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彭坤毅到食品安全包保单位兴义市第五中学、兴义市阳光书院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督导检查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时刻绷紧食品安全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检查排查,全力守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10月23日,中院召开新入职、转正公务员集体谈话暨廉政谈话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泽黎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新入职和转正公务员要坚守理想、坚定信念、提升本领、担当作为、守住底线。
10月21日上午,兴义市法院召开案件质量提升推进会暨第四季度数据会商会,党组书记、院长史顺宁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洪主持会议,强调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坚持问题导向、联动协作、统筹调度、能力建设。
10月24日,省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王海波处长一行到兴义市法院考察调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做好绿色办公、反食品浪费等工作提出建议。
10月24日,为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兴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大林到鲁础营中学和小学开展食品安全检查,了解学校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
10月22日,晴隆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朱维文到三宝街道调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工作、诉源治理工作。
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10月21日上午,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开展“贵在执行”之“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行动首日,黔西南州两级法院共出动警力328人次,冻结金额156.9万元,划扣金额65.7万元,冻结股权510万元,查封房产、土地2152.6㎡,查封、扣押车辆22辆,查封、扣押其他财产4处(宗),纳入失信61人,搜查15次(处),拘留22人,拘传39人,发放款项、以物抵债387.9万元,执结案件160件。
10月23日,贞丰县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贪污、受贿案。此案由贞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蒋文禄担任审判长,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刚出庭支持公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共同“剑指”贪污受贿。韦某某多年来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贪污受贿共计1338.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公诉人对被告人韦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充分举证,故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月24日,普安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涉境外电信网络诈骗案,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被告人黄某某、王某某、谭某某等17人在他人组织下结伙偷越国境至缅甸勐波某诈骗窝点,以“杀猪盘”等方式针对国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宣判。
10月21日,望谟县法院针对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召开执行听证会。在王某某与望谟县某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望谟县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被执行人某驾校名下的37辆车辆,因被执行人抗辩上述车辆属于案外人即教练员所有,不应作为执行标的物。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望谟县法院执行局于对该案进行了公开执行听证,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即某驾校教练代表)参加了听证;申请人王某某经望谟县法院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与听证,望谟县法院依法缺席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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