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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兴义市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诠释了“有态度、有力度、有温度”的执行工作理念,他们远赴1000公里之外的湖南沅江市,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并促使其当场履行案款20000元,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
在杨某与陈某某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陈某某在执行立案后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到庭,也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或与申请执行人协商。
近日,兴义市法院的执行干警根据线报,得知陈某某在湖南省沅江市现身,于是立即行动,长途奔袭,展开了一场跨越千里的执行行动。
到达湖南省沅江市后,执行干警立即开展查人找物工作,很快就找到被执行人陈某某及其名下车辆。同时,执行干警现场告知被执行人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他履行义务。
“法官,我错了,请给我一点时间筹钱。”被执行人陈某某没想到法院执行干警竟不远千里能找到他,并主动联系到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方案。鉴于其态度诚恳,执行干警同意给陈某某一定时间筹款,暂可不对他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当天,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陈某某当场履行案款20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暂不扣押被执行人陈某某名下车辆。
“请一定要按和解协议履行,否则不管多远都会找到你……”执行干警在离开时对被执行人千叮咛万嘱咐,希望他信守承诺、珍惜机会。
近年来,兴义市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不断强化联动机制,拓宽执行战线,执行工作覆盖的范围越来越广,执行的目的地也越来越远。执行干警们不畏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的每一次奔袭,都是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未来,兴义市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效率,为快速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懈努力。
来源:兴义市人民法院
审核:蒙跃实、何微 | 编审:唐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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