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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学习一点律法
在公交车上,因为一个座位引发的纠纷,竟然以一位老人的猝死收场。更令人意外的是,老人家属还将被打的年轻人告上法庭,索赔50万。这起发生在河南的公交车让座事件,到底该如何评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老人打人事件的经过相当戏剧性。
2014年的一天,在河南某路公交车上,一位65岁的张大爷上车后,发现车厢内座位几乎坐满,只有一个年轻小伙正在座位上打盹。
张大爷看到小伙在睡觉,心生不满。他认为年轻人应该主动给老年人让座,于是站在小伙旁边,不停地用手杖敲打地面。然而小伙睡得正香,完全没有察觉。
眼看其他乘客都在看热闹,张大爷更加生气了。他直接用手杖戳了戳小伙的腿,把他叫醒。
小伙迷迷糊糊睁开眼,还没反应过来,就听见老人劈头盖脸地训斥:“你这么年轻,看见老人还睡觉,真没教养!”
小伙解释说自己坐的不是老弱病残专座,而且因为工作太累才睡着(实锤打工“牛马”了),根本没注意到老人上车。
但张大爷不听解释,情绪越来越激动,突然抬手就往小伙脸上狠狠地打了四个耳光。
这突如其来的暴力行为让车厢内的乘客都惊呆了。小伙也被打懵了,但他没有还手,只是默默忍受。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打完人后没多久,张大爷突然捂着胸口坐在地上,随后就失去了意识。
虽然120急救车很快赶到,但老人还是因为心脏病发作不幸离世。这次公交车风波,竟以这样悲剧性的方式结束。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小伙是否应该为老人的死亡承担责任?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
1.根据《民法典》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小伙在被无故殴打时保持克制,没有还手,更谈不上承担责任。
2.老人的死亡与小伙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学鉴定显示,老人是因为本身患有心脏病,加上情绪激动导致猝死,这完全是由老人自身行为引起的后果。
从公共道德的角度分析:
1.虽然我国提倡尊老爱幼,但这种美德不应该以强制方式实现。让座是一种自愿行为,不能成为道德绑架的工具。
2.老人的暴力行为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即便对年轻人的行为不满,也应该通过文明方式表达,而不是采取过激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张大爷家属的诉讼请求,小伙子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网友们对此案议论纷纷:“这就是道德绑架的极端案例,让座是情分不是本分。” “同情老人家属,但年轻人确实没错。”
老周我觉得,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文明出行,理性沟通才是正确的方式。
你们怎么看这起公交让座风波呢?
声明:本文案例改编自真实事件,人名均为化名,旨在保护隐私。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文章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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