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构建国家:意大利、德国的形成与联邦制之谜》
作者:丹尼尔•齐布拉特(Daniel Ziblatt) 著
出版时间:格致出版社2024年9月版
页数:224页
定价:72.00元
内容简介
本书是关于联邦制起源的政治学著作。德国和意大利在国家统一之前,有着非常相似的意识形态、文化与权力结构的条件,但德国最终建成联邦制国家,而意大利则成为单一制国家。为解答怎样的国家能建成联邦制的问题,本书追溯了德国和意大利在国家统一过程中的多层次因素,既讨论了政治领导人的雄心壮志,也分析了政治体制的延续性在构建国家时造成的限制。本书主张用“以邦国为中心”的视角代替既有的“以国家为中心”的视角,从全新的角度探讨了这两个民族国家的制度起源与欧洲政治发展的特征和本质。
丹尼尔•齐布拉特(Daniel Ziblatt),哈佛大学欧洲研究中心主任兼伊顿政府学教授,2023年当选美国艺术与科学学院院士。齐布拉特的研究重点是欧洲政治和民主比较研究。译者简介
陈立夫,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研究生,华盛顿大学(西雅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研究兴趣为国家理论、中国政治与比较历史分析。
【前言/序言】
译者序
1919年,梁启超在《解放与改造》发刊词里,提出了“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强调“同人确信地方自治,当由自动,故主张各省乃至各县各市,皆宜自动地制定根本法而自守之,国家须加以承认”。20世纪20年代初,在各地知识分子与地方军阀的策动下,各地开始积极推动从各省自治,再走向联合的政治路径,以改变中国自古以来深厚的中央集权制传统。这场轰轰烈烈的联邦主义运动,不仅收获了知识界的广泛支持,也在一定意义上得到了现实层面的响应。毫无疑问,彼时的中国并没有适宜联邦制扎根的土壤,但这确实是中国自近代以来主张建立联邦制政体的政治思想的一次集中体现。建成联邦制到底需要哪些条件?实际上,近代中国的思想家与政治家对联邦制的理解与推崇,几乎完全来自当时德国与美国(尤其是美国)政治经济上取得的重大成就。彼时的思想家认为,中国古代的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制压抑了社会与地方的经济发展活力,而采用赋予地方政府充分自治权的联邦制,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商业与民主主义的发展。这种对联邦制的美好“憧憬”其实并不只是近代思想家一厢情愿的“天真”,王丽萍提到:“很长时期以来,人们对于联邦制的一般情感有着明确的美国根源,并与杰斐逊的观点密切相关。杰斐逊式的联邦主义赞美小政府、分割的政治权威以及公民参与,强调分散政治权力并使民主趋紧公民的重要意义。”[1]可以说,联邦制自身天然带有的分权属性,使人很难将其与强大的中央政府相联系,即使美国最终从“小政府”走向了“大政府”,但难以否认,美国确实是在十三个州的“讨价还价”之中诞生的。美国政治学家威廉•赖克(William H. Riker)就认为,联邦制的出现,需要中央与地方之间势均力敌,这样谈判才有可能发生。而“联邦制”概念发展的另一个时期,是在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市场经济、族群关系等问题的兴起,对联邦制的解读与修饰也变得越来越多,并且联邦制被逐渐视为协调央地关系、包容少数群体以及协调族群关系等一系列问题的“工具”,“分权的联邦制”也渐渐从央地之间的制度框架演变为解决一系列问题的“药方”。这种认识趋势,难免使人将联邦制视为一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功能,仿佛只要有了相应的顶层设计,那么联邦制就是可行的。本书即是对上述关于联邦制理论反思之后的产物,针对的是此前将联邦制的诞生解读为势均力敌的“央地”之间与“地方”之间讨价还价的产物,又或是某种仅服务于领导者意志的可随时调用的“工具”。经由一组案例的比较历史分析,本书作者认为,联邦制能否建成,不仅仅要看它是否为统治者所“需要”,更在于国家以下的次一级政治单位能否满足建成联邦制的要求。马克思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2]基于此,作者试图扭转人们对于联邦制建成的“需求侧”视角,从而关注真正决定联邦制得以建成的“供给侧”因素。