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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存钱还能存出问题来?
杭州一位李先生将500万元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本以为是稳稳的收益,谁知到期取钱时,银行工作人员却说存单是假的!
这让李先生情何以堪?
更让人愤怒的是,银行竟然称这是员工个人行为,拒绝赔付!
李先生是一位小有成就的企业主,经过多年打拼,积累了一笔可观的财富。
去年,他决定将500万元存入银行做定期,打算用这笔钱改善家庭生活,同时为孩子的教育做准备。
在银行,工作人员热情地接待了李先生,不断向他推荐各种理财产品。但李先生深知“稳妥为上”的道理,坚持选择了最传统的定期存款。按照约定,一年期满后可以获得151000元的利息。
存款时,李先生格外仔细,反复核对了存单上的金额、利率、期限等信息。确认无误后,他将存单小心收好,心想着明年便能拿到一笔不错的收益。
当存款到期那天,李先生满怀期待地来到银行取钱,却遭遇了晴天霹雳。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这张存单是假的!
更让人震惊的是,那位为他办理存款的工作人员已经因为偷客户钱财、伪造账单等罪名被抓捕入狱。
李先生当场就懵了。这笔钱可是他亲自存入的,而且当时工作人员是在银行柜台、正常营业时间内办理的业务。他怎么也想不通,怎么会遇到这种事?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银行是否应该对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代理行为中的过错,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责任。在本案中,银行作为被代理人,其员工在职务行为中的违法行为,银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客户的存款负有保管责任。这意味着银行必须确保存款安全,防止客户资金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
再看银行的辩解:“这是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这种说法显然站不住脚。因为:
该员工是在银行营业场所、正常工作时间内实施的违法行为
客户是通过正常渠道办理业务,对方也是以银行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服务
银行对员工的监管存在重大疏忽,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法院最终判决:银行应当返还李先生500万元本金及151000元利息。
这个判决充分体现了对储户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警示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
网友们纷纷表示:“银行这种态度太让人寒心了!”“存个钱还能存出问题来,这让老百姓怎么相信银行?”
确实,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应该把好内控关,加强员工管理,切实保护储户权益。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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