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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督促包保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10月24日,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坤毅到食品安全包保单位兴义市第五中学、兴义市阳光书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
督导检查中,彭坤毅实地察看了校园餐厅就餐区、操作间、洗消间等重点区域,详细了解了校方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物资采购加工、食堂设施卫生、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情况,针对学校食堂管理责任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提出督导意见建议。
彭坤毅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学校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要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开展食品检查排查,抓好从原材料到餐桌的各个环节,聚焦全过程、全流程、全链条监管,严格把好进货关、贮存关、加工关、消毒关、健康关、留样关等各个关口,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牢牢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黔西南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保安松、兴义市第五中学、兴义市阳光书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检查。
文/图:唐顺玲
审核:蒙跃实、何微 | 编审:唐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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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