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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朋好友相聚,玩玩小牌,原本是为了消遣娱乐,但如果因打牌伤了和气,甚至大打出手,就不值当了。
10月24日上午,兴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原告江某某与被告杨某某因5元赌资起争执,结果一个受伤一个赔钱,两败俱伤,他俩都为自己行为后悔不已。
案情回顾
江某某与杨某某系寨邻关系。今年6月3日晚,江某某与杨某某及其他几个村民聚在一起“炸金花”赌博,按照一1元钱一局计算,期间杨某某赢得几次后在计算金额时,江某某提出要杨某某补他前面几局多投放的5元,因赌桌上谁都无法证实,杨某某当然不愿意,江某某就伸手去拿杨某桌面的钱。为此,双方发生争执,争执过程中,杨某某用拳头打伤江某某鼻梁。
法庭调解
“古语说得好一人参赌,全家受苦,赌博是害人害己的毒药,必须要远离。”在庭审过程中,兴义市法院民二庭廖应国法官认真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听取双方的陈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对原、被告双方的行为进行劝解、疏导和训诫。
法官提醒
这起由五元“赌资”引发的纠纷,最终以千元赔偿告终,给双方都上了深刻的一课。同时也警示我们,在生活中遇到矛盾应保持冷静,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解决,避免因一时冲动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常言道:“赌博赌博,越赌越薄”,赌博危害,众人皆知。望广大人民群众以此案为戒,摒弃赌博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来源:兴义市人民法院
审核:蒙跃实、何微 | 编审:唐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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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