C 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2022 年,C 公司与海外客户签订出口货物合同,货物价值 50 万美元,合同约定在货物发出后 30 天内完成收汇。海外客户在收到货物后,以产品有瑕疵为由拒绝付汇。为争取损失最小化,C 公司在香港以其海外客户名义,通过与自身不相关的账户向自己支付货款,从而形成完整的收汇结汇闭环,并申报出口退(免)税。
根据 9 号公告规定,税务部门发现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收汇材料为虚假或者冒用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部门,要通过抓好出口退(免)税收汇管理,进一步提升税务部门对出口退(免)税风险识别分析、防范的工作水平。对于存在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提供虚假收汇材料等风险情形的纳税人申报的退(免)税,税务部门应严格审核收汇资料,事前防范退税风险。同时,充分运用外汇部门提供的出口收汇数据,对纳税人的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定期筛查、预警,发现纳税人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收汇数据异常的,及时开展核查,发现违规的,按相应规定处理;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本案例中,C 公司制造虚假收汇资料以满足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条件,应当对该笔出口货物作增值税征税处理。笔者提醒,出口企业要严格遵守外汇管理规定,做到收汇结汇的合规管理。企业财务人员还应加强培训,提高对外汇管理规定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同时,建议企业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出口业务和收汇业务的合规性,以确保企业的业务处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张敏晶
原文标题:出口退税有问题?一些企业可能因为收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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