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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印发,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新闻传播中心专题部等1793个表现突出的单位,李庚等1556名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贵州省55个单位、44名个人荣获表扬。其中,黔西南法院1名个人获表扬。
全国“八五”普法中期
表现突出的个人
陈 洪(布依族) 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来源:黔微普法、贵州高院
审核:蒙跃实、何微 | 编审:唐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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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