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浙江,女子花45万买奔驰,还没提车竟在4S店被员工撞坏,女子要求退车或换车。4S店:车已经是你的了,你不要我卖谁?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27 07:03   广西  

点击蓝字 关注

每天学习一点律法

花45万买了辆新奔驰,结果还没开出4S店就变成了“二手车”?近日,浙江杭州的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桩糟心事。本以为能风风光光开新车上路,没想到提车当天就遇到了这样的“惊喜”。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


案情回顾

李女士早就看中了这款奔驰车,攒了好久的钱终于凑够了45万。


她兴冲冲地来到4S店,办理了购车手续,连保险和上牌都一并搞定了。销售员告诉她,车子还需要做些装潢,明天就能提车。




第二天一大早,李女士就迫不及待地赶到4S店。谁知还没见到自己的爱车,就看到销售员一脸尴尬地跑过来,说有个“小意外”。


原来,在做最后的检查时,一名员工倒车不慎,把李女士的新车给撞坏了。后保险杠和尾灯都受损了,看起来挺严重的。


李女士当场就懵了,这车还没开出4S店就变成了“二手车”?她立马提出要求:要么退车,要么换一辆新的


4S店的态度却让李女士更加火大。店长表示:“车子已经过户到你名下了,现在就是你的了。你不想要可以卖给别人啊。”


李女士一听就不乐意了:“我花45万买的是新车,又不是二手车!凭啥让我自己去卖?”


双方就这么僵持不下。4S店坚持只修不换,说修好了跟新的一样。李女士则坚决不同意,觉得这样太亏了。


眼看协商无果,李女士一怒之下报了警。警察来了之后,建议双方冷静下来好好协商。但是几轮协商下来,还是没有达成一致。


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暂时把车留在4S店,自己则开始四处投诉。她先后找到了工商、消协等部门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2


法律分析

这起纠纷的核心问题是:4S店有没有义务给李女士换一辆新车或者退车

我们需要明确车辆的所有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


在这个案例中,李女士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车辆确实已经属于她了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4S店就可以不负任何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者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4S店在交付前损坏了车辆,显然没有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虽然车辆所有权已经转移,但4S店仍然有义务保证交付的是完好无损的新车。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供应商、经销商销售的汽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销商应当经过检验,确保销售的汽车质量符合要求。


从这个角度来看,李女士要求换车或退车是有法律依据的。4S店不能简单地以“车已经是你的了”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但是,考虑到车辆损坏的程度,以及修复的可能性,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换车或退车。


如果通过修理能够达到与新车相同的质量和使用效果,这也是一种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关键在于,4S店必须保证修理后的车辆质量不受影响,并对此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考虑到李女士的购车体验已经受到影响,4S店也应该提供一定的补偿,比如延长保修期、赠送保养次数等。


经过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车子归赵女士所有,4S店原样修复车辆并赔偿她8万元。


3


案件看法

网友们对这事儿议论纷纷。有人说:“这4S店也太霸道了吧!撞坏了还不让换,换我我也不干!”也有人觉得:“其实修好了也差不多,主要是心里那个坎儿过不去。”

我觉得吧,这事儿确实挺闹心的。买新车图的就是个新鲜劲儿,谁愿意刚买就修呢


4S店是该好好反思一下服务态度了。


只要修得好,其实也不必太过纠结。


重要的是,4S店得拿出诚意来,该赔偿的赔偿,该补偿的补偿。你觉得这事儿该怎么处理才算公平呢


声明: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事件,人名均为化名,旨在保护隐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点好运

写留言

我在看

点福报


AI技术Python
分享生活小故事,品百味人生。欢迎投稿,你的故事,我来聆听。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