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详解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提保险法修订,解决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短板!

财富   2024-09-27 23:59   天津  

刚刚

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

详解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

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

后续有具体工作举措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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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

详解保险业新“国十条”

9月11日,保险业第三个“国十条”正式下发,即,《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今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先生,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女士,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先生,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先生出席。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的领导,从文件背景和主要内容等多方面,对如何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肖远企副局长表示,该文件主要分三个部分,详见上图。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明确了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是讲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要求强化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协同。


这三部分对应具体的十条内容,详见《推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出台:从监管、产品、股东等全方位诠释,明确2029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


2

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

后续有具体工作举措推出

其次,在此次文件中“发展”一词共提到28次,属于高频词汇。


对于保险行业怎样实现高质量发展?肖远企副局长也进行了回应。


需要强调的是,“强监管、防风险”是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同时,高质量发展有很丰富的内涵,包括发展理念、发展定位、发展模式、发展路径、发展文化等方面。


总结而言,就是在强监管、防风险的基础上,引导行业树立正确的经营观,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筑牢经济安全网、社会保障网和灾害防控网。


同时,尊重行业发展 规律、丰富市场体系、打造行业的良好形象,详见上图。


后续,金融监管总局还会把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细化成具体的工作举措,陆续推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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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监管、防风险是基础

推动《保险法》的修订

既然,强监管、防风险是基础,那么,依法监管也是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根本保障!


而保险新“国十条”的第十条组织保障中,也包括保险领域的法治建设。


1. 推动《保险法》的修订:解决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短板!

对此,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先生表示,金融监管总局正在跟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推动《保险法》的修订。


《保险法》的修订,整体上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


问题导向是解决目前保险业运行、保险业监管、保险机构风险处置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一些短板。


目标导向就是进一步为保险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环境、法律基础。


2. 防范化解风险是保险监管工作的永恒主题!

同时,文件在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有很多新提法。


对,此法规司司长王胜邦介绍,防范化解风险是保险监管工作的一个永恒主题,将从三个方面落实部署。


一是打造保险业稳健运行的微观基础,包括加强保险机构股东股权管理,强化股东资质、资金来源和股东行为的穿透审查等。


二是要持续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包括从保险业市场结构、竞争格局、集中度等因子对整个行业风险累积的影响,尽早采取一些监管措施。


三是通过现场检查、稽查、行政处罚和监管强制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详见上图。


4

险资为实体经济

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

9月24日,“一行一局一会”重磅发声,提到将打通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制度障碍。


昨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其中,包括允许险资等机构投资者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上市公司定增。


保险资金是比较典型的中长期资金,大家对险资如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也比较关注。


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女士表示,今年8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0.4%,保险业通过债权、股权等多种方式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2.2%。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还将继续优化保险资金运用的监管政策,引导保险公司完善内部长周期考核机制。


同时,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力度,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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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任务和工作举措

商业健康险、车险、第三支柱养老险

此外,在促高质量发展方面,会上,从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巨灾保险、科技保险、车险等方面,也进行了解读。


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发力,服务保障功能显著提升。


这里想跟大家分享一组数据,到目前为止,我国一共有157家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险业务,有财险公司、也有人身险公司,累计承保近8亿人次。过去5年,商业健康保险为患病人群累计支付1.7万亿元的经济补偿。到目前,保险业积累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2.3万亿元,成为客户未来医疗健康的坚实储备和保障。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若干意见》的部署,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总体考虑是,进一步明确未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扩大服务人群、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在服务人群上,围绕老年人、患病人群、新市民等群体的需求,开发适配的产品,让老百姓买得到、买得放心。在服务领域上,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将更多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的应用纳入保障范围,提升理赔服务品质。在服务方式上,逐步从事后理赔向事中事前增值服务转变,不断优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综合服务,让客户省心、省钱、省时。

我们也将积极推进部门间沟通协作,在数据互联互通方面,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打通数据堵点和信息卡点,共同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动赋能,让产品的定价更科学、更精准。在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方面,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让数据多跑路,让客户少跑腿,让保险理赔更便捷。在财税政策方面,引导保险行业用足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让健康保险惠及更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我们相信,商业健康保险将以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提质增效,守护人民健康福祉,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车险是一个大众产品,与生产生活和广大群众息息相关。


据统计,我国目前机动车保有量约4.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约5.3亿人,去年车险保费8779亿元。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来车险的广泛性。金融监管总局对车险高质量发展非常重视,2019年推行车险综合改革,今年我们试行“查处、通报、挂钩”三项机制,强化“报行合一”监管。“报行合一”就是严格执行报批报备的保险费率。刚才胜邦司长讲到强监管,这三项机制就是强监管的具体举措。通过这些举措,还有我们研究的新能源车险高质量发展举措,较好地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的预定目标,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具体来看:


在“降价”上,车均保费明显下降。通过回溯数据优化基准费率等措施,挤数据水分,消费者车均保费下降。从今年前8个月的数据来看,车均缴纳保费为2777元,较综改前下降了21%。其中,商业车险平均无赔款优待系数,也就是不出险的打折系数,由综改前的0.789,下降到现在的0.722,就是以前可以打7.89折,现在可以打7.22折,平均多打了0.67折,说明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车主享受到了更多的优惠。


在“增保”上,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我们还是以数据说话,交强险在基准费率不变、打折幅度有所加大的情况下,平均保额由综改前的12.2万元提升到20万元,也就是说,在消费者交的保费不变甚至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保障是原来的1.6倍。商业三责险,平均保额由综改前的89万元提升到243万元,在消费者交的保费有所下降的情况下,保障是原来的2.7倍。


在“提质”上,服务质效和经营效益双提升。刚才肖远企副局长讲到高质量发展,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服务质效提升,通过车险综改和今年的“三项机制”,一方面条款得到优化,拓展了保障范围,同时还减少了免赔约定。以前消费者和保险公司之间关于涉水、玻璃破碎等理赔争议大幅度减少,用条款就把它涵盖进去了,从源头减少这种争议。另一个方面是,成本结构得到优化,经营效益好转。今年前8个月,自然灾害比较多,直接经济损失同比明显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车险综合赔付率是74%,同比上升3.3个百分点。但是由于“三项机制”发挥作用,由于强监管,车险综合费用率是23.3%,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两者一增一减,车险的综合成本率大概是97.3%,同比下降了1.1个百分点,带动了财险经营成本的下降。今年前8个月,财险保费同比增长5.5%,但是财险赔付7116亿元,同比增长8.1%,比保费增速高了2.6个百分点,就相当于财险业在对消费者赔付更多的同时,行业承保效益得到了大幅改善。在经营车险的主体中,超过70%的主体实现了费用和成本的双降。所以,服务质效和经济效益得到了双提升,较好地实现了“降价、增保、提质”这三个预定目标。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能源车险改革为切入点,持续深化车险综改,在巩固“三项机制”成果的同时,研究优化新能源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探索家用车网约运营组合产品,探讨高赔付车辆风险分担机制,尽量解决投保难问题。通过回溯数据优化基准费率,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信息共享,推动降低新能源车险运行成本,比如降低出险率、降低维修成本等,这样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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