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人!重庆,男子一个月跑外卖910单,发工资时站长却说:你这个月一分钱没有,得给我们1300元!白干了?来看法律怎么说

文摘   2024-10-26 07:01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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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苦跑了一个月的外卖,结果不仅没赚到钱,还倒欠了公司1300元?这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在重庆,一位外卖员就遭遇了这样的情况。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令人震惊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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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李先生原本有一份工作,但觉得收入不足以支撑家庭开支。听说送外卖能赚不少钱,他便辞掉了原工作,找到当地一家外卖站点应聘成为了一名外卖员


刚入职时,李先生干劲十足。他想着多跑单子就能多赚钱,于是连续一个月不休息,拼命接单送餐。这一个月里,他总共完成了910单外卖订单,这个数字着实令人咋舌。




李先生心里美滋滋地盘算着,这么多单子下来,工资肯定不少。当他满怀期待地去领工资时,站长却告诉他这个月没有工资,反而要倒贴1300元给公司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李先生完全懵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辛苦工作一个月不说,居然还要倒贴钱?这怎么可能?


李先生一脸困惑地站在那里,这时他的一位同事走了过来。这位同事拍拍他的肩膀,苦笑着说:“兄弟,别太惊讶。我也是一样的情况,跑了500多单,结果欠了170多块钱。


听到同事的话,李先生更加困惑了。他开始仔细回想自己入职时的情况。当时他是不是忽略了什么重要信息?合同上是不是有什么特殊条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匪夷所思的情况?



李先生决定找站长好好问个清楚。站长解释说,新人入职有一个“保底工资”制度。如果一个月的实际收入低于保底工资,公司会补足差额。但如果超过保底工资,超出部分就要上交公司。


原来,李先生第一个月的保底工资是5000元。但他跑了这么多单,实际收入超过了保底工资,而这个差额就成了他“欠”公司的钱


听完解释,李先生既震惊又愤怒。他觉得这种制度简直是在剥削员工的劳动成果。辛辛苦苦跑了这么多单,结果连基本工资都拿不到,这不是赤裸裸的欺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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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这个案例涉及到了劳动法和合同法的相关问题。我们来逐一分析:


从劳动合同的角度来看,如果李先生在入职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工资的构成和计算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报酬等条款。


如果合同中确实有“保底工资”和“超额上交”的条款,且李先生在签订时已经知情并同意,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的做法可能并不违法。但这种做法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值得质疑


从最低工资标准来看,即使有特殊的工资计算方式,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从劳动报酬的角度分析《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李先生完成了大量的工作,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这显然违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另外,从合同的公平原则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这种“保底工资”制度明显偏离了公平原则,对劳动者极为不利。


从诚实信用原则的角度《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外卖站点没有在招聘时明确告知这种特殊的工资制度,可能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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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这个案例反应强烈。


有人说:“这不就是赤裸裸的剥削吗?太过分了!”也有人表示:这种制度根本就不合理,应该举报!”你怎么看待这个案例呢?


外卖骑手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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