而我们通过这本书知道,作者认为,为政者主观意愿中的联邦主义意识形态倾向固然重要,但要想真正建成联邦制,还需要承载着联邦制的分权主体——国家以下的次一级政治单位(无论是把它叫做“邦”“州”“省”还是“藩”)——拥有较强且均衡的基础性能力才行。一言以蔽之,联邦制的诞生,需要主政者有建立联邦的意愿与需要,但更关键的,是只有当次国家政治单位自身在地方的“国家建构”基础良好,能够代行中央政权的国家能力(如征税、治理与维持秩序等)时,联邦制才可能真正建成,否则,中央政权将不得不取代地方政府的角色,从而直接介入不同地区的国家建构之中。本书的结论源于作者对发生于19世纪中期的一组“国家统一”的案例所开展的比较研究。19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意大利的撒丁王国(书中写作“皮埃蒙特”)与德意志的普鲁士先后完成了国家统一,成功终结了各自所在地区延续数百年的分裂史。有趣的是,两国的统一进程展现了诸多有意思的相似性,比如:都由本地区实力最强大的邦国(皮埃蒙特与普鲁士)发起;都有主导统一进程的政治家(加富尔和俾斯麦);都经历了三场统一战争(其中还都与奥地利交过手);主导统一进程的政治家都是杰出的外交家,并且他们十分重视外交斡旋而非单纯的武力征服在统一进程中的作用。更为关键的是,依照作者的研究,两国在统一的过程中都希望将未来的意大利或是德国建为联邦制国家。从各种直观感觉来看,以“铁血宰相”著称的俾斯麦最终主导的应当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德国,而在统一进程中需要反复纵横捭阖、精心设计的加富尔推动建立的则应是联邦制的意大利。然而历史却开了一个有趣的玩笑,尽管普鲁士在统一之前已跻身欧洲一流强国的行列,但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不仅保留了原有的邦国、君主,甚至地方在财政与军事上都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在制度设计中,代表联邦制下各邦国利益的“联邦议会”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反之,尽管撒丁王国自身实力在欧洲政治舞台中并不起眼,但意大利的统一,最终实质上却几乎是撒丁王国侵吞并将自身统治延伸至其他意大利地区的过程。意大利与德国相似,却又命运不同,两国在统一结果上的差异无疑对此前有关联邦制的观点提出了挑战。似乎,中央政府的强大与否,与联邦制能否推行并不相关,因为即使普鲁士如此强大,也愿意采用联邦制,与德意志地区各邦国分享权力。而主政者自身对联邦制的推崇又或是信仰,似乎也不足以推动联邦制的建成。正是透过意大利与德国这一组案例的对照,本书认为,联邦制的最终实现,当然需要主政者有建成联邦制的意愿,但更关键的是,联邦制下的地方需要有较好的基础性能力。“基础性能力”这一概念源自迈克尔•曼的“基础性权力”,指的是国家深入其社会,以实现对社会的规制、动员、汲取以及获取信息的一系列能力。在本书之中,作者并没有过多地讨论基础性能力的概念问题,而是几乎将其等同于今天政治学所广泛采用的“国家能力”这一概念,也就是进行诸如维持社会秩序、开展征税、动员以及开展社会教化等一系列活动的能力。本书认为,尽管俾斯麦与加富尔在统一过程中都希望采用联邦制作为统一后国家的政治体制,并且在两国的建国过程中,联邦主义的意识形态都发挥着很强的作用,但俾斯麦与加富尔面对的具体的统一对象却完全不同。在德意志地区,虽然不同的邦国在现代化水平与对国家统一的支持态度上各不相同,但无论是像汉堡这样的自由化的城邦,还是像巴伐利亚这样保守的王国,在德国统一前几乎都拥有较为完善的政权组织,并且保持了对内较为有效的统治。如作者所言,德意志各邦国相对均衡且较好的基础性能力,一方面确保了它们“能够”与普鲁士进行谈判;另一方面,则使普鲁士能够在不介入其他地区政治的情况下获得统一国家的全部资源。反之,意大利的邦国则构成完全不同的景象,作者认为,撒丁王国最终派军统一意大利南方,与其说是军事上的征服,不如说是这些地区早在加富尔试图开启谈判前就已经因为内乱而崩溃。书中对此的描述是,很多时候,撒丁王国自己派往这些邦国的外交使节,反而成为这些地区内乱以后临时政府的负责人。与德意志各邦国相比,统一前的意大利中部与南部地区,无论是经济还是生产关系的现代化,又或是政治制度、征税能力和社会治理等,都处于落后状态。