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提醒告知书

文摘   2024-11-28 13:17   江苏  


安全提醒告知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为巩固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积极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我们温馨提醒您: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孩子全面发展,正确看待校外培训作用,科学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如确有培训需求,应根据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理性选择校外培训内容,不盲目跟风式报班,多鼓励引导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充分享受生活乐趣。


二、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目前,我市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已转型或注销,不再具备学科类培训资质,请您切莫再为孩子购买学科类培训课程。不得将孩子送往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构,违规从事学科类培训的“地下”机构和个人,达不到办学应具备的场地、师资、安全、资金监管等相关条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退费纠纷,您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


三、审慎选择非学科类机构

1.家长如需给孩子选报非学科类培训,须提前查看培训机构的资质信息,选择证照齐全(同时取得《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并纳入平台监管的合规机构。家长朋友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http://xwpx.eduyun.cn)的“服务—家长服务—机构查询”栏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泰州教育发布”公布的全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动态调整),查看我市目前已证照齐全且纳入平台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并从中选择。

2.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各位家长朋友缴费时务必通过国家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或续费,主动与机构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索要正规票据并妥善保管,不要接受与实际培训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凭证,切实维护自身权益。以折扣优惠、加赠课时等手段引导学生家长在资金监管账户以外途径缴费或超过规定的时间跨度续费的,务必高度警惕,自觉抵制,防范经济损失风险。


四、加强生命安全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切实履行家长监护责任,提醒孩子注意安全,重点防范溺水、交通事故、意外伤害、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安全事故。如在托管机构代伙,需选择证照齐全(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全卫生的代伙点。提醒孩子,进入培训机构时要留意观察消防疏散通道,有序上下楼梯不拥挤,不与异性老师单独相处,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时告知家长。教育孩子提高自护自救能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兴化市科技局

2024年11月27日



END


编辑:苏亚敏

初审:王惠敏

终审:刘正芹









兴化市戴南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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