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中职要积极布局综合高中(上)

文摘   2024-10-11 10:10   北京  

春天的时候,我讲过民办中职学校要积极申请综合高中试点,现在秋季开学繁忙已过,该考虑一些长远的事情,我再次提醒,对于民办中职学校来说,要积极布局综合高中,绸缪未来。单纯的中职未来可能面临尴尬的局面。


为什么这么说,主要是两个原因,政策和需求。办学靠什么,首先是政策和需求,质量和资源是随后的事情,有政策就有保障,有需求就有基础,综合高中就站在这个风口上。


综合高中站上了风口,普高肯定一直在风口上,高中阶段还有个中职学校,学生上学非此即彼,谁会处于不利位置呢,不言而喻的事情。


说说综合高中为什么处在政策和需求的风口上。


一是各种顶级政策文件、教育会议明确提出要发展综合高中。


比如,2021年10月,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促进不同类型教育横向融通……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


2022年12月,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探索发展综合高中”


2023年8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提出, “积极发展综合高中。


今年9月9日,全国教育大会召开,9月2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教育部部长怀进鹏和三位副部长出席介绍全面推进教育强国建设有关情况,提到,在高中阶段教育方面,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在资源配置上,要坚持新建和挖潜并重,统筹考虑高中阶段教育学龄人口波峰前压力较大和波峰后的相对缓解,引导支持地方统筹优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办好综合高中,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


还提到,推进职普融通,在高中阶段教育,建设一批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还有一些文件会议也提到发展综合高中,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二是职普融通是大方向。大家都耳熟能详,我就不用再赘述相关文件了。职普融通在高中阶段最好的体现方式是什么呢?目前看就是综合高中,没有综合高中的话,职普融通在高中阶段就是空话了。


三是国家对职业人才要求的提高。教育强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以及中央系列文件不断强调:“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高技能人才。”


中职教育主要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基本职业技能和基础知识,而高技能人才则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中职学生还不能被视为高技能人才,要想成为高技能人才必须深造。


随之而来的是中职定位的变化,这也是第四点。前文提到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建设一批优秀中等职业学校和优质专业,注重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具有扎实技术技能基础和合格文化基础的生源。”注意,中职要注重的不是就业,是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的生源,定位已然变化。


再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生源合格怎么体现,这也是第五点。职教高考的要求就是合格生源地体现,实践中,职教高考的重点是什么呢?是文化课成绩,虽然文化课分值和专业课分值大体相当,但能拉开分数差距的是文化课成绩,有利于文化课成绩提升的肯定是综合高中而不是中职学校。(作者:马学雷,全国工商联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监事长)


传承交接叠加形势政策巨变,民办学校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当年忠贞为国愁,何曾怕断头?如今天下红遍,江山靠谁守?业未就,身躯倦,鬓已秋;你我之辈,忍将夙愿,付与东流?”接班传承,不仅仅是继承权力,更是肩负起学校未来发展的重任。尽管年轻的继任者们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和强烈的使命感,但也缺乏一代创业者了解国情、摸爬滚打、权谋善断的实战经验,在掌权任事时往往会遇到种种挑战:


例如难以快速融入学校管理团队,建立自身威信;管理和处理复杂事务的经验不足,无法独立高效管理,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触发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刑事风险;家族企业权力分散,难以妥善处理家族成员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无法集中权力;对学校财务和人事状况了解不充分,难以指挥元老实权人物,不能防止贪腐浪费和税费风险;教育行业人脉资源有限,上下协调,信息通透,实现科学决策,助力学校发展等等。这些问题也会给学校发展带来很大隐患。


为此我们在大量民办学校法财税服务实践、丰富案例的基础上研发了“第二期全国民办学校新时代传承治理高级研修班(10月17日-18日,北京)”,立足权力交接、权益传承、制度治理、规则程序四大焦点问题,旨在通过理念塑造、能力培养、结构制衡、制度保障、权力规则、法财税流程、方法模式、管理工具加持等,帮助传承举办者事业,保护继任者权益,控制内外风险,实现民办学校在新时代的平稳健康发展。


研修主要内容如下:

主题一:民办学校(家族企业)的传承博弈

内容:一、为什么要研究民办学校(家企)的传承

(一)为什么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选择了家企与民校?

