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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祝贺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选举圆满完成
8月2日,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一次会议在拉萨举行。第五届理事会有自治区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各界专家、企事业单位和各地市消协组织等41个理事单位的75名代表参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章程修正案》,报告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情况。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并就新一届理事会工作安排作出部署。根据换届选举结果,多吉欧珠同志担任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姜有胜同志担任常务副会长,索朗扎巴、张雪原、石成华、吴小君、琼巴、刘兰、德吉卓嘎7名同志当选为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
会议全面报告了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情况,明确指出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消协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赋予的职责、积极作为,在畅通维权渠道、拓展维权领域、推进消费教育、开展消费监督以及优化消费环境等方面成果显著,为消费的恢复与扩大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会议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连,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应主动担当,持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的公信力,进一步拓展服务范畴和深度,增强引领作用,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事业发展,扩大影响力,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增强凝聚力。
多年来,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始终坚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公正调解、依法处理”的原则,以“热心、诚心、耐心、细心”的工作态度,对我区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有利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餐饮行业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协会将积极配合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加强行业自律,提高餐饮饭店业的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严格把控食品安全,优化餐饮服务流程,强化员工培训,确保消费者在餐饮消费中获得优质体验。同时,我们将与贵会维系良好的协作交流关系,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放心、满意的餐饮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西藏自治区消费市场的繁荣发展贡献力量!
图为西藏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大会暨第一次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