或许社会科学的学者与学生对意大利的地区差异并不陌生,毕竟在帕特南的经典著作里,南北意大利在社会治理上的差异就有着深厚的历史因素。本书基于经典的比较历史分析思路,以“求同法”与“求异法”配套使用的方式进行论证。总的来说,本书试图提出一个联邦制的起源理论,即如果国家构建时期有建立联邦制的意识形态倾向,并且组成联邦的地区拥有好的制度供给,那么建成联邦制的协商就可能发生。本书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作者并没有只关注国家统一进程中的主导力量,也就是撒丁王国和普鲁士,并将国家统一简化为“中心力量”与“地方力量”的博弈,而是引入了一个“次国家”研究的视角进行分析。与传统的国家间比较相比,次国家单位的比较研究在可比性(即变量的控制性)以及样本量方面具有更大优势,在将德国与意大利的统一下降至邦国视角之后,国家统一以及随后的建制历程的分析也就变得更为丰富。自然,本书在理论以及其论证过程中也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作者花费了较大的篇幅对德意志地区与意大利地区统一前的基础性能力差异进行比较,从而构建可比的正面案例与负面案例,但对于意大利为何反复试图推行却没有建成联邦制的过程的叙述略显薄弱。事实上,尽管作者认为意大利与德国在国家构建的关键时刻都具有强联邦主义的意识形态意愿,但意识形态在两国的约束恐怕截然不同。对意大利而言,联邦制或许更多是一种知识分子、政治家“有就更好,但没有也能接受”的可有可无的意愿,但对德国而言,联邦制则是维持统一后容克对政治的主导性、捍卫君主统治以抑制过激的政治变革以及平衡德意志地区新教与天主教关系的必然选择。与意大利相比,联邦制在德国或许并不能被简单地视为一种观念上的“需要”,或许也是其自身政治局势的折中选择。但总的来说,任何的社会科学研究都具有有限性,而这也是其得以生生不息、不断突破的关键原因。本书作为作者博士阶段的研究成果,在案例的选择、理论的创新、比较历史分析方法的运用以及对理论推广的尝试上,都为政治学的学子提供了值得学习与参考的对象。有时候,经典的研究议题或许并没有到“前人之述备矣”的程度,在已然发生的历史之中,在研究者对资料的观察与推敲之中,依然蕴含着探索新知的无限可能性。本书翻译由译者独自完成,由于这是本人的第一部学术译著,加之译者学识与见识上的粗浅,其中恐怕免不了翻译上的疏忽或理解错误的地方。如有建议和意见,也请不吝赐教,以利于修订再版。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的汪卫华副教授鼓励并支持译者翻译本书。格致出版社的顾悦、刘茹编辑为本书的出版花费了许多精力。而在翻译的过程中,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生张笑吟(出版时应可改口称呼博士了)在书中一些词语的译法方面提供了很大帮助。在此一并感谢。
2024 年春于西雅图
【注释】
[1]王丽萍:《幻想与现实之间的联邦制:对联邦制研究中若千重要问题的讨论》,《政治学研究》2014年第1期,第111页。
[2][德]卡尔•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69页。
精彩书摘
很大程度上来说,海因里希•冯•特赖奇克向学者发出的对德意志与意大利民族革命进行比较的邀约,在过去的130年里还没有得到回应。尽管德国与意大利在19世纪和20世纪经历了同样动荡的政治发展,但在关乎国家形成、民族主义与联邦制等研究领域,这一组案例的许多可比之处还没有被充分利用。本书的研究接受了特赖奇克的呼吁,对19世纪欧洲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两个关键插曲进行比较,从而回答如下疑问:民族国家是如何被缔造的?哪些因素决定了民族国家最终将建成联邦制或是单一制?在当代,国家建构与联邦制的议题经由对欧盟的成立以及更广泛的国家建构相关议题的讨论,重新回到政治学的舞台中央,而对19世纪的欧洲民族国家形成进行比较分析,将为研究者与政策制定者再次关注的这一问题提供有益的研究方式:新的政治体诞生需要哪些条件?什么决定了政治体的制度形式?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建立联邦制?在制度创设的时刻,政治领袖在设计政治体制时实际上有多大影响力?寻求建立联邦制的政治领袖能否简单地通过颁布一部宪法来确保联邦制的推行?推行联邦制的宪法可以通过暴力手段强行施加吗,还是它必须在由彼此实力相当的次国家政权组成的集合里,经由次国家政权内部之间的谈判而“自下而上”地涌现?本书的研究聚焦于19世纪的欧洲,因为这一时期能够给这些议题的研究带来新的启示。尽管学界一般将民族主义的兴起归功于法国大革命,但事实上,民族主义是在1830年至1880年这一决定性时期兴起的。许多位于欧洲、北美洲与南美洲的当代民族国家在帝国的解体与国家整合的双重过程中创建,而希腊、比利时、意大利、德国、保加利亚与罗马尼亚等老牌欧洲国家则回炉重造。这一段被我称为“建国时刻”的时期,改变了欧洲、北美洲与南美洲的政治版图。就是在这一连串几乎同时发生的民族国家形成经历里涌现出来的政治体系,以各式各样的制度形式的出现为标志,为当代研究政治发展的学者提供了一系列多样化的经验研究案例。其中,特别是关于国家结构的一个领域,也就是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权力的制度化分配方面,在19世纪末新兴的民族国家中呈现出制度上的多样性,这也就引发了民族国家将如何建立以及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建立的问题。一些新建立的政权,例如德国与加拿大就建成了非常明确的联邦制政体,而另一些政权,例如比利时与意大利就建成了典型的单一制国家。在联邦制下,如加拿大与德国,地区政权尽管被吸纳,但仍完好无缺地作为宪法规定的主权的组成部分被保留在了更大的“全国性”政治框架内,地方政府能够正式参与全国政府的决策、对公共财政(诸如税收与支出)的自由裁量权,以及行政自主权。相比之下,在意大利与比利时,任何曾经存在并作为主权实体的地区政权都被从政治版图上抹去,地方政府无法正式参与新的全国政府的决策,没有公共财政的自由裁量权,也没有行政自主权。尽管这些国家在建立的过程中经历了相似的时刻,但是在19世纪建立的新兴民族国家却在国家统一后的领土治理模式上走向了不同的道路。无论是联邦制还是单一制,都是这一时期制度建设试验的产物,而它们也引发了更深层次的关乎联邦制起源问题的悖论,这也就是本书的核心问题:寻求整合邻邦的政治核心发起统一时,如何能够强大到足以建立起更大的民族国家,但又不至于过于强大,以至于彻底吸纳与抹除其他已有的次国家政权,从而建成单一制国家?如果发起统一的政治核心过于强硬,那么单一制国家是否不可避免?而如果过于退让,岂不是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建起任何政治联合?简而言之,我认为要想解释为什么会形成单一制或是联邦制的民族国家,就必须回答在分析层面上相互独立的问题:民族国家为什么会形成?民族国家又为什么采用单一制或联邦制的政权结构?本书的第一部分将回答第一个问题,第二部分则回答第二个问题。本书认为一旦国家统一的进程开启,对于有志于建成联邦制国家的政治领袖而言,摆脱联邦制起源悖论的方法就是,由发起国家统一的政治核心(核心邦国)吸纳我所称的拥有更强的“基础性能力”(infrastructural capacity,即征税、维持秩序、规制社会以及一般意义上的社会治理能力)的邦国。如果政治核心吸纳了这一类型的邦国,那么构建联邦制时可能存在的政治核心与其他次国家政权之间潜在的争端就可以被克服。一旦有基础性能力较高的邦国,那么民族国家就能经由邦国之间的协商形成,在这一过程中,国家权力能够让渡给国家之下的次国家政权。为什么?因为只有那些拥有较高基础性能力的次国家政权才能为政治核心与其他次国家政权带来收益,而这也正是国家统一所追求的最初目的。反之,无论政治核心自身军事力量是强是弱,如果政治核心在吸纳其他地方邦国时发现后者并没有这样的基础性能力,那么政治核心与其他次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将更加难办。因为一旦被吸纳的地方邦国被认为对国家统一毫无增益,那么它们就会纯粹地被视为国家统一的绊脚石,这就使得协商建国的可能性变小,导致形成民族国家的路径只能依靠军事征服与创建单一制政体来实现。为了解释开国元勋到底会选用联邦制还是单一制,本书收获了最有讽刺性的教训:如果国家缔造者寻求建立联邦制,但在国家统一过程中吸纳的都是基础性能力欠缺的邦国,他们可能会发现自己不得不受制于这些被纳入国家统一对象的邦国的内部治理结构。
学界评论
这是近年来出现的关于国家建设的最重要著作。除了对意大利和德国的建国历程进行了权威性的阐述外,本书还为联邦制的比较研究制定了未来的学术议程。本书将丰富的叙述与精深的理论相结合,为有关联邦制和更广泛的民族国家起源的一系列重要辩论带来了新的活力。研究意大利和德国政治发展和比较政治学的专家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政治体制的学生都应该阅读这部著作。
——塞尔焦•法布里尼(Sergio Fabbrini),特伦托大学
丹尼尔•齐布拉特沉着冷静、知识渊博,准确地涉足联邦制和19世纪欧洲历史的沼泽地,最终满载而归。在伟大政治家和民族文化的纠结之下,他发现了相互冲突的地区政治利益、政治能力的地区差异、对过度民主的恐惧防御、对弱小国家的强制征服,以及大量意想不到的后果。阅读、思考、学习。
——查尔斯•蒂利(Charles Tilly),哥伦比亚大学
本书质量极高、意义重大,是对政治学和宏观历史社会学的原创性贡献,原因有三。首先,它将各种定量方法应用于通常完全以定性方式处理的比较历史问题。其次,本书克服了意大利和德国统一问题中以社会为中心和以国家为中心的解释之间的旧有分歧,以一种创造性的方式整合了这两种解释,同时还指出了在标准解释中经常被忽视的其他因素。最后,本书直接挑战了联邦制的主流理性选择模式,驳斥了核心政治家总是权力最大化者的论点。
——托马斯•埃特曼(Thomas Ertman),纽约大学
本书中指出,以往的政治学研究忽视了国家结构的一个关键决定因素,即新吸收国家原有的行政和机构能力。该书条理清晰、文笔优美,采用了最先进的比较史研究方法,内容精练、清晰,是一部思路清晰、文笔优美的著作。从事现代组织发展研究的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历史学家,以及对国家能力建设感兴趣的政策制定者,都将从这本及时的著作中受益匪浅。
——安德鲁•A.古尔德(Andrew C. Gould),圣母大学
编辑推荐
为什么德国是联邦制国家,而意大利是单一制国家?
在建立国家时,为什么强大的普鲁士选择谈判,而相对弱小的皮埃蒙特却选择征服?
建成联邦制国家需要哪些基础条件?
本书通过将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从全新的视角切入对意大利与德国建国时期的分析,颠覆既有理论中国家制度取决于建国时各地区军事实力对比的观点,系统性地分析联邦制建成的原因。
•本书于2007年获得美国政治学会欧洲政治与社会分会的最佳著作奖。
目录
译者序
序言
插图目录
表格目录
第一章 导论:如何缔造民族国家?
联邦制起源、制度建构与欧洲民族国家形成
概念、研究问题与现有理论的预期
案例概述:为什么联邦制在意大利失败却在德国取得成功?
论点:克服联邦制的起源悖论
展望
第二章 建国决定时刻:地区政治与国家统一的动因概述
建国决定时刻中的意大利与德意志诸邦国
建国决定时刻的起源:德意志与意大利的邦国行动者与社会行动者
地方邦国支持或抵制国家统一的决定因素
证明:社会因素或邦国因素对邦国支持国家统一的相对影响
结论:建国决定时刻的轮廓
第三章 德意志建国时刻:地区政治与国家统一的动态演化(1834—1871年)
自下而上的视角:德意志各地区的社会变迁
自上而下的视角:德意志邦国利益的转变
结论
第四章 意大利建国时刻:地区政治与国家统一的动态演化(1815—1860年)
意大利复兴运动中的社会行动者与邦国行动者
自下而上的视角:意大利各地区的社会变迁
自上而下的视角:意大利邦国利益的转变
结论
第五章 从强地域忠诚到单一制国家:以征服实现统一的意大利
论点:以征服实现统一及其制度遗产
意大利各地区基础性能力缺失的遗产:意大利统一前的地方邦国概述
形成民族国家的第一步:终结统一战争
形成民族国家的第二步:打造政治联合
形成民族国家的第三步:建章立制
结论: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单一制政体的缔造
第六章 从强地域忠诚到联邦制国家:以协商实现统一的德国
论点:以协商实现统一及其制度遗产
德意志各地区制度性能力的遗产:德国统一前的地方邦国概述(1815—1866年)
形成民族国家的第一步:终结统一战争
形成民族国家的第二步:打造政治联合
形成民族国家的第三步:建章立制
结论
第七章 结论:19世纪以及之后的联邦制与制度建构
总结中心论点:供给侧的联邦制理论
超越19世纪?基于当代17个欧洲民族国家的证据来完善论点
更多的启示与结论
附录
附录A 国家统一前的德意志与意大利邦国(19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
附录B 关于西欧17个最大的民族国家联邦制起源的数据
参考文献
“在看”给我一朵小黄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