(二)为什么要办民校?

(三)为什么说民校传承主要是财产权的传承?

(四)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博弈;

(五)为什么佛陀说生老病死是人生的第一苦难?

1、创业者离去对民校(家企)的冲击力

2、民校(家企)传承的制度与文化的障碍在哪里

3、从“生老病死”说民校(家企)传承之难

二、民办学校(家族企业)传承哪些博弈?

(一)传子过程中的博弈;

(二)传贤过程中的博弈;

(三)传子还是传贤?

1、生存之困;

2、传承之困;

3、继承人与职业经理胜任力比较;

4、传承过程中两代人的冲突与博弈;

5、委托人—代理人理论;

6、传承的路径选择;

7、接班方式利弊比较;

8、传承失败五大原因分析;

9、历史回眸。

三、民办学校(家族企业)如何传承博弈?

(一)传承过程中的路径分析

1、认识传承过程的行业生命周期;

2、认识传承过程的企业生命周期;

3、认识传承过程的三级发展模型;

4、认识传承过程的股权结构。

(二)传承过程中的制度设计

1、设计好学校的治理结构;

2、从三个层面设计好传承制度;

3、传承的四种模式治理模式;

4、传承如何规划所有权与管理权;

5、传承中的治理、管理与家族的关系;

6、企业家精神的传承;

7、传承岂止在产权。

(三)传承过程中的时间节点

1、传承过程中的七阶段接班模型;

2、子承父业时间表;

3、传承模式的选择;

4、创一代退出的三种路径;

5、传承过程中家企/民校与家庭的关系平衡。

(四)传承过程中的教育设计

1、明确传承内涵;

2、子承父业六种培养模式;

3、培养接班人从娃娃抓起;

4、传承家庭教育的五个阶段 。

(五)传承过程中的文化因素

1、传承是爱的传承:德高成功案例;

2、缺乏家庭教育的传承:Gucci家族;

3、缺少文化的传承:傻子瓜子;

4、传承中的政商关系:荣氏家族;

5、传承是信仰的传承;

6、家文化的断裂对文化传承的冲击。

四、圆桌讨论互动交流。

主讲专家:甘德安  北京德成经济研究院院长。曾任武汉文理学院创院校长、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院长,武汉大学硕士生导师、湖北省社科院硕士生导师;民革中央委员、民革中央科教文卫委员会委员、湖北省政协常委、民革湖北省副主委、民革武汉市主委、武汉市政协常委;兼任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私(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湖北省民营经济研究会副会长;30多年专注民营家族企业与民办大学研究,出版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70余篇,承接国家社科、华夏英才及省市课题10余项;创办民办大学,曾任民办大学校长10余年。


主题二:二代传承

内容:1、为了更好的传承,一代和二代在这些方面做好准备:法财税意识、专业、学历、经验、情商、智商、气场、气质、体能、形象;

2、二代接班到哪些层次:所有权、投资管理权、人事管理权、教育教学管理权、相关交易设计和控制权、财务支配权等;

3、所有权、管理权、教育管理权是可以或应该分离的;是二代与一代管理层、教育教学管理层协调关系、调动管理层工作热情的基础;

4、稳定集团或者学校的重要方法:股权管理权决策权需要尽量集中;分红权投资权可以分散;

5、一代与接班二代一起用高超智慧的方法尽量满足家族其他成员的各项诉求,实现接班的稳定过度,获得更多家族成员的理解和支持;

6、为股权管理集中,传承的工具和方法:有限合伙企业的具体操作;一致行动协议;法定代表人集中;公章和出纳的控制;

7、为了传承的稳定,需要做这些设计:整体举办者股权结构的调整;举办者公司股权结构调整;法定代表人选举任命制度规范;财务权限规定的细节;

8、二代如何高效获悉及控制集团或者学校的债务结构、财务成本;主要矛盾是:集团或学校的健康的现金流为第一首要任务;

9、规范公章管理制度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制度,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民事赔偿诉讼;

10、二代和一代掌握2条原则来避免刑事责任:个人银行卡的流水;规范公允交易;

11、二代学会与教育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纪委、公安机关等行政部门沟通的方法和原则:合法是基础、沟通是法宝、动机是初心;

12、二代应该明白民办教育的趋势、非营利性的法律后果、公允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实现经济诉求与民办教育公益属性的有机统一和协调;

13、大型高校集团的二代应该知道国内教育与国际教育的有机统一的重要性,无论是从教育质量还是从资产资金资源布局的角度;

14、圆桌讨论互动交流;

15、一对一约访咨询。


主题三:法人治理

内容1、法人治理过程中主要的风险来源分析和治理方法;

2、如何建立有效的理事会、监事会、举办者会议、党委会;

3、 独立理事会成员、独立监事会成员的选举资格建议;

4、如何选举理事、监事;

5、程序效益: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民办学校的执行;

6、章程的整体设计学校权力的产生及后续派生规则;

7、章程的18项细则分析:董监高产生分则、董监高待遇分则、经营困难的分则、股权转让的分则、财务权限分则等;

8、建立法财税流程的方法,来尽量规避对人的依赖,增加制度的监督力度和效果;

9、通过财务部门的出纳最后支付款绝对的权力,倒逼各项科学流程包括基建和装修10个流程环节、学校或公司公账收款流程、采购流程等必须执行到位的整体思路;

10、圆桌讨论互动交流;

11、一对一约访咨询。

主讲专家:朱礼逵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城华教育智库专家,多年来带领律师、注册会计师和注册税务师团队,为230家央企或大型集团提供了法财税一体化顾问服务,并为30家央企或大型集团提供了定制化的法财税科学流程设计和执行服务,先后指导广州某职业学院、南宁某民办中小学校、广东某民办职业学校等十余家民办学校二代举办者,顺利获得学校的实际控制权和决策权,实现举办者权益的平稳移交。通过流程管理、制度设计和架构搭建,帮助二代举办者整合资源、加强管理、合理布局,确保了学校在举办者交接过程中的正常运营,减少了贪腐和浪费,降低了行政处罚和税费风险,有效保护了二代举办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主题四:三大维度分析民办学校的传承治理

内容:一、举办者架构及学校治理关键词分析

1、举办者架构如何设计及优化可体现传承优势?

2、涉及“房”和“地”时的举办者架构优化思路;

3、学校决策机构如何设计可降低传承风险?

4、如何利用好“三重一大制度”;

5、学校如何利用有效内控降低治理及责任人风险?

二、学校合规关键词分析

1、目前全国对学校的监管趋势及重点分析;

2、学校合规运营的关键词(收费、食堂、财务、税务等)。

三、关联交易/关联公司运营的关键词

1、关联交易的范围及定价及关联交易的关键;

2、相关公司股权转让的税收考量;

3、相关资产“父传子”的不同路径税收对比分析与选择;

4、财富传承过程中的风险隔离;

四、圆桌讨论互动交流。

主讲专家:程帅  上海行云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律师;城华教育智库专家;股权交易中心特邀“上市陪跑”专家;多行业协会理事会常驻专家;多银行私行特聘财税法顾问。多年世界一流咨询公司咨询服务经验,专长于企业的法财税风险防范及合规咨询、顶层架构设计、股权转让中的法财税风险规避、投资人权益保障、高净值人群财富传承及法财税风险规避等领域;尤其熟悉民办教育行业;全国多所教育集团、高校、k12学校财税服务专家。


【主办单位】城华教育

【面向群体】民办学校董事长、董事、举办者、法人、校长等

【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7日-18日上午(1.5天)

【会议地点】北京大红门国际会展中心

【报名咨询】邓老师 手机/微信:18210